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4-12-16 09:04 信息来源:溆浦县审计局

——在2024年11月20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溆浦县审计局彭宇峰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2024年8月22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就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和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逐条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全面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和落实审计建议。对照问题清单,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分类施策,采取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上缴财政等一系列措施,逐项逐条整改审计查出问题。

(二)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督办。县审计局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督促检查责任,建立审计整改“全覆盖”台账,对审计查出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发出审计整改提示函28份,积极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按照问题清单的整改内容和时限要求,倒排时间,实行逐条逐项整改到位,促进部门加强预算管理,堵塞管理漏洞,规范财经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改。

(三)提升审计问题整改成效。相关单位通过收回财政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账务处理、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目前,工作报告反映的2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1个,正在整改5个,整改率81%。

二、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预算项目未细化”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县财政局今后在编制次年预算时,对要求细化的预算项目,要求相关单位提出项目细化方案,确保项目预算编制做到细化、精准。

(2)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匹配”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县财政局已将属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在预算编制中调整到位。

2.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3)关于“预备费使用不符合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我县已制定了《溆浦县财政预算管理暂行规定》,对使用预备费的情形作出了具体规定,今后,财政局将严格落实预备费使用规定,对因自然灾害救灾,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落实中央、省、市重大改革政策,或者县委县政府决定应从预备费解决的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使用预备费。

(4)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预算执行欠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我县已制定《溆浦县财政预算管理暂行规定》,文件从制度层面对预算执行率偏低的情况进行约束,强化预算统筹。要求“对预算单位当年没有使用完的本级财政预算指标一律收回;预算执行率低于30%的,在核定下一年度该项目支出预算时,除直接影响机构正常运转和正常履职外,原则上暂缓安排或取消该项目;低于70%的,按一定比例减少预算安排。”今后,县财政局将督促各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提出请款申请并拨付资金,对预算单位当年没有使用完的本级财政预算指标一律收回,对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下一年度原则上减少、暂缓或取消预算安排,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率。

(5)关于“延解应当缴入国库库款9678.53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县财政局2024年1-6月划缴国库6500万元,其中1月划缴国库1000万元,6月划缴国库5500万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3178.53万元待新老旧系统对接稳定后再划缴国库。今后,县财政局将严格按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方案》要求执行,将非税收入结算户的收入按时有序划缴国库。

3.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6)关于“财政专户子账户未及时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于2024年10月16日将该项资金上缴国库。

4.“三保”支出及库款保障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7)关于“三保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中。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2024年1-9月拨付医疗救助资金1250.85万元,未拨付1175.69万元将在2024年12月前拨付到位。

(8)关于“库款保障水平低于合理区间”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今后,县财政局将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合理调度资金,尽量平衡每月库款流出,力保每月库款保障水平处于合理区间。

5.国有资产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9)关于“以盘活资产的名义违规注资,实际用于抵押融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中。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召开董事会通过将15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退回原单位,并报经县财政局同意。县森林公安局(政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家单位的资产已从银行置换出来退回给原单位,麻阳水工商所、公路管理局(科协)2家单位正在办理产权变更,预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退回手续。其它已抵押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县城投公司正在与抵押所在银行申请抵押物置换,待完成置换后将资产立即退回。整改工作将在2024年底完成。

(10)关于“三资注入资产未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4月完成大江口自来水公司(大江口镇大江坪村101室)和自来水二厂(卢峰镇高低村)资产注入账务处理。

6.临时存款账户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1)关于“未及时注销已完成工作的存款账户”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2024年7月底10个临时账户已全部注销销户。

7.政府专项债券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2)关于“债券资金申报和项目建设进度不匹配”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中。溆浦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改造老旧小区61个,项目分四期进行实施。目前,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其中一、三、四期已于2024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二期已于2024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溆浦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缓慢。

(13)关于“政府债券项目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拨付”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2024年1-9月县财政局根据政府债券项目建设序时进度拨付溆浦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3618万元,拨付溆浦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1300万元,拨付溆水思蒙区域环境整治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资金1550万元。

8.社保基金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4)关于“退休后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98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2024年10月25日刘某某多领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98万元已退回至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业务支出资金专户。

(15)关于“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后原公司继续为其缴纳养老保险2.47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2024年4月23日夏某某多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已退回溆浦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基金专户。

(16)关于“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505元”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2024年4月9日吴某某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505元已退回溆浦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职工医保基金收入户。

(17)关于“2022年、2023年溆浦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部分人员未进行工伤参保登记”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县工伤保险中心对2022年、2023年溆浦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部分人员未进行工伤参保登记进行清查整改完成;2024年已全部由养老保险缴纳单位缴纳工伤保险。

(18)关于“部分单位企业未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中。截至2024年10月底,部分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合计5856.49元,县税务局对其余欠缴工伤保险的单位企业再次下达《限期缴纳通知书》。

9.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9)关于“行政处罚类案不同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尺度不一”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局党组会议,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二是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培训,特别是围绕裁量权标准、裁量理由、同案同罚方面开展讲解等专题培训。三是要求局政策法规股对局属各办案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常态化评查,提升办案质量。四是严格把控落实《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五是建章立制,制定案件审核相关制度。

(20)关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未及时退还”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已退还阳光汽修厂和金瑞汽贸城南汽修厂两家企业风险抵押金共6000元,城南汽修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3000元缴存在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城南汽修厂已于2019年11月23日歇业,县交通运输局通过预留电话多次联系不上该企业法人。

(21)关于“违规向企业收取委托检验费14.32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对收费涉及的41家企业进行了初步摸底和沟通,制定了处理方案和整改措施。由于涉及企业较多,部分企业为临时性的月饼粽子等传统加工业,目前处于停产阶段,找不到经营人员。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22)关于“2022年度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后将加强对预算编制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严格按照预算的规定将预算拨款结转等资金纳入预算收入编制内容,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

(23)关于“决算各项数据与会计报表数据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请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专业人员会同财务工作人员对2023年支付的凭证及记账账簿进行全面清理整改和重新装订,确保会计报表支出明细数据一致,严格按规定编制决算,并对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这类现象发生。

(24)关于“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后将加强对预算项目支出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提高精细化水平,确保项目预算切实可行,合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细化项目支出。

2.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25)关于“贯彻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政策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后将严格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政策,将日常运转开支办公费等支付到商品和服务供应者,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26)关于“戚某忠挪用非税收入196.22万元未上缴财政”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2024年7月24日,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湘1224刑初123号对戚某忠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县纪委监委给予戚某忠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此案例,召开局党组、党支部会议,反复研究深刻反思,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全局必须严格按照罚缴分离制度,到财务室开具非税票据,非税收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缴入县财政国库。完善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人员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资金安全。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少数立行立改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以及部分需分阶段和持续整改的问题整改效果不佳,除确实受制于外部条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也反映出审计整改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审计整改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个别单位整改责任落实还存在偏差,仍存在整改进度滞后等现象。二是监督贯通协同机制需要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成果运用,需要进一步深化联动,形成县委领导、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统筹推动、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贯通协同整改机制。三是审计查出的问题较为复杂。有的问题本身属于中长期改革任务,需在深化改革中逐步解决;有的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一时难以整改到位。下一步,县政府将持续深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县审计局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后续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紧盯不放,持续推动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高质量审计工作服务溆浦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深入落实“五新四城”战略,大力实施“四强四新”举措,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溆浦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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