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包括部门的在职人员情况、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计划等)
溆浦县水利局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主管全县水资源、水利建设和管理、防汛抗旱、地方农村电气化建设等工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涉水法律的执法主体。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19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人员85人,在职人员中行政9人、事业53人,另有遗属人员42人。局机关设行政股室8个。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2年支出规模为12819.92万元,主要体现在如下内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67元;节能环保支出:38万元;农林水支出12469.58万元,商业服务支出7.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76万元。
2022年支出总计为12819.92万元,主要在如下方面:一是人员经费支出839.81万元,二是公用经费272.50万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76万元,四是项目支出11546.86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介绍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以及资金的管理情况,尤其是“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1273.07万元,占总支出的9.93%。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人员支出839.8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及政策规定的奖金、福利费发放,占基本支出的65.97%。在职人员工资474.42万元,绩效工资80.09万元,政策规定的奖金福利支出115.19万元,伙食补助费8.99万元、社会保障费,111.49万元、其它社会保障费5.37万元,住房公积金38.8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临时工工资)5.46万元。
(2)公用支出272.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日常性工作开支,占基本支出的21.40%。其中三公经费4.77万元(公务接待4.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年初三公经费预算5.27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82.6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63%。主要是遗属生活补助35.68万元;一次性死亡抚恤118.53万元;奖励金1.95万元;退休费4.6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2022年,项目支出11546.8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1546.85万元,无自筹资金。
2.专项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主要包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38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50万元;水利工程建设2512.70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902.47万元;水土保持20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116.31万元;防汛191.90万元;抗旱65.40万元;农田水利3.97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907.67万元;其他水利支出1484.52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5253.93万元(水库除险加固4677.41万元,2020-2021年农村安全饮水470.30万元,病险水库五化坝除险加固106.22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专项经费由局长主抓,分管财务副局长与分管业务副局长负责,严格依照办法规定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溆浦县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使用范围列支,专款专用,做到不截留、不挪用、不乱用。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
我局加强专项项目组织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有关制度,确保水利建设项目的质量。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明确各类项目管理责任单位,其中河道工程由水政大队负责,水库除险加固由质量监督与运行管理股负责、河堤治理、农田水利由水利建设工作室负责,农村人饮由农村安全饮水办公室负责,农村水电增效扩容项目由电力安全管理站负责,防汛抗旱由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负责。各责任单位对各类专项项目开展实施、组织和验收等工作。
(二)专项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预、结算审核制度,严禁擅自调整水利专项工程的计划、内容和规模。二是严格按照既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时整编完工项目验收资料,认真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工作,尽快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三是严格按程序结算工程款项,确保各类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为加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我局制定了《溆浦县水利局资产管理制度》,规定了资产管理部门以及工作人员职责,规范了资产配置、管理、处置等有关程序。局机关固定资产购置由股室负责人填写物品购置申请报告,分管股室领导、分管办公室领导签字并上报局长审批后,交办公室统一采购。固定资产实行台账登记管理,落实到使用人,2022年新增资产0万元,2022年底我局机关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333.72万元,其中房屋69.75万元,专用设备191.80万元,通用设备51.22万元,家具、用具等20.94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90分。2022年部门支出在满足了局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各项计划和任务的完成,我单位在县计划生育、综治维稳、普法治理、反腐倡廉、党风廉政、驻村乡村振兴、创国卫等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体现了较好的履职效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性方面
2022年全年按照部门预算进行成本控制,单位的日常性工作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其中:公务接待费4.77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全部控制在厉行节约指标数内。专项支出按财政部门下达的计划实施,全年没有项目超支。
(二)效率性方面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全县水利系统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十六字治水思路作为水利改革发展的总遵循、总纲领、总指引,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工作要求,在践行初心使命中勇毅前行,有力保证了水利改革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落实。
(三)有效性方面
部门支出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我局各项工作成效上。
1. 党建引领建设:本部门2022年度着力打造党建引领贯穿于水利工作全过程和各领域。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强化班子能力素质建设;三是健全选用人机制;四是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五是扎实开展“三整顿、两提升”活动。
2. 平安水利建设:一是水旱灾害防御:坚持24小时值班,完成20处较大水利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启动防御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4次,成功调度中型水库泄洪16次;二是全面对122座小水电安全隐患排查,对未限期整改到位的12座电站进行了停产整顿,确保了水电设施安全运行。
3.民生水利建设:本年度,我部门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32处,实施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81处,新增集中供水工程水源189处,投工投劳开挖管槽494.7km,完成鸭坡塘等11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增蓄水能力12.8万立方米等。
4.法制水利建设:2022年我部门下达停止违法图斑销号26件,打击非法采砂行为30余起,立案查处8起,切割拆除采砂设施2处等。
5.河长制管理:我们加快推进溆水等14条重要河流及25个乡镇河湖维护工作和智慧河湖信息管理中心建设等基础工作。
(四)可持续性方面
2022年确定水利发展长远目标、建设任务、投资规模,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分层次推进,坚持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全面提高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水平,推动全县水利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是坚持规划先行,二是坚持建管并重,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四是坚持以人为本,通过以上方面推动水利事业科学地可持续性发展。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科室人员变动较大,固定资产使用人交接程序存在不规范的情况,造成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不便,资产管理需要加强。财务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资金使用计划有待细化。财政预算资金到位比较迟缓,各项目、日常运转经费支付不能及时到位。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继续从严控制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4.建议资金及时下达拨付到位,简化资金下达拨付程序,保证工作正常、及时、有效运行。
溆浦县水利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