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水利法治工作紧密围绕水利中心任务,全面推进水利法治建设,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铁腕“打非治违”和监管执法。一是规范生态流量泄放。完成对中央环保第五督察组交办我县3家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销号,联合县环保部门对全县生态流量泄放考核的98座水电站进行全面排查与整改,近3个月我县生态流量泄放均为优秀。二是开展扬尘污染整治。接生态环保督察组较交溆浦城南裕丰检苑后面有县城投公司的砂石堆场存在扰民和环境污染的问题,我局配合县环保部门督促县城投公司积极整改,并完成砂石堆场绿膜覆盖,切实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三是开展非法采砂整改。针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县鑫鑫砂石有限公司违法采砂问题,我局于3月26日对涉事企业超范围、超期限采砂进行立案调查,由于涉案金额较大,已移送到溆浦县森林公安局依法查处。
(二)严格履行水利行业执法责任。一是认真开展河道四乱整治。制定了《溆浦县开展河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方案》,对各乡镇负责的河段责任区域进行巡查督查,查有无漂浮物,查“四乱”问题、河道安全警示牌是否完好,创造一个绿色健康水生态环境。二是持续落实入河排污整治。为坚决落实省总河长10号令,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攻坚行动。第一批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排查任务,共15查9个需要整改的入河排污口,目前已经完成整改6个,还有9个入河排污口相关部门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省河长办下发的图斑问题1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三是开展“一体化”执法。组织公安、水利、城市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守护溆水母亲河行动,共拆除县城水域违规搭建钓鱼台130余处,出动人员50余人次,挖机1台,运输车4辆,运输废物12车,有效的守护了溆水县城段两岸的整洁。四是加强执法队能力建设。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累计培训100人次,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完善执法装备配备,配备专用皮卡车用于执法,为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大力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今年以来的粮食安全审计、水利专项审计、小农水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举一反三大力开展整治工作,前期针对黄溪湾山洪沟治理等4个水利建设项目履约不合格行为,按合同严格兑现1.2万至11.8万元不等的违约金征缴。安排行政审批部门牵头对2021年以来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对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财评结算等关键环节进行核查,对能够整改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涉嫌违规的问题立案调查或移交纪检检察部门处理。
(四)强化水利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利用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广场宣传、知识竞赛、法治讲座等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水利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水利法治氛围。二是深入基层宣传。充分发挥河小青行动中心作用,河长制工作与法治工作融合,组织宣传队伍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水利法治宣传 “进基层” 活动。三是强化法治教育。通过面对面讲解、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基层群众的水法治意识,增强其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在学校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0 场次,覆盖学生人数 15000 余人,培养了青少年学生的节水爱水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取得的成效
(一)水利行业管理更加规范。通过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和加强执法监管,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水资源调配与利用、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等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行业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显著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投标和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资源管理实现了从取水许可到用水监管的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
(二)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加大对水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在河道采砂、非法排污等方面的严格执法,有效遏制了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河道采砂秩序明显好转,河道行洪能力得到恢复,河流生态系统逐步改善;对非法排污行为的查处,促使企业加强污水处理和达标排放,减少了对水环境的污染,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呈现稳中向好的趋势。
(三)社会公众水法治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广泛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社会公众对水利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认同感不断提高。公众参与水利法治建设的积极性明显增强,在水资源节约、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自觉性逐步提高,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利法治建设的良好局面。例如,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居民主动采取节水措施,减少水资源浪费,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水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升。水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虽然有所提高,但仍存在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的情况。在执法过程中,一些复杂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难度,执法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影响了执法效率和质量。
(二)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不够。虽然开展了大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宣传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多样,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偏远地区和基层群众对水利法律法规的了解仍然有限,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完善水利法规制度体系
1.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水利立法工作,针对当前水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如河湖长制、水利工程管护体制等,开展立法调研和论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支撑。
2.加强对已出台水利法规的评估和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法规制度,确保法规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全面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业务培训、案例分析研讨和岗位练兵等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执法人员不断提升自身能力。2、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设水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网上办理、执法过程实时监控等功能,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形成执法合力。
(三)深入推进水利法治宣传教育
1.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趣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制作水利法治宣传动漫、微电影等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水利法律法规知识。
2.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强对偏远地区、农村基层和弱势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 “法律下乡”“法律进社区” 等活动,将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延伸到基层一线。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宣传方案,提高宣传教育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溆浦县水利局
202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