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溆浦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2030年)

发布时间: 2021-12-28 16:15信息来源:溆浦县卫生健康局

溆卫健发〔2021〕42号

为全面实施健康溆浦行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湖南行动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溆浦县委 溆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溆浦县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健康溆浦行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政府、社会和个人的责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施策,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知识,


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加强早期干预,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延长健康寿命,为增进群众健康福祉、共建共享健康溆浦奠定重要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覆盖全县卫生领域的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卫生健康事业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不断缩小,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健康促进、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等各项健康事业实现长足发展,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显著下降,人均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三、工作任务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积极推进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环境建设。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开发推广健康适宜技术和支持工具,提倡个人定期记录身心健康状况。到2022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22%,其中基本知识和理念素养水平、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素养水平、基本技能素养水平分别提高到41%及以上、18%及以上、20%及以上,居民基本医疗素养水平、慢性病防治素养水平、传染病防治素养水平分别提高到22%及以上、20%及以上、20%及以上;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提倡个人定期记录身心健康状况;了解掌握基本中医药健康知识;掌握基本的医学卫生急救知识和技能;到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30%,其中基本知识和理念素养水平、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素养水平、基本技能素养水平提高到48%以上、25%以上、30%及以上,居民基本医疗素养水平、慢性病防治素养水平、传染病防治素养水平提高到28%以上、30%以上、25%及以上;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作用得到发挥,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形成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各乡镇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体系。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并在诊疗过程中主动提供健康指导。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达到100%。人民群众自我主动健康意识增强,健康管理能力提高。

(二)合理膳食行动。合理膳食是健康的基础,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湖南省国民营养计划2030实施方案》,实施营养干预,指导居民形成科学合理的膳食习惯,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行动。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完善营养标准体系,强化营养监测和评估。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在2019年基础上提高10%和在2022年基础上提高1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贫血率分别低于12%和9%;孕妇贫血率分别低于14%和9%,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0~6月婴幼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老年人群、贫困地区人群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合格碘盐覆盖率均达到90%及以上;成人脂肪供能比下降到32%和30%;每1万人配备1名营养指导员;医疗机构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150;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提倡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不高于5g,成人人均每日食用油摄入量不高于25~30g,人均每日添加糖摄入量不高于25g,蔬菜和水果每日摄入量不低于500g,每日摄入食物种类不少于12种,每周不少于25种;成年人维持健康体重,将体重指数(BMI)控制在18.5~24kg/㎡;成人男性腰围小于85cm,女性小于80cm。

(三)控烟行动。持续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倡无烟文化,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知程度。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发挥引领作用,把全县卫健系统建设成无烟单位,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逐步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加强对戒烟服务的宣传和推广,创建无烟医院,推进医院全面禁烟;

提倡个人戒烟,创建无烟家庭,保护家人免受二手烟危害。领导干部、医务人员要发挥控烟引领作用。

(四)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推进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及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工作,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健全基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失眠现患率、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和80%;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3.3名和4.5名,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和85%,登记在册的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和85%;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居家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参与率达到50%和60%;

提倡成人每日平均睡眠时间为7~8小时;鼓励个人正确认识抑郁和焦虑症状,掌握基本的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各级各类临床医务人员主动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应用于临床诊疗活动中。

(五)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生态的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及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防控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完善健全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保障饮用水安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力度,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成更高水平的城乡垃圾污水、卫生厕所和市容市貌、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健全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络,预防控制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及农村太居环境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六)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孕产妇提供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大力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建设,落实《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加强婚前、孕前、孕产期、新生儿期和儿童期保健工作,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规范开展新生儿访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引导儿童科学均衡饮食,加强体育锻炼,实现儿童肥胖综合预防和干预。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落实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升妇女生殖健康服务能力,继续推进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方法。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持续改善;产前筛查率分别达到70%及以上和80%及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均达到98%及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均达到90%及以上;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检查覆盖率达到80%及以上和90%及以上。

提倡适龄人群主动学习掌握出生缺陷防治和儿童早期发展知识;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倡导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为6个月以上婴儿适时合理添加辅食。

(七)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强化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推进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明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完善职业健康标准和措施,研发、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推进企业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等相关法定责任和义务,营造企业健康文化,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落实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加大用人单位监管力度。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完善无责任主体尘肺病农民工的医疗救助机制。到2022年和2030年,劳动者工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稳步提升,并于2030年实现工伤保险法定人群参保全覆盖;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达到90%及以上;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及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85%及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及以上;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报告率达到95%及以上。

(八)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动老年医学研究,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加快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内容的教育活动,积极宣传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2年和2030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90%及以上;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分别达到75%和90%;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比例分别达到100%;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机构建设,为居家养老提供依托;逐步建立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推动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

