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主要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意识形态、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后勤保障、疫情防控、爱国卫生活动开展、“三城同创”和健康行动、网络信息安全、网络维护管理、统一战线和民族团结、政务网站信息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职责增加意识形态、档案、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后勤保障、疫情防控、爱国卫生活动开展、“三城同创”和健康行动、网络信息安全、网络维护管理、统一战线和民族团结、政务网站信息管理。
办公室
负责人 | 向明 | 电话 | 17375550588 |
办公室主要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意识形态、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后勤保障、疫情防控、爱国卫生活动开展、“三城同创”和健康行动、网络信息安全、网络维护管理、统一战线和民族团结、政务网站信息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职责增加意识形态、档案、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后勤保障、疫情防控、爱国卫生活动开展、“三城同创”和健康行动、网络信息安全、网络维护管理、统一战线和民族团结、政务网站信息管理。
人事股(党建办)
负责人 | 钦张林 | 电话 | 15869919349 |
人事股(党建办)主要职能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老干、妇女、儿童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财务审计股
负责人 | 向英格 | 电话 | 13974533957 |
财务审计股主要职能
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工作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管理工作。
水利资源股(行政审批股、法制股)
负责人 | 荆琳 | 电话 | 15115135108 |
水利资源股(行政审批股、法制股)主要职能
负责水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行业普法教育工作;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水利法制建设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工作,制定行政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它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县级水资源公报。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规划计划股
负责人 | 朱利明 | 电话 | 13789294938 |
规划计划股主要职能
负责研究提出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组织编制全县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审查上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协调流域开发工作。负责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县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参与拟订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利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水土保持股
负责人 | 张友元 | 电话 | 13874570818 |
水土保持股主要职能
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权限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并监督实施,负责水保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制度的实施。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 | 贺中 | 电话 | 15226434355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主要职能
指导水库、水闸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重要病险水库(水闸);
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推进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承担水能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大型水库移民管理工作,审核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和后期扶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大中型水库的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管理中大型水库移民资金。协调推动县内水库移民对口支援工作。
河长制工作管理股
负责人 | 黄德俊 | 电话 | 13874573071 |
河长制工作管理股主要职能
推进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推进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推进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协调推进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督办落实县级河长部署的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河流保护工作,指导乡镇河长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