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人民政府
目 录
前言............................................... 1
一、现状与形势..................................... 1
(一)开发现状.................................................................................... 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4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9
(一)指导思想.................................................................................... 9
(二)基本原则.................................................................................. 10
(三)规划目标.................................................................................. 10
三、总量控制与资源开发布局........................ 11
(一)总量控制.................................................................................. 11
(二)开采分区.................................................................................. 12
(三)开采准入条件.......................................................................... 14
(四)新设和单独保留采矿权设置.................................................... 17
(五)整合和扩界矿山设置............................................................... 18
(六)限期退出矿山......................................................................... 20
(七)关闭退出矿山.......................................................................... 20
四、生态环境(含地质环境)修复治理................ 22
(一)生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22
(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23
附则.............................................. 29
附 表 目 录
附表1 |
截至2018年底湖南省溆浦县砂石土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
附表2 |
截至2018年底湖南省溆浦县探矿权现状表(所有扩种) |
附表3 |
截至2018年底湖南省溆浦县采矿权现状表(所有矿种) |
附表4 |
湖南省溆浦县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
附表5 |
湖南省溆浦县砂石土矿产开采规划区块(采矿权设置)表 |
附表6 |
湖南省溆浦县整合砂石土矿山规划表 |
附表7 |
湖南省溆浦县关闭退出砂石土矿山规划表 |
附 图 目 录
顺序号 |
图号 |
图 名 |
比例尺 |
1 |
01 |
湖南省溆浦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图 |
1:100000 |
2 |
02 |
湖南省溆浦县砂石土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图 |
1:100000 |
为推动全县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切实做好砂石土矿开发与保护布局,促进砂石土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4号)和《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19-2025年)编制技术要求》,以及《溆浦县国土空间规划》和《溆浦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溆浦相关产业规划和全县砂石土矿市场需求,在溆浦县人民政府组织下编制《湖南省溆浦县砂石土矿开采专项规划(2019-2025年)》。
《规划》涉及的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板岩、建筑用辉绿岩、砖瓦用页岩。
《规划》是推进全县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审批和监督全县砂石土矿开采、统筹资源环境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等各项工作的依据。
《规划》适用湖南省溆浦县行政管辖区范围内砂石土矿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规划》以2018年为基期年,2021年为中期目标年,规划至2025年。
