溆浦县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1 15:44 信息来源:溆浦县教育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而成,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通过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xp.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溆浦县教育局联系。(地址:溆浦县警予东路,电话:0745-332413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依照《条例》要求积极公开政府信息,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同时,针对上年度政府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学生入学、网络舆情方面的热点问题,我局在今年切实加大了学生招生的宣传工作,确保广大家长知晓招生政策,顺利入学;在网络舆情回复方面做到及时回复,回复率达100%。现就溆浦县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动信息公开规范有序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溆浦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做到政务公开工作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监督落实。根据各股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局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并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网络安全;机关其他股室做好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依规公开,确保不遗留不交叉。  

(二)明确职责,有序推进信息公开落地落实 

我局明确了职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等信息公开场所及时主动、平稳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拓宽层面,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深化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教育中心,遵循廉洁自律风尚推行政务及校务公开工作。一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公开。领导干部办事公开透明、廉洁自律。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廉政自律工作。二是教育财务收支、审计的公开。大笔经费开支必须列入年度预算,在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三是重大工作事项及群众普遍关心事项的公开。对改薄工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分数线、助学贷款等重大工作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通过集体决策后,以多渠道、广范围的形式加以公开,使群众真正拥有知情权、评议权和监督权。  

(四)强化监督,扎实推动信息公开透明高效

我局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除按规定在县政府网公开信息外,还与新闻媒体保持密切联系,保证有价值的信息能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对工作动态、组织机构、部门文件等内容进行了梳理,在县人民政府网及时更新,并同步到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方便群众查阅和咨询,2021年溆浦县教育局公开信息涉及教师关注、群众关心的方方面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我局信息,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截至2021年12月,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及新闻媒体等途径公开信息 340条,回复网友咨询18条,进一步突出信息公开、在线答疑,宣传了我局工作动态和有关职能、政策,方便群众了解教育局工作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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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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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溆浦县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有待改进和完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的内容重点不够突出,公开的信息不够及时。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开拓公开领域、提升服务效能,持续强化环境质量信息公开。突出问题导向和公众关切,加强中高考、自主考试、招生政策等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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