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7 09:38 信息来源:溆浦县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由溆浦县水利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并通过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溆浦县水利局联系(地址:溆浦县卢峰镇警予西路116号,电话:0745-332881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和上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围绕水利领域职责职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精准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工作精准度和透明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总数126条,其中文件通知信息114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5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及涉密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能规范、及时、准确和完整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公正、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并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因公开信息时间年限跨度大,信息化正在建设中暂无法公开。未收到公众反映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办公室主动收集,各业务股室、下属单位按要求上报。二是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登记审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发。三是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托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单位职责、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建议提案、通知公告、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调整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工作力量,明确了机关各科室任务分工,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组织开展信息宣传员操作培训,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循序渐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门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质量也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有效的管理。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法有效实施。

针对现存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政务信息;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深入、持续、高效地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保证工作有效实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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