溆浦县位于湖南西部,沅江中游,隶属怀化市,东邻新化、隆回县、南接洞口县、洪江市,西连中方、辰溪,北界沅陵、安化县,境内山地、丘陵、岗地、平原多种地貌俱全,以山地为主;地势为东南高西北低,由东南向西北倾斜,最高点为龙庄湾乡的凉风界,海拔1614m,最低点为大江口镇新民村沅江附近,海拔118m,相对高差1496m。全县总面积3438平方公里,下辖18个镇、7个乡,县政府驻卢峰镇。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迅速,2018年全县总人口 94.46万人,地区生产总值(GDP)达到156.3亿元,增长8.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2.6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40.0亿元,增长8.5%;第三产业增加值83.7亿元,增长9.8%。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 20462元。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106.4亿元,同比增长16.0 %,房地产开发投资37.4 亿元。
溆浦县位于江南地块雪峰隆起西北湘鄂西锑、铅、锌、金、铜、锰多金属成矿带,全县已发现各类矿产39种,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20种。截至2018年底,全县现有探矿权15个,其中金矿6个、锑矿4个、铅矿1个、多金属矿1个、磷矿1个、石墨矿1个,玻璃用石英矿1个;现有采矿权76个,其中锰矿4个、锑矿4个、金矿5个、钒矿1个、饰面用花岗岩矿9个、玻璃用砂岩矿4个、高岭土矿1个、辉绿岩矿2个、水泥灰岩矿2个、石灰岩矿1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7个、电石灰岩矿2个,制灰用灰岩矿1个、砖瓦用砂岩矿2个、砖瓦用页岩矿1个、板岩矿13个,水泥配料用页岩1个,页岩2个矿,石煤矿3个、石英岩矿1个。
1、全县砂石土矿资源概况
县域内出露地层主要为板溪群、震旦系、寒武系、奥陶系、志留系、石炭系、二叠系、三叠系-侏罗系、白垩系及加里东期闪长岩和燕山早期花岗岩,总体呈北东~南西向展布,与区域构造线方向一致。闪长岩和花岗岩体主要分布在黄茅园镇和龙潭镇,板溪群五强溪组石英砂岩主要分布在县域北部深子湖镇、低庄镇、均坪镇与中西部陶金坪乡、思蒙镇、大江口镇、卢峰镇,震旦系炭质板岩、含锰灰岩、灰绿色板岩主要分布在深子湖镇、低庄镇、均坪镇、统溪河镇、小横垅乡、两丫坪镇、中都乡、黄茅园镇,寒武系石灰岩、炭质板岩主要分布在东、北部油洋乡、深子湖镇、低庄镇、均坪镇和南部的沿溪乡、北斗溪镇、小横垅乡、黄茅园镇和龙潭镇,泥盆系石英砂岩主要分布在深子湖镇,石炭系灰岩、二叠系和三叠上统-侏罗系下统灰岩、炭质页岩、煤主要分布在低庄镇、均坪镇、卢峰镇、舒溶溪乡、大江口镇,白垩系紫红色砂岩主要分布在深子湖镇、低庄镇、双井镇、观音阁镇、桥江镇。石灰岩、石英砂岩、炭质板岩或页岩、灰绿色板岩、紫红色砂岩资源储量丰富,可作为普通建筑砂石土矿,广泛用于城市房屋与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建设、水利工程建设、新农村建设等。
2、砂石土矿开发利用现状
截至2018年底,全县有砂石土矿持证矿山43个,开采规模均为小型,无大中型矿山;按开采矿种分,石灰岩矿22个(包括建筑石料用、电石用、制灰用、水泥用4个亚种,其中卢峰镇和大江口镇各5个,深子湖镇2个、低庄镇1个、双井镇1个、均坪镇1个、舒溶溪乡2个、北斗溪镇1个、油洋乡1个、黄茅园镇1个、龙潭镇2个,开采层位主要为石炭系中统黄龙组,次为寒武系上统田家坪组和下统清虚洞组、二叠系下统茅口组和三叠系下统大冶组及奥陶系下统桥亭子组,大部分保有资源储量不足30万吨)、板岩矿13个(其中小横垅乡4个、均坪镇3个、黄茅园镇4个,低庄镇、统溪河镇各1个,开采层位主要为寒武系下统牛蹄塘组,次为震旦系上统金家洞组,大部分保有资源储量不足30万吨)、砂岩矿2个(分布在双井镇和桥江镇,各1个,开采层位为白垩系中统,保有资源储量不足30万吨)、页岩矿4个(含砖瓦用、水泥配料用,其中大江口镇2个,水东镇1个,均坪镇1个,开采层位为二叠系中统吴家坪组、三叠系下统大冶组、震旦系下统洪江组和寒武系下统牛蹄塘组,2个基本采空,2个保有资源储量100万吨以上)、辉绿岩2个。按矿山企业经济类型分,有限责任公司12个,私营合伙企业12个,私营企业15个,私营独资企业1个,股分合作企业1个,集体企业1个,个体经营企业1个;按开发利用状态分,正在开采5个,停产38个;矿山企业从业人85人,开采砂石土矿44.5万吨、采掘业产值2900万元。
3、砂石土矿产品加工现状与销售概况
石灰岩矿部分采出为块石、片石直接销售,部分加工成骨料销售;辉绿岩矿除加工板材、路沿石外,余料加工成骨料销售;炭质板岩、砂岩、页岩直接利用原矿制砖。砂石土矿产品在县内紧销,产能难以满足县域建设需求。
4、绿色矿山建设及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全县砂石土矿矿山基本未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矿山环境问题较为突出,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包括矿山地质灾害、土地资源占用破坏、水资源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
近年来,全县因砂石土矿开采活动影响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是土地资源占用破坏和地形地貌景观破坏。采场及工业广场占用破坏土地120公顷,地形地貌景观遭到破坏,已复垦还绿6.8公顷,复垦率仅5.7%。全县历史遗留矿山2个,恢复治理面积3.0公顷。
1、矿区面积小,资源储量少,均为小型矿山,不利于集约化、规模化开发利用,须着力解决矿山准入要求问题,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
2、矿区范围未按等高线圈定,矿业活动长期占用破坏土地资源、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得不到修复,部分矿山未按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开采,形成直立高陡边坡,存在安全隐患,须着力解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3、矿山范围存在生态红线、生态公益林,基本未开展勘查工作,资源储量可信程度不高,须着力解决矿权落地难问题,推进净矿出让。
(三)形势与要求