(九)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重点是心脑血管疾病的预防、危险分层、随访、康复。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提供规范的危险因素筛查和健康管理服务,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建设,对重点对象实行网格化管理。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工作重点是心脑血管疾病的诊疗和救治。为脑卒中、急性心肌梗死开通绿色通道,充分发挥高血压医联体、卒中联盟、胸痛联盟的作用,强调心脑血管疾病诊疗规范性、同质化,在心脑血管危急重症救治方面提质升级。所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依托现有资源建设高血压健康教育学校,开设高血压专科门诊,开展高血压因素控制和继发性高血压筛查。发展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电子健康信息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98/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分别不低于55%和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不低于60%和70%;高血压治疗率、控制率持续提高;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均设立高血压健康教育学校、开设高血压专科门诊,开展高血压因素控制和继发性高血压筛查,并参加全县高血压质控和数据直报;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均设立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开通急诊PCI和静脉溶栓绿色通道;35岁及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不低于27%和35%;乡镇卫生院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分别达到70%和80%;鼓励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取得培训证书的人员比例分别提高到1%及以上和3%及以上。

(十)癌症防治行动。对发病率高、筛查手段和技术方案比较成熟的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肺癌、宫颈癌和乳腺癌,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筛查与早诊早治指南。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提高临床疗效。做好患者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提高癌症患者生存质量。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切实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逐步实现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工作全县全覆盖。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不低于70%和80%;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达到55%及以上并持续提高;基本实现癌症高危人群定期参加防癌体检。

(十一)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健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知识宣传普及制度,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知识,开展慢性病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倡导积极预防各种慢性病,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建立完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协作网络和报告系统。加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8.7/10万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分别达到15%及以上和30%及以上。40岁及以上人群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每年检查肺功能1次。

(十二)糖尿病防治行动。建立健全糖尿病防治的疾病知识宣传普及制度,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场所设有糖尿病防控宣传栏,设立糖尿病健康教育活动室、糖尿病病友活动区、多种食物模型及热量说明、胰岛素注射人体模型及指导手册等,向患者提供不同形式的宣传资料;与学校、企业、社区合作开展糖尿病的预防、早期识别、并发症的预防等系列讲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辖区居民提供糖尿病管理服务,对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为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每年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进行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加快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实现全县糖尿病患者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信息共享,更加规范、全面的为糖尿病患者提供专业、安全的医疗健康服务,推动糖尿病健康科普教育活动常态化。落实糖尿病早期筛查与疾病管理。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监测血糖,开展糖尿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发现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对高危人群提供干预指导;以社区义诊、基层义诊,国际糖尿病日等活动为契机,为居民提供免费的血糖、血脂、血压、BMI检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提供血糖、血脂检测等服务;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糖尿病患者及糖尿病前期人群提供专业、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实现糖尿病防治信息化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18岁及以上居民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预防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知晓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糖尿病治疗率、控制率及糖尿病并发症筛查率持续提高。提倡40岁及以上人群每年至少检测1次空腹血糖,糖尿病前期人群每6个月检测1次空腹血糖或餐后2小时血糖。

(十三)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2022年和2030年,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分别控制在0.15%和0.2%以下;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分别控制在4%和2%以下;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分别控制在1%和0.5%以下;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70/10万以下,并呈持续下降趋势;血吸虫病防治实现有效控制和消除危害,并保持消除;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保持95%以上;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保持在95%以上;持续保持消除疟疾和消除碘缺乏状态,保持基本消除燃煤污染型氟中毒,有效控制饮水型氟中毒和水源性高碘危害;到2022年,全县麻风病现症病例数较2017年减少15%;到2030年,全县麻风病现症病例数较2017年减少40%。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系。县卫健局成立健康溆浦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健康溆浦行动的领导,建立完善创建实施方案和规划,明确工作职责,整合各类资源,落实各项措施,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问题,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健康氛围。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综合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加大健康溆浦创建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重视健康、关注健康的良好氛围

3.推动部门协作,加强培训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配合,确保健康溆浦行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要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学习健康溆浦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具体做法。加强理论研究及新理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4.加强督导考核,完善奖惩机制。纳入国家健康县城创建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督导考核,严格进行奖惩,严格落实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创建工作情况与单位的评先评优挂钩,与干部的提拔使用挂钩,与工作经费安排挂钩。对领导不力、措施不硬、效果不佳、工作滞后,影响全县进度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提醒谈话,对受过多次通报或提醒谈话的单位将依纪依规从严追责。

5.严格信息报送,搞好工作对接。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定期总结、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要按照要求及时向县推进办报送健康溆浦行动工作总结及相关图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