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安全强基固本攻坚工作,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县累计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7起、死亡7人,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中向好。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落实安全责任体系,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二是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持续开展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和全域全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印发《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快推进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设的通知》和《溆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建议》,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四是充分发挥县应安办协调作用。健全完善警示、督办、约谈、巡查考核等制度,定期分析研判辖区内风险隐患点,阶段性开展重点工作,先后14次向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委作专题汇报,组织参与召开18次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议,下发工作通知53份、工作提示函32份、警示函4份、交办函42份、工作通报5份,转发上级工作通知12份。
(二)持续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强基固本行动。按照“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县应安办牵头组织在全县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行动、重点行业领域“除隐患、防事故”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发现的一般隐患严格落实台账清单管理,及时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一单四制”落实整改销号,实行闭环管理,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全县共发现各类一般隐患5152处,整改到位5118处;发现重大事故隐患328处,整改到位315处,13处正在期内整改中,到期整改率100%。
(三)深化直管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聚焦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矿山、特种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累计行政处罚立案39起,拟行政处罚159.4431万元,收缴罚款90.1006万元,结案35起,结案率近90%。稳步推进精准执法,办案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二是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危化烟花爆竹领域:①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危化品领域先后开展3次专家指导服务,其中对湘维、欣源两家化工生产企业检查排查2次,共发现交办问题隐患98条,整改完成98条。对22座加油站和1家醇基燃料经营单位排查检查1次,发现交办问题隐患166条,已完成整改158条,正在整改7条,另有1条已制定整改计划,限于2026年5月底前完成整改。烟花爆竹领域先后对7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建设项目和仓储设施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发现交办问题隐患109个,完成整改100个,另有9个问题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清单,待上级规范标准出台后对标完成整改。责成50余家经营场所建筑、周边安全情况存在问题隐患的烟花爆竹专店搬迁或整改。②推动16座加油站完成站房建筑,罐区等问题隐患整改和升级改造。③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完成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人员场景定位系统,淘汰20套单端面离心泵落后装置,停用1#装置1个老旧储罐,1个反应釜。④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烟花爆竹领域共立案查处38人次。其中查处批发企业4家,罚款5.4万元,查处零售专店28家,罚款17.52万元,查处非法运输6人次,行政拘留8人,收缴烟花爆竹3627箱。危化品领域累计排查了985个闲置房屋,17家沙石场,26家在建项目工地,16家工矿企业,72家建材、木材、石材加工企业;共查处黑加油点1个,没收非法油品11.12吨,拆除非法储油罐1个,罚款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1万余元,行刑衔接1人。矿山工贸领域:①强力推动矿山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纳入安全执法检查重点范围,督促企业严格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压实。②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聚焦露天矿山采场排土场边坡、地下矿山顶板管理、尾矿库排洪排水设施、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和部位,开展重点排查整治。累计检查排查重大事故隐患26条,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实行闭环管理,逐条销号,建立了全县矿山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台管理账。截至目前,26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销号。③开展停产停建矿山专项整治。为深刻吸取浩峰矿业有限公司“7.4”中毒事故教训,根据《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管控的通知》(湘应急函〔2025〕162号)责令全县停产停建矿山企业制定停产停建期间安全管控措施,对全县停产停建矿山进行了分类动态管理,停产停建地下矿山主要井口实行铁门双重上锁或封闭,井下排水检修作业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严控下井人数。浩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江锑矿8月底前实现了井下无人自动化排水,减少了人员下井频次。同时建立停了产停建矿山“部门、乡镇、企业”三级巡查机制,对停产停建矿山坚持定期巡查,严防停产停建矿山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截至目前,累计巡查48矿次。④开展废弃矿洞安全专项整治。为深刻吸取洪江市“3.25”非法盗采和辰溪县“9.24”事件教训,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的通知》(安委办〔2025〕2号)文件要求,对各持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矿山开采范围内山林沟壑、偏远村落等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聚焦矿区范围的历史遗留小窑、设计不予利用的井筒,累计排查废弃矿46处,采取混凝土、浆砌石砖、机械开挖填埋方式进行了封堵,设置警示标牌,实行编号管理,在重点废弃矿洞井口安装智能监控摄像头,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建立“县、乡、村、企业”四级巡查制度,明确每个矿洞巡查责任人,定期开展常态化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发现异常,立即处置。⑤大力推动矿山企业升级改造。2025年5月,溆浦县浩峰矿业有限公司龙王江锑矿尾矿库在完成了基建验收,建立了坝体位移、侵润线等在线监测监控系统,与省尾矿库监控在线平台联网,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11月,溆浦县宏磊石材有限公司葛竹坪镇岚水江花岗岩矿完成了改建安全设施设计建设工程。溆浦县浩峰矿业有限公司龙王江锑矿和溆浦县大和矿业有限公司观音堂锑矿通过物探完成了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12月,溆浦县大和矿业有限公司观音堂锑矿通过整改建立完善了井下视频监控、应急广播、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供水施救、压风自救系统。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和企业内部员工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制度。危化烟花行业共接到社会举报5起,许兑现举报奖励资金2.25万元,已兑现举报奖励资金1.550万元,其余正在兑现中,企业员工内部报告事故隐患506条,奖励资金9610元。矿山企业报告事故隐患80条,整改到位80条,累计奖励金额1.28万元。