砂石土矿资源是矿产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道路、桥梁、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用量最大、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材料,一直以来,随着城市化发展的加快,对砂石土矿的需求呈持续增长态势,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物质基础和继水之后消耗最多的第二大自然资源。
1、形势
(1)砂石土矿产资源需求预测:根据溆浦县2020年重点项目表,交通项目有:穿岩山景区旅游公路23.4km、大江口大桥重建450.6m、桥江大桥维修加固、林场林区道路建设71km。城建项目:城市棚户区改扩翻378套34000㎡、县城南综合汽车站建设19230m2。工业项目有:年产200万m3机制砂及15万吨预拌砂浆生产线、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红花园工业园二期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建筑面积30万m2)。农林水项目:溆浦红糖标准化厂房建设3200㎡、溆浦瑶茶标准化厂房建设6000㎡、溆水重要河段堤防及岸坡治理(坪溪、黄茅园保护圈)55.145km、三四都河二期治理20.2km。社会发展和民生项目:学校建设(雅堂芙蓉学校、县二、三幼儿园、三中、3所义务学校、职中实训楼楚才学校整体搬迁)174880㎡、医院建设(城南医院、人民医院、仁康医院、戴氏手法非遗传承基地、鸿润百年老年公寓一期)320832㎡、县监管中心建设30036㎡、煤炭系统工矿棚户区改造400套37000㎡。
据调查,年生产水泥80万吨,年房地产开发约450000㎡,村民建房约60万m2。
以上述数据为基础,对溆浦县2020年砂石土矿需求量进行预测,县重点项目及村民建房需砂石土矿的需求量达1331万吨以上(专栏一)。
湖南省溆浦县2020年建设用砂石土矿需求量预测表(专栏一) |
||||||
序号 |
建设项目类别 |
规模 |
测算单位 |
砂石矿预测需求量 (万吨) |
土矿(砖) 需求量 (万吨) |
|
1 |
交通 |
等级公路 |
74.4km |
砂石骨料1万m3/km |
194.44 |
|
2 |
桥梁 |
450.6m |
砂石骨料1万m3/km |
1.17 |
|
|
3 |
城建 |
城市棚改 |
3.4万m2 |
砂石骨料1吨/m2, 砖128块/m2 |
3.4 |
1.4 |
4 |
城南汽车站建设 |
1.923万m2 |
砂石骨料1吨/m2, 砖128块/m2 |
1.9 |
0.86 |
|
5 |
房地产开发 |
45万m2 |
砂石骨料1吨/m2, 砖128块/m2 |
45 |
20.22 |
|
6 |
工业 |
机制砂生产线 |
200万m3 |
砂密实度1.34 |
388 |
|
7 |
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 |
20万吨 |
砂石骨料比例85% |
17 |
|
|
8 |
红花园工业园二期建设 |
30万m2 |
砂石骨料1吨/m2, 砖128块/m2 |
30 |
13.48 |
|
9 |
农林水 |
红糖、瑶茶标准化厂房建设 |
0.92万m2 |
砂石骨料1吨/m2, 砖128块/m2 |
0.92 |
0.41 |
10 |
溆水重要河段治理 |
堤防、岸坡51.145km |
1.5万m3/km |
199.46 |
|
|
11 |
三、四都河二期治理 |
堤防、岸坡20.2km |
1.5万m3/km |
78.78 |
|
|
|
社会发展和民生项目 |
学校建设 |
17.48万m2 |
砂石骨料1吨/m2, 砖128块/m2 |
17.48 |
7.85 |
|
医院建设 |
32.08万m2 |
砂石骨料1吨/m2, 砖128块/m2 |
32.08 |
14.41 |
|
|
监管中心建设 |
3万m2 |
砂石骨料1吨/m2, 砖128块/m2 |
3 |
1.34 |
|
|
煤炭系统棚改 |
3.7万m2 |
砂石骨料1吨/m2, 砖128块/m2 |
3.7 |
1.66 |
|
|
其他 |
水泥生产 |
80万吨 |
每吨需石灰岩1.5吨、砂岩0.25吨 |
140 |
|
|
|
村民建房 |
60万m2 |
砂石骨料1吨/m2, 砖128块/m2 |
60 |
53.92 |
合计 |
|
|
|
|
1216.33 |
115.14 |
(2)砂石土矿资源保障分析预测:2020年全县砂石土矿资源需求量达1331万吨,其中建筑砂石资源需求量达1216万吨,砖厂资源需求量达115万吨。溆浦县现有持证矿山43个,均为小型矿山,年设计生产总规模490万吨,难以保障建设需求。因此,本次规划期内,必须调整矿山开采规模,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和生产能力。
2、要求
(1)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加强砂石矿产资源的有效供应。现在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县委、县政府将实施较多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砂石土矿产资源需求将呈现强劲的增长态势。因此,根据产业布局、重大建设要求,需新增砂石土矿资源储量并提升储量级别,增强供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2)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快转变采石土矿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溆浦县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城镇化及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砂石资源需求大幅度增长。