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在溆浦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溆浦县审计局 彭宇峰
2021年9月3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就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和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县政府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就加强审计整改作出了安排部署。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县审计局组织专门力量对被审单位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3月至6月,县审计局对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市场服务中心等10个单位的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共发现问题47个,其中:县本级财政9个,县统计局2个、县市场服务中心4个、住房服务保障中心6个、民政局6个、林业局4个、教育局4个、妇女联合会3个、卫生健康局4个、县政务中心5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县审计局派出专门人员对上述10家单位进行了审计回访与整改督查,10家被审单位均按照审计要求提交了审计整改报告。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问题43个,3个问题已做出整改情况说明,正在整改中问题1个。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与部门预算脱节”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县财政局对该问题做出整改说明,明确采取措施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与政府预算审核,细化政府预算,尽量减少代编预算,将能纳入部门预算的足额纳入部门预算。在2022年全县已开展预算一体化改革,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与部门预算将全面衔接,基本杜绝该问题出现。
(二)关于“超标准编制预备费”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县财政局对此问题做出了整改安排,将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标准编制预备费。
(三)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县财政局对此问题做出了整改安排,将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求各部门合理预计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并按照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四)关于“超预算拨款1360.3万元”问题
财政局对此问题进行了整改说明。该问题出现是相关部门上级临时追加指标,县财政局未能及时调整预算所致。对上年的超预算支出情况,下一年度无法进行调整。县财政局将要求相关单位加强与上级沟通,及时将支出需求列入预算或调整预算,减少或杜绝该类问题出现。
(五)关于“上级专项指标拨付进度缓慢”问题
县财政局对此问题进行了整改说明。由于项目建设按进度付款,上级指标一次性下达,必然造成部分已下达的专项指标不能在年内拨付到位,且县级财政财力紧张,资金调度也较困难。以后年度,县财政局将科学、及时按项目进度拨付上级专项指标资金。
(六)关于“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预算执行欠到位”问题
县财政局对此问题进行了整改说明。出现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进度较慢,部分项目实施确实需要跨年,从而造成了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财政局以后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进度的调度工作,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
(七)关于“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未达账项”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县财政局立行立改,此款项在2021年7月14日上缴县财政,县财政局将按审计要求对此类情况进行全面、及时清理,并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关于“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定期存款”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县财政局立行立改,2020年4月5日,县财政局存的定期存款1000万元,于5月24日销户,本金转入单位账户,利息202500元和销户期间利息7583.34元,合计210083.34元,于2021年6月4日上缴县财政。
(九)关于“县财政事务中心长期应付款-农业特产税周转金315.74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
该问题正在整改中。截至目前,县财政局已回收的资金171135元。尚未收回的资金,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能够收回的及时收回并上缴财政,无法收回的,将依法依程序予以核销。
三、9个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相关问题后,县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林业局、统计局、妇联、市场服务中心、住房保障中心、政务中心9个单位均对问题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整改措施,完成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成效。
(一)关于部门预算编报欠精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部分单位的部分项目未编制预算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县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林业局、统计局、市场服务中心、县住房保障中心和县政务服务中心8家单位均根据自身单位的情况,制定了整改措施,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做好预算项目精准测算,与县财政局加强沟通协调,依法做到部门预算应编尽编,提高项目预算编制与执行精准度,纠正部分项目未编制预算问题。
2.部分单位多编报部门预算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县民政局制定了整改措施,计划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做好预算项目精准测算,据实编制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预算,杜绝多编报预算问题。
(二)关于部门预算执行欠到位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县住房保障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个别项目分别存在超预算列支50.41万元、342.55万元、30.06万元、77.33万元、29.85万元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县住房保障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分别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部门预算的支出标准要求,严格控制并压缩经费支出;二是计划下一年度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支出,对合理、合规的必要支出做到应编尽编,对不必要、不必需的支出一律依规“停、缓、压、撤”,杜绝项目超预算问题发生。
2.县卫健局项目进展缓慢,支付进度为38%问题
该问题已基本整改,县卫健局对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调度,加快项目的实施和资金拨付力度,截至2022年2月20日,项目实施已基本完成,资金支付尚有83.27万元未支付,进度已达到98.91%,余下资金将根据进度和要求及时支付完成。
3.县民政局2020年一般性支出比2019年增加11%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县民政局对此问题进行了整改说明,增长的支出是扶贫支出,2020年是全县脱贫攻坚关键年,县民政局做为脱贫攻坚行业部门,2020年扶贫支出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增长。今后随着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支出规模将会下降。同时县民政局已对一般性支出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一般性支出的管控力度,严格控制并压缩经费支出;二是计划下一年度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支出,对不必要、不必需的支出一律压缩,做到一般性支出有序下降。
(三)关于财经法规遵守欠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1.票据不合规列支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县卫健局、林业局、县妇联、市场服务中心4家单位采取诸多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一是按照审计要求补齐了相关手续和附件资料,二是积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大报账票据审核把关工作力度,杜绝不合规票据报账列支现象。
2.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一是县民政局2020年的临时救助资金在救助对象和救助程序上欠规范问题,县民政局在临时救助资金使用上已按照《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二是县市场服务中心坐支市场租金收入3.45万元问题,县市场服务中心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四)关于财政财务管理欠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一是县统计局已经按照要求,规范出差审批程序及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县妇联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到位问题,县妇女联合会已按要求补齐相关手续。
(五)关于决算编制欠完整问题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和政务中心均制定了整改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在下一年度编制决算报表时,一是提高财务决算编制水平,尽力减少工作失误。二是加强与县财政的沟通与协调,做到决算数据全面、精准、统一。
四、下段工作打算
(一)紧扣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审计作用。认真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及省、市、县各级审计委员会的会议精神,努力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围绕我县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积极融入“三城一区”建设、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溆浦的战略目标,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努力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做出好新时代审计工作的新成效。
(二)聚焦问题整改,切实提升审计实效。针对审计查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安排专门人员跟踪,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和指导各被审计单位真整改、及时改、彻底改,确保问题及时清零。同时,注重举一反三,督促各单位拿出“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的举措,在落实问题整改上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确保思想得到提高、问题得到解决、工作得到推动。
(三)健全长效机制,促进依法规范履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的严格监督下,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审计工作运行机制、审计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机制,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依法行政、规范履职,护航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