(四)积极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在森林防火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守“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以林长制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防控措施,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区域生态安全。共查处涉火案件8起、治安拘留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人,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在防汛方面:成功应对了7轮强降雨天气过程,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4次、III级应急响应1次,严格落实“631叫应机制”,电话叫应全县25个乡镇168批次,发布临灾避险人员转移指令7期,全县25个乡镇累计避险转移14543人。在抗旱方面:修复疏通输水渠道148公里,建成集中供水工程688处,惠及人口达73万余人。在救灾保障方面:全年共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994万元,及时开展救助和应急抢险,紧急调拨被类1700余床,折叠床600张,以及编织袋、编织布、雨衣、头灯等各类物资,为52户房屋受灾户申报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修缮补助,救助因灾生活困难群众6万余人,有力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受灾地区社会秩序稳定。
(五)进一步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一是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北斗应用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丰富监测预警手段,增强风险感知、自动预警能力,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二是依托国债项目购买基层防灾项目装备物资为契机,大力推广实战实训演练,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对防灾项目装备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全县组织开展应急演练100余次,参与人员达1.9万余人。三是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聚焦“开工第一课讲安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活动,持续开展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四是按照安全生产“五进”工作要求,结合“敲门行动”部署,组织全县干部职工深入一线,推动“两卡一单”全覆盖张贴。全年累计开展“敲门行动”127批次,1.1万余名干部职工参与,张贴安全提示标语23万余张,全民安全防范意识显著提升。
二、主要成效及亮点
(一)成功应对极端天气获国家部委通报表扬,实战能力通过最高级别检验。2025年6月,我县黄茅园镇遭遇短时强降雨袭击,降雨量迅速超过160毫米,达到暴雨红色预警等级,境内发生山体滑坡的重大风险激增。面对极端险情,我局依托精准的监测预警和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组织镇村干部提前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紧急果断转移危险区群众3人。由于巡查到位、转移及时,成功实现了在极端灾害下的“零伤亡”目标。此次成功避险的实战案例,因处置科学、成效显著,获得了应急管理部的专门通报表扬,标志着我县在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响应方面达到了国家级水准。
(二)安全生产机制创新获省级平台推广,经验做法进入全省视野。我局探索推行的《溆浦县积极推动企业落实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创新工作经验,于2025年9月被《湖南省实施安全强基固本攻坚工作专报》采用刊发。该机制通过鼓励企业员工主动报告身边的安全风险隐患,打通了安全生产管理的“最末梢”,实现了从“政府严管”到“企业自治”的深化。此项工作已被列为省级创新实践,为全省层面完善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体系提供了“溆浦经验”。如:在今年全国部署开展黑加油点“大扫除”专项行动中,我县接群众举报,依法查处卢峰镇三门垅村周某某在民房内设置储罐,利用皮卡车流动给工程车辆加注柴油案。该案件没收柴油11.12吨,没收违法所得31.9425元,处罚款15万元。此案在各大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有力震慑成品油流通市场非法违法行为。该案有望成为应急管理部或省应急管理厅典型案例。
(三)应急救援专业技能蝉联全市榜首,队伍建设形成稳定优势。在2025年全市森林防灭火技能比武竞赛中,我县代表队凭借过硬的综合素质,再次荣获综合第一名,成功蝉联该项荣誉。充分证明了我县在专业救援队伍的组织指挥、装备操作、协同作战和实战扑救能力上已形成稳定且持续的领先优势,是我县应急救援力量“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的直观体现,成为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域的标杆。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潜在安全隐患仍然存在。我县生产经营门类众多,且点多、线长、面广,监管难度大。
(二)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滞后。全县普遍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抗灾能力较低,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设备不够完善,缺乏多元化的信息获取渠道,无法满足现代灾害监测的需求。
(三)应急救援能力薄弱。目前,我县救援队伍在救援观念、指挥、装备、保障等方面存在短板,乡镇应急队伍数量虽多,但年龄普遍偏大,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对基本的应急救援流程、环节操作不熟练,面对新型应急救援技术和设备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突发事件。
(四)社会共治意识有待提高。基层群众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自救互救知识缺乏,面临突发事件过度依赖政府,因此增强群众应急自救意识迫在眉睫。
(五)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待提高。部分企业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存在侥幸心理,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不够深入,安全隐患整治未能形成长效机制,存在隐患反弹问题,安全生产长效治理体系需进一步优化。
四、明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高危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持续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以及特种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执法工作,针对特殊时段和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确保执法覆盖率100%。
(二)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一是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加强监测预警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二是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等项目建设,提高全县防灾减灾抗灾能力。三是修订完善各级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水平。四是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品种、规模和方式,确保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装备管理。一是加强与组织部、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对接,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矿山工贸、危化烟花等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加入基层监管队伍。二是加大对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依托国债项目购买的基层防灾项目装备物资,推进基层一线队伍实操演练,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对防灾项目装备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四)提升社会共治能力。持续深化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技能,逐步提升广大群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加强燃气安全、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警示教育与安全技能宣传,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能力。
(五)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一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要求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二是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和企业从业人员内部培训教育的监督指导,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深化提升。三是定期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四是坚持以强化行政执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将违法违规企业纳入 “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