但同时,资源粗放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也日益突出,一些矿山在资源开发过程中忽视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使矿山植被、景观、土地受不同程度的破坏,达不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为此,迫切需要对砂石土矿资源进行统筹规划,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谋划砂石土矿产品供给,加快矿山转型升级,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3)经济建设发展要求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及产品附加值。矿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增强矿业经济在县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鼓励矿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提高大中型砂石土矿比例,发展矿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以高端产品为目标,用好石灰岩等建材类矿产资源,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型和中高端建材产业,以促进县域矿业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关于矿产资源专项的新定位,充分发挥专项规划的规范引领作用,切实做好区域砂石土矿保护与开发,实现砂石土矿数量大幅减少、发展质量明显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明显加强、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推动全县砂石土矿开发利用绿色发展。
砂石土矿专项规划是县人民政府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工作的详细安排,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砂石土矿采矿权设置、采矿权审批、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的依据,同时也是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的内容主体。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淘汰落后砂石土矿产能,优化资源开发布局、实现环境保护和资源保障协同推进。
2、坚持服务民生、保障供给。统筹考虑资源分布和市场需求,兼顾当前及长远,合理划定砂石土矿专项规划功能分区、区块,实现资源高质高效供给。
3、坚持淘汰落后、集中整治。将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辩证统一,明确矿业权设置规划以及整治工作的措施、步骤、要求等内容,彻底扭转当前全省砂石土矿“小、散、乱、污”的局面,加快推进砂石土矿资源开发整顿整合,实现砂石土矿产业高质量发展。
规划期内,确保砂石资源有效保障,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更趋完善;矿山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明显提高,矿山生态环境显著改善;采矿权市场规范有序,砂石资源开发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1、砂石资源保障有力,利用水平显著提高。根据规划期内砂石资源需求情况,合理投放开采区块数量,保障全县工程建设需要;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不小于92%,其中开采回采率达到90%以上,综合利用率不小于95%;年开采总量达540万吨以上,砂石土矿资源采选产值1.45亿元。
2、矿山布局更加合理,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至2021年,砂石土矿山采矿权数量控制在14个,增加大中型矿山5个,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35%,矿山企业开采技术、加工设备、环保措施等进一步提升。
3、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显著。至2021年,全县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80%以上,生产矿山做到“边生产、边恢复、边治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县绿色矿山达标率80%以上,其中新建矿山达标率100%。
4、矿山开采机械化程度明显提高,标准化建设成效显著。全面推进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矿山“边采边治”台阶式分层开采达标率100%,开采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
具体规划指标见专栏二。
专栏二 湖南省溆浦县砂石土专项规划指标体系表 |
||||
类别 |
指标名称 |
属性 |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
开采总量 |
砂石土矿产年开采总量560万吨 |
预期性 |
|
分矿种开采量 |
建筑用石灰岩矿410万吨 |
预期性 |
||
砖瓦用页岩板岩矿120万吨 |
预期性 |
|||
建筑用辉绿岩矿30万吨 |
预期性 |
|||
采矿权数量 |
14 |
约束性 |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35% |
约束性 |
||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
92% |
约束性 |
||
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面积(公顷) |
3.0 |
约束性 |
1、矿山总数
严格执行矿山总量调控指标和矿山开采准入条件,合理调整采矿权数量,规划期间不得突破采矿权规划指标设置采矿权。到2021年,全县砂石土矿采矿权总量控制指标为14个。
