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水利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3-30 10:57 信息来源:溆浦县水利局

2025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省、市水利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局始终将水行政执法作为水利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严格贯彻落实,全面履行执法职责,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等情况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水利行业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6次,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工作的能力。

二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开展行政法律法规、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累计培训执法人员20人次,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目前,我局承担执法监督职能的8名执法人员均持有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结合“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点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涉水业务办理流程。面向取水户、建设单位、河道周边居民等重点群体,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共开展普法宣传6次,积极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依法治水管水。持续开展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对重点区域巡查150余次,查处非法采砂、违规取水、侵占水域岸线等问题12起,扣押违法采砂设备12台,累计罚款24.05万元,征收水资源税 324万元,催缴历史欠缴费用17.96 万元。下达水土保持措施通知书19份,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27.5万元,实现“应征尽征、应收尽收”。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执法中严格遵循程序规定,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坚决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截至目前,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4件。

三是依法强化行业监督管理。依托湖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坚决做到“无计划不检、无违规免检、有举报立检”。截至目前,已经完成涉企行政检查42件。

四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精简水利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推行“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截至目前,共完成涉水审批件31件。

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情况

一是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我局在开展重大工作时主动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积极向县人大报告工作情况。在编制水网规划和“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时积极主动和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汇报,并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办理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2件,上报相关情况报告6份。

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针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部署,主要领导带领局班子成员、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与代表们见面沟通,了解建议所涉及的诉求,实地勘查项目工程量与施工工艺,并结合“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优先予以调度安排,努力争取项目资金,就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结果当面进行报告回复,争取代表的认同。今年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件,其中A类办结5件,B类办结5件,C类办结3件。见面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是配合人大开展专题调研。积极配合县人大开展专题调研活动,2025年5月、7月,积极参与县人大领导带队赴黄茅园镇合田片区、龙潭镇、葛竹坪镇代表联络站开展国家机关进站活动,并围绕农村基础建设等工作进行座谈及溆浦县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和维护情况专题调研。

四是加强内部及社会监督。聚焦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内部监督检查2次。同时,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水利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今年共公示各类执法信息108条。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我局原水政监察大队因机构改革撤销后,执法人员减少,并缺乏专业人员,面对日益繁重的水行政执法任务,执法力量配备难以满足复杂执法实践需求。

2.执法装备与经费保障仍需提升。部分执法装备老化、更新不及时,特别是高科技执法装备应用不足。执法工作经费保障与实际需求相比仍显紧张。

3.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面向群众和社会公众的水法律法规宣传形式有时较为单一,宣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群众和企业对水法规的知晓度、遵守意识仍需加强。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1.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深化“三项制度”落实,探索智慧执法新模式,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

2.积极探索破解难题的法治路径。加强对水利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法律研究与政策储备,善于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为我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3.增强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聚焦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法律需求,提升普法的精准度和影响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水利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初审:向明 复审:刘元 终审:刘杰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