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白润山泉水厂: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办理溆浦县白润山泉水厂延续取水许可申请的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的相关规定,经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你单位取水设施及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核验,同意溆浦县白润山泉水厂延续取水,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取水许可证编号为“D431224S2021-0395”,年取水量0.7348万立方米,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方式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取水口位于怀化市溆浦县深子湖白泥村(山泉)(东经110.72391500、北纬28.12710800),有效期限自2026年5月7日至2031年5月6日。
二、你单位应认真落实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措施,应定期监测水源地水源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节水管理,尽可能缓解水资源供需的矛盾;严格监测取水和退水水质,确保取水和净水处理工艺满足用水要求,退水必须要满足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
三、你单位应按照当年实际取水总量,严格执行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时缴纳水资源费;于每年12月底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水用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用水计划,并严格按照经我局下发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时,应当报经我局批准。
四、你单位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取退水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准确。
五、本单位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延续取水时,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到我局办理延续取水许可手续。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水单位名称或法人代表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六、本单位的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2026年5月7日月2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