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水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2-06 08:42 信息来源:溆浦县水利局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认真履职尽责,全力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不断深化法治水利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建设开展情况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责任股室具体抓、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优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水利法治建设任务,明确法治建设要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二)加强法治学习,增强学法用法能力。持续强化法治教育学习,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学法用法,利用周一早例会、党员活动日等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等部门法,多次邀请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授课。通过不断学习,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执法业务水平,为水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了基础。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我局始终坚持以打造一支“知识型、专业型”的水政执法队伍为目标,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人性化管理为原则,不断加强学习,提升整体素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坚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确保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合法性,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执法过程中佩戴执法记录仪的设备,做好影像记录等,在行政处罚中严格执行事先告知制度,履行听证、复议告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复议、听证,同时对执法情况进行网上公示。

(四)完善制度保障。一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将水利工作分解细化到各职能股室、明确责任,并将工作成效与年终考核相挂钩,增强了各岗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同时坚持“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定期不定期对全局各审批、执法岗位上的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并述职,进一步增强审批、执法人员责任感,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二是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组织各股室人员集中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讨论制度等制度,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保障行政决策的正确;三是完善法制审核制度。常年聘请一个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台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案件诉讼、处理疑难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调解、提供法律咨询等作用;四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案卷文书制作,不断推进和完善水行政执法工作质量。2022年案卷质量较往年有较大提升,行政处罚案件事实调查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法律适用准确,程序运用得当,充分体现了评查成果运用转化的工作实效。五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定期开展全局规范性文件回头看工作,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文件,要积极做到立、改、废。

 (五)积极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法治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八五”普法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宪法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节点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悬挂横幅90余条,海报800张,宣传手册4800份,宣传单6000余份。同时,积极利用微信、新闻客户端等自媒体推送法治宣传信息。

(六)强化重点领域执法。2022年,组织河道巡查170次,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打击非法采砂30次,处罚金20余万元,扣押挖机7台,切割挖砂船2艘,运砂船3艘,拆除砂场1家洗砂台1处。巡查河道长度10万多公里。

  二、存在的不足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到位。

 (二)水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聚焦水利重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在水资源、河道堤防、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等重点领域监管工作;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极探索新形势下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和新办法,科学运用现代传媒手段,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涉水法律法规的认识;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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