调控措施:对非法开采的予以取缔;对属自身原因导致采矿许可证过期失效的予以关闭;对生态保护环境不达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建材产品技术标准的,停产限期整顿,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关闭;对未纳入本次规划、资源储量未采完且在有效期内的,采取退还剩余资源储量出让收益金的方式补偿退出;对符合安全和环保条件的,2020年底前限期退出。新设采矿权,必须满足规划和开采登记准入条件。
2、年度开采总量
适应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适度控制砂石土矿产资源的开采规模,规划期间,通过引导大中型企业集团进入县砂石土矿开采加工产业,形成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砂石土矿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格局。到2021年,全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砖瓦用页岩矿产能限期达到30万吨/年以上,预期年度开采总量达560万吨。
1、禁止开采区
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类禁止开采区8个(专栏三)。
专栏三 湖南省溆浦县禁止开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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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名称 |
所在行政区 |
面积(km2) |
禁止内容 |
1 |
溆浦县县级水源地禁止开采区 |
卢峰镇 |
2.1 |
禁止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原则上不再新设采矿权,已设采矿权有序退出。 |
2 |
溆浦县圣人山自然保护禁止开采区 |
深子湖镇低庄镇 |
13.1 |
|
3 |
溆浦县深子湖水库水源地禁止开采区 |
深子湖镇 |
21 |
|
4 |
溆浦县城区禁止开采区 |
卢峰镇 |
27.2 |
|
5 |
溆浦县思蒙十里丹霞“小桂林”风景名胜区禁止开采区 |
思蒙镇 |
15.1 |
|
6 |
溆浦县兰岗山—米粮洞自然保护区禁止开采区 |
龙潭镇 |
16.1 |
|
7 |
溆浦县思蒙国家湿地公园禁止开采区 |
卢峰镇;思蒙镇;大江口镇 |
10.1 |
|
8 |
溆浦县国家森林公园禁止开采区 |
大江口镇;统溪河镇;三江镇 |
86.1 |
其他禁止开采区:铁路两侧1000m,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200m,居民区周边300m划入禁止开采区;国家一级公益林地、生态红线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历史文化名村、军事禁区、输电线路、输气管道等周边一定范围禁止矿业开发活动的区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禁止开采区范围,不收录在规划图表中标示。
禁止开采区管制措施:
具有生态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和重要市政、水利、交通等基础工程设施一定范围内,严禁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不再新设采矿权,已设采矿权有序退出,及时恢复治理矿区环境,复垦损毁土地。
解禁条件:随禁止开采区功能退出而解禁。
2、限制开采区
县域内沅江、溆水、三都河、四都河等河流未划入禁止开采区的河段,两岸沿线纵深至第一重山脊线以内区域划入砂石土矿限制开采区;无第一重山脊线的,水行政部门所划河道保护范围划入砂石土矿限制开采区。限制开采区不收录在规划图表中标示。
3、允许开采区、备选开采区
规划砂石土矿允许开采区14个、备选开采区4个(专栏四)。
专栏四 湖南省溆浦县砂石土矿开采分区 |
||||
编号 |
名称 |
分区类别 |
所在行政区 |
面积(km2) |
SCY001 |
溆浦县深子湖镇炉场坪村石灰岩矿 |
允许开采区 |
深子湖镇 |
0.2715 |
SCY002 |
溆浦县低庄镇枫林村雨连冲石灰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低庄镇 |
0.1589 |
SCY003 |
溆浦县舒溶溪乡楠木洞石灰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舒溶溪乡 |
0.1033 |
SCY004 |
溆浦县舒溶溪乡舒溶溪村石灰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舒溶溪乡 |
0.289 |
SCY005 |
溆浦县卢峰镇长里坡石灰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卢峰镇 |
0.1257 |
SCY006 |
溆浦县大江口镇清江屯石灰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大江口镇 |
0.1342 |
SCY007 |
溆浦县大江口镇江西界石灰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大江口镇 |
0.1573 |
SCY008 |
溆浦县大江口镇立新村炭儿湾炭质页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大江口镇 |
0.2727 |
SCY009 |
溆浦县大江口镇洑水湾村石灰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大江口镇 |
0.1629 |
SCY010 |
溆浦县大江口镇烂泥冲页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大江口镇 |
0.5405 |
SCY011 |
溆浦县水东镇高明溪砖瓦用页岩(板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水东镇 |
0.1096 |
