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民政局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 2025-07-10 12:10 信息来源:溆浦县民政局

近年来,溆浦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持续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我县被确定为全省唯一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县;获评全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优秀等次;获评全省社会救助创新实践优秀等次;全县养老、社会救助、革命老区等工作经验做法获省、市推广。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项目建设,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一是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全力推进“三湘怡养”提升行动,新建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点6个,完成率达100%,有效解决了老年人“就餐难”问题。拟定“溆浦县“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积极谋划双井区域性养老康复服务中心建设等养老项目。完成养老机构维修项目和新建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摸底。积极筹备新殡仪馆运营工作。二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为4056名高龄老人发放补贴 206.35万元,为67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津贴9.35万元。全县养老机构、农村养老互助站开展老年人活动 200 余场,丰富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三是加强老龄工作。调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印发相关文件制度 5 项,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二)深化试点探索,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兜底保障坚实有力。全县现有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困难群众46363人,今年来,我县持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现已全部发放到位,惠及4.6万困难群众。今年来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8153.9万元,其中临时救助1730人次,发放资金184.2万元。二是试点改革稳步推进。以“一图、一单、一机制”为抓手,聚焦“老、小、困、残”群体,推进“物质+服务”救助体系建设。优化分层分类需求评估体系,落实服务清单,深化品牌项目,多渠道筹资并强化规范管理,完成23980人需求摸底,服务困难群众6.5万人次。三是动态监测全面加强。健全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机制,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今年来共完成认定10722人,新申请、异议复核授权认定 1071户3522人,清退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183户。​

(三)落实政策举措,不断完善社会福利制度。累计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205万元。办理收养登记3对,私自收养上户手续2对。开展关爱行动,走访慰问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物资12万元。成立溆浦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定工作制度。对重点人员排查摸底11798人,分类施策。开展心理健康筛查评估、个案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等活动,转学安置1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468场,发布媒体宣传30条。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304.87万元。持续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将2011名重症精神病对象纳入民政救助保障,救助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6人。​

(四)优化服务管理,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开展专项行动,取消部分收费项目,修订完善制度,今年来为223户群众减免费用23.03万元。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自2025年5月10日起实现婚姻登记 “全国通办”,今年来共办理婚姻登记业务3060对,完成100% 电子档案录入。开展婚姻辅导服务,调解成功率达45.3%。实施 “六化” 救助服务,共救助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304人次,开展街面巡查910人次,护送特殊对象返乡22人次,寻亲成功3人次,回访23人次,救助工作在全市民政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五)发挥示范作用,健全社会治理制度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成立地名志愿者队伍,开展“一条例一办法”宣传进社区活动。持续推进民政社工站项目,发挥民政社工作用。对180家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对8家下发整改通知书。引导6家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达200余万元。注册成立双井镇慈善会,初步形成县乡联动慈善网络。开展关爱活动和宣传活动,发放慈善宣传册5000份。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完成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评估验收。聘请第三方对我县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开展评估,围绕试点目标,紧扣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试点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试点各项任务,确保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进入国家评估验收好的等次。

(二)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健全完善我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依托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及时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核查反馈工作,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及动态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好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进低保扩围增效。

(三)不断完善社会福利制度。认真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精神社区康复,加大残疾人享有的福利。落实困境儿童委托照护服务,加强留守、流动儿童摸排和救助,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实施430国学公益课堂、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宣讲、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等项目。

(四)强化社会事务服务管理。积极推进新殡仪馆搬迁工作,开展“三沿六区”散埋乱葬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相关制度措施,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抓好“酷暑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提升临时遇困人员救助服务水平。优化婚姻登记管理,做好婚姻登记处整体搬迁工作。

(五)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完成中溆线边界联检工作,进一步落实省厅关于落实乡村地名基本建设溆浦目标,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与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简化社会组织登记流程,开展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培育一批党建工作规范、作用发挥明显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典型。提升民政社工站项目效能。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99公益日”“扬州励志班”等活动,实施助医、助老、助困、助学、助残、助孤等慈善项目。

初审:张娜 复审:侯自跃 终审:罗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