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力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促稳定,全县民政事业取得新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困难群众,基本民生保障更有力。一是落实重点民生实事。新建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点6个,完成率达100%,全县助餐点达31个,服务老人4.8万余人次;持续开展困难群众救助提标工作,城乡低保标准较同期分别提高5.7%、7.7%,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7亿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加强困难群体关爱工作。全年救助临时性生活困难群众766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87.8万元。着力“六化〞救助服务,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优化寻亲返乡机制,常态化开展街面巡查1830人次,共救助了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694人次。三是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切实做好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动态监测低收入人口3.32万人次,完成25696名救助对象“救助通”资格认证,开展经济状况核对42554人次。
(二)聚焦为民服务,基本社会服务更有温度。一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顺利完成老龄工作机构改革,拟定“十五五”民政项目规划,完成16所养老机构提质改造。二是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落实孤儿保障政策,办理收养登记4对,开展集中照护困境儿童8人,完成福彩圆梦·孤儿助学30人次30万元。实施“迎新春送温暖”“小候鸟”同心护航等儿童关爱项目,为580名儿童提供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各类活动百余场。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规定”,完成人大审议问题整改,落实“四包一”包保稳控措施。三是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621.66万元,救助精神障碍患者12人次。持续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329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档案,开展各类活动52场次,总服务1.1万人次。四是优化民政事务管理。婚姻登记、公民身后事、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开展“三沿六区”违建墓地专项治理行动,推进火葬区划定工作,新殡仪馆顺利运行,同时,持续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殡葬服务“减项降费优服务”活动,人均在殡仪馆治丧基本费用降低至480元。实现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截至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业务5601对,完成100% 电子档案录入,开展婚姻辅导服务,调解成功率达45.3%。
(三)聚焦基层基础,基层社会治理更有效。一是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强化综合监管机制,推行线上登记系统,全年新增登记社会组织8家,变更登记5家,注销登记4家,撤销社会组织9家。对180家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对8家下发整改通知书。二是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组织开展“中华慈善日”“慈善一日捐”等募捐活动,打造“爱心改变命运”“扬州励志班”等慈善救助品牌,护送45名学生进入扬州励志班。发挥民政社工专业服务作用,全年服务各类民政对象12250人次,开展各类活动213场。三是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配合完成怀娄线、中辰线第五轮联检任务。深入开展“乡村著名行动”,采集地名1179条,大力传播地名文化。积极推进乡村地名基本建设,筹备编制溆浦县地名规划和24个乡镇358个村主要无名道路的测量、命名和上图。
二、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县民政工作思路为:聚焦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瞄准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三大方向,健全政策制度、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社会参与四大体系,突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社会慈善五大重点,全力推进年度任务落实。
(一)办好重点民生实事。一是有序推进民政项目建设。完成固定投资上级分配任务。持续开展社区(村)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建设失智专区,新增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床位30张。开展县殡仪馆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和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推进枫林晚改扩建项目和双井区域性康复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二是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遵循“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的工作原则,继续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基础救助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保障金。根据省、市相关提标文件,提高城乡低保最低保障标准。2026年城乡低保标准拟按省级指导标准,城市从740元提高到780元,农村从485元提高到520元。
(二)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一是加强老龄工作。召开2026年县老龄委全体会议,制定2026年工作要点,充分发挥老龄办的统筹协调职能,建立和完善老龄工作机制。推动银发经济发展,组织实施新时代“银龄行动”。组织开展为老年人办实事系列活动和“敬老月”系列宣传活动。二是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健全城乡“1+N+X”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继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育,培训一批消防设施操作员和养老护理员。深化“养老+享老”融合模式,加强养老领域安全监管。
(三)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健全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机制,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落实好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进低保扩围增效。二是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进社会救助无纸化审核确认及电子档案管理试点工作,扎实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三是巩固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成果。积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完善“五级圈层”工作机制,推动从“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转变。
(四)提升社会福利水平。一是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困境儿童集中委托照护工作。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做好收养业务评估,规范办理程序。开展流动、留守、困境儿童监测摸排,继续实施430国学公益课堂、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关爱等儿童服务项目。二是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在卢峰镇和大江口镇扎实开展“精康融合行动”为有康复需求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实现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到60%以上。
(五)规范社会事务管理。一是改革殡葬服务管理。持续开展“三沿六区”违建墓地专项治理行动,推进火葬区划定工作,促进移风易俗。抓好新建殡仪馆运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益性和规范性”等核心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收费行为,提升殡仪服务质量。二是优化婚姻登记管理。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条例》(修订版),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推进我县婚姻登记处整体搬迁至县政务中心开展集中办证。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积极动员新人参加省市国潮集体婚礼,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三是规范流浪救助管理。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和“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抓实源头治理,加大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力度。
(六)提升社会基层治理水平。一是加强和改进区划地名工作。积极做好全县第十一(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落实乡村地名基本建设目标,做好地名规划,科学编制县地名方案,采集全县24个乡镇(北斗溪镇除外)358个村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景点及拟命名乡村道路信息,拟定乡村新地名,做到乡村地名无明显空白点。管理维护城乡路牌,配合开展沅溆线、沅辰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二是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强化党建引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乱收费专项整治。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和执法检查,严管合法社会组织,严打非法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年检,实现我县社会组织年检率不低于90%,合格率达到85%以上,确保年检结果客观、准确。三是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建立县、镇、村(社区)三级慈善组织网络,有序推进慈善换届选举工作。持续开展“慈善一日捐”“99公益日”“中华慈善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实施“怀化扬州慈善励志班”“爱心改变命运”等品牌项目。开展公益福彩宣传及福彩规范化建设,增机布点2家,发挥好福彩“爱心驿站”公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