SCY012 |
溆浦县中都乡铜鼎村辉绿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中都乡 |
0.2217 |
SCY013 |
溆浦县龙潭镇温水清溪石灰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龙潭镇 |
0.1101 |
SCY014 |
溆浦县均坪镇明家塘村炭质板岩矿允许开采区 |
允许开采区 |
均坪镇 |
0.11 |
SCB001 |
溆浦县低庄镇大渭溪村红火界石灰岩矿备选开采区 |
备选开采区 |
低庄镇 |
1.4352 |
SCB002 |
溆浦县油洋乡庄坪村石灰岩矿备选开采区 |
备选开采区 |
油洋乡 |
0.1966 |
SCB003 |
溆浦县两丫坪镇凉水村井石灰岩矿备选开采区 |
备选开采区 |
两丫坪镇 |
0.1441 |
SCB004 |
溆浦县黄茅园镇木溪冲村回垄炭质板岩矿备选开采区 |
备选开采区 |
黄茅园镇 |
0.1653 |
1、规划分区准入条件:开采规划区块避让各类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不位于禁止开采区之内;在限制开采区内的,开采规划区块原则上与现有采矿权范围完全一致;已有采矿权范围调整,仅限于为减少终了边坡、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和地质灾害隐患等情形,以扩充资源调整范围的,按新设采矿权设置;开采规划区块范围全部位于砂石土矿允许开采区之内,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对应设置一个采矿权;开采规划区块位置较隐蔽,原则上按地形等高线划定范围。
2、资源储量、开采规划区块面积准入条件:已设保留采矿权,保有资源储量100万吨以上,新设采矿权资源储量300万吨以上;开采规划区块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1km2。
3、最低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准入条件:新设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30万吨/年,已设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未达到30万吨/年,限期于2021年底前达到;新设中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50万吨/年,新设大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100万吨/年;矿山最低服务年限10年以上,其中已设矿山最低服务年限3年以上。
4、矿山最小安全距离准入条件:采矿权范围原则上与铁路保持1000m、与交通干线(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保持200m、与居民区及重要构筑物和其他采矿权保持300m安全距离;与电力线路、天然气管道安全距离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资源综合利用准入条件: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92%以上,其中开采回采率90%以上,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
6、开采方式方法准入条件: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不得采用地下开采,开采方法为分层台阶式开采,台阶宽度、高度,坡度符合矿山安全开采设计。
7、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准入条件:须取得矿山资源储量报告、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准文件,符合“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还绿”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验收标准》(DB43/T1393-2018)要求,按规定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计提、使用和管理。
8、安全生产准入条件:符合AQ/T900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取得《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批文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9、砂石骨料、机制砖生产加工准入条件:开采加工砂石骨料须符合《湖南省砂石骨料行业规范条件》(湘经信原材料〔2018〕10号)和《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GB51186-2016)要求,矿山开采优选湿式凿岩工艺,加工生产优选干法生产工艺,生产厂房封闭式,污染物排放符合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砂石骨料质量符合GB/T 14685《建设用卵石、碎石》要求;机制砖生产加工须符合《烧结砖瓦行业准入条件》规定,烧结普通砖应符合GB5101标准,烧结多孔砖应符合GB13544标准,烧结空心砖应符合GB13545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砖瓦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29620-2013)的要求。
10、其他准入条件:产业政策上必须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监、林业、水利、农业、经信等相关行业要求,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矿山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与矿山生产建设规模相匹配的人员、资金、技术、设备条件。
(四)新设和单独保留采矿权设置
1、新设采矿权(含备选开采区块)
采矿权设置必须符合总量控制、开采分区、开采准入条件要求。
采矿权范围设置原则:对可以整体开发的山体,不得分割划界,尽可能实现整座山体移平式开采;对不能整体开发的山体,原则上按等高线划定矿区范围,不得将山脊作为矿界,最大程度减少终了边坡的高差;不得在同一独立山头设置两个及以上砂石采矿权。
鼓励规模开发,开采规模与资源储量、服务年限相匹配;每个拟设矿山年度开采规模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生产规模。
规划新设采矿权3个、备选开采规划区块3个(专栏五)
新设采矿权区块投放原则:应满足采矿权指标控制要求,在采矿权数量超标或退出矿山未腾出指标前,不得投放。
新设备选采矿权区块投放原则:应满足采矿权指标控制要求,且在2021年后因重点建设项目或其他特殊情况,须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报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投放。
专栏五 溆浦县拟新设砂石土矿采矿权(含备选区块)名单一览表 |
||||||||||||||
序号 |
拟设采矿权区块名称 |
区域位置 |
交通 |
矿种 |
层位 |
区块面积(km2) |
预测资源储量(千m3) |
拟设开采规模(万吨/年 |
与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保林、 道路居民区空间关系 |
备注 |
||||
生态红线 |
基本农田 |
公益林 |
天保林 |
道路居民区 |
||||||||||
1 |
溆浦县深子湖镇炉场坪村石灰岩矿 |
溆浦县深子湖镇炉场坪村 |
无公路,距村道约400m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寒武系上统田家坪组(Є3t) |
0.2715 |
2800 |
50 |
占区块面积的100% |
无 |
无 |
占区块面积的45% |
距村道0.4km、居民区300m以上 |
由县政府做出调整、处置后才能设置采矿权 |
2 |
溆浦县舒溶溪乡舒溶溪村石灰岩矿 |
溆浦县西北部舒溶溪乡舒溶溪村 |
有简易公路约800m与X018县道相连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石炭系中统黄龙组(C2h) |
0.289 |
2800 |
60 |
占区块面积的95% |
无 |
占区块面积的95% |
无 |
距离Y509乡道270m、居民区300m以上 |
由县政府做出调整、处置后才能设置采矿权 |
3 |
溆浦县大江口镇洑水湾村石灰岩矿 |
溆浦县大江口镇洑水湾村 |
有约600m简易公路与村道相连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石炭系中统黄龙组(C2h) |
0.1629 |
2400 |
50 |
占区块面积的80% |
无 |
占区块面积的40% |
无 |
距离距离S50高速公路400m以上、距居民区300m以上 |
由县政府做出调整、处置后才能设置采矿权 |
4 |
溆浦县油洋乡庄坪村石灰岩矿备选区块 |
溆浦县中东部油洋乡庄坪村 |
无公路,距X062县道约500m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寒武系上统田家坪组(Є3t) |
0.1966 |
1900 |
30 |
无 |
无 |
无 |
占区块面积的99% |
距离X062县道约500m、居民区300m |
|
5 |
溆浦县两丫坪镇凉水井村井石灰岩矿备选区块 |
溆浦县中南部两丫坪镇凉水井村 |
无公路,距X033县道约600m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寒武系上统田家坪组(Є3t) |
0.1441 |
1600 |
30 |
无 |
无 |
无 |
占区块面积的50% |
距离X033县道约600m、居民区300m以上 |
|
6 |
溆浦县黄茅园镇木溪冲村回垄炭质板岩矿备选区块 |
溆浦县南部黄茅园镇木溪冲村 |
有便道220m与村道相连 |
板岩 |
寒武系下统牛蹄塘组(Є1n) |
0.1653 |
1400 |
30 |
占区块面积的100% |
无 |
无 |
占区块面积的85% |
距离G241国道1.9km、居民区300m以上 |
|
2、单独保留采矿权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有关问题有通知》(湘自然资规〔2019〕6号)文件规定,规划单独保留矿山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保有资源储量100万吨以上;年生产规模30万吨以上;基本治理好了终了边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合格;取得环保、安全许可;不存在违法违规开采行为或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已查处整改到位。
对照上述条件,规划单独保留采矿权2个(专栏六)。
专栏六 溆浦县单独保留矿山采矿权名单一览表 |
|||||||
序号 |
单独保留矿山名称 |
矿种 |
采矿许可证号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矿区面积 |
保有资源储量 |
生产规模 (万吨/年) |
1 |
溆浦县水东镇高明溪砖瓦用页岩(板岩)矿 |
页岩 |
C4312242018117100147040 |
20211116 |
0.1096 |
145.2万m3 |
30 |
2 |
溆浦县大江口镇立新村炭儿湾炭质页岩矿 |
页岩 |
C4312242014107130135772 |
20171112 |
0.2727 |
128万吨 |
30 |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有关问题有通知》(湘自然资规〔2019〕6号)文件规定,整合矿山原则:仅限于独立的同一山体内,或间距少于300m且可以共用同一开采系统的相邻矿山。鼓励符合单独保留条件的砂石土矿山整合同一山体内的落后小矿。
对照上述原则,不规划整合矿山。
2、扩界矿山设置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有关问题有通知》(湘自然资规〔2019〕6号)文件规定,扩界矿山设置原则:已设矿山扩界原则上仅限于为减少终了边坡、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和地质灾害隐患等情形,且扩界区域与现有矿区范围应属同一山体。以扩充资源为目的的扩界,应将原采矿权注销,按照新设采矿权程序设置。
对照上述原则,规划已设采矿权调整9个(专栏七)。
调整(扩界)采矿权区块投放原则:满足采矿权指标控制要求,在县人民政府对区块内生态红线、公益林做出调整、处置后才能投放。
规范已设采矿权调整资源出让程序:严格执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有关问题有通知》(湘自然资规〔2019〕6号)文件规定,符合扩界条件的,应由有权限的审批发证机关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矿山资产(含原采矿权)和扩界资源分别进行评估,并与原采矿权人签订委托出让原采矿权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竟得人对原采矿权人的补偿金额(以评估为准)、原采矿权人无条件配合竟得人办理采矿登记手续等相关内容。取得原采矿权人的采矿权出让协议后,审批发证机关组织招拍挂公开出让扩界资源和原采矿权未有偿处置部分资源,出让时应明确竟得人按照评估价格对原采矿权人进行补偿的义务。
专栏七 溆浦县扩界矿山采矿权名单一览表 |
||||||||||||||||
序号 |
扩界矿山名称 |
矿种 |
采矿许可证号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扩界前/后矿区面积(km2) |
扩界前/后保有资源储量(千m3) |
生产规模(万吨/年) |
区域位置 |
交通 |
层位 |
与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天保林、 道路居民区空间关系 |
备注 |
||||
生态红线 |
基本农田 |
公益林 |
天保林 |
道路居民区 |
||||||||||||
1 |
溆浦县低庄镇枫林村雨连冲石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C4312242010097130075563 |
20190909 |
0.067/0.1589 |
224.6/2000 |
50 |
溆浦县北部低庄镇枫林村 |
有矿山公路0.6km与G354国道相连 |
石炭系中统黄龙组(C2h) |
占区块面积的100% |
无 |
占区块面积的100% |
无 |
距G354国道、居民区300m以上,距铁路达1000m |
由县政府做出调整、处置后才能设置采矿权 |
2 |
溆浦县均坪镇明家塘村炭质板岩矿 |
板岩 |
C4312242014107130135769 |
20161008 |
0.0842/0.11 |
439/1400 |
30 |
溆浦县西北部均坪镇明家塘村 |
有矿山公路0.5km与村道相连 |
寒武系下统牛蹄塘组(Є1n) |
占区块面积的100% |
无 |
占区块面积的20% |
占区块面积的50% |
距X017县道2km、居民区300m以上 |
由县政府做出调整、处置后才能设置采矿权 |
3 |
溆浦县舒溶溪乡楠木洞石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C4312242010037120059279 |
20171117 |
0.0899/0.1033 |
529.6/1600 |
30 |
溆浦县西北部舒溶溪乡尖岩塘村 |
有矿山公路0.4km与X017县道相连 |
二叠系下统茅口组(P1m) |
占区块面积的60% |
无 |
占区块面积的60% |
占区块面积的10% |
距X017县道300m、居民区小于300m |
由县政府做出调整、处置后才能设置采矿权 |
4 |
溆浦县卢峰镇长里坡石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C4312242010027120056763 |
20170417 |
0.191/0.1257 |
202.5/1800 |
30 |
溆浦县西北部卢峰镇长里坡 |
有矿山公路1.1km与X018县道相连 |
二叠系下统茅口组(P1m) |
占区块面积的50% |
无 |
占区块面积的85% |
无 |
距G354国道1.9km、S50长芷高速2.3km、居民区700m以上 |
由县政府做出调整、处置后才能设置采矿权 |
5 |
溆浦县大江口镇江西界石灰岩矿 |
石灰岩 |
C4312242009056220015340 |
20211011 |
0.2079/0.1573 |
2218千吨/8100千吨 |
80 |
沅陵县西南部筲箕湾镇三角坪 |
有矿山公路1.2km与G354国道相连 |
石炭系中统黄龙组(C2h) |
占区块面积的20% |
无 |
无 |
无 |
距G354国道0.3km、铁路0.5km、居民区280m |
由县政府做出调整、处置后才能设置采矿权 |
6 |
溆浦县大江口镇烂泥冲页岩矿 |
页岩 |
C4312242009127230048328 |
20180613 |
0.3142/0.5405 |
706千吨/4000千吨 |
30 |
溆浦县西部大江口镇烂泥冲 |
X030县道从矿区边通过 |
二叠系上统吴家坪组(P2w) |
无 |
无 |
占区块面积的40% |
占区块面积的2% |
距S50长芷高速0.28km、G354国道1km、铁路1.8km、居民区小于300m |
由县政府做出调整、处置后才能设置采矿权 |
7 |
溆浦县大江口镇清江屯石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C4312242010097130075528 |
20190112 |
0.0257/0.1342 |
87.7/1200 |
30 |
溆浦县西部大江口镇清江屯村 |
有村道2km与Y521乡道相连 |
二叠系下统茅口组(P1m) |
占区块面积的90% |
无 |
占区块面积的50% |
占区块面积的10% |
距S50长芷高速1km、居民区0.9km |
由县政府做出调整、处置后才能设置采矿权 |
8 |
溆浦县中都乡铜鼎村辉绿岩矿 |
建筑用辉绿岩 |
C4312242015097130139709 |
20180916 |
0.0872/0.2217 |
1130/2300 |
30 |
溆浦县东南部中都乡铜鼎村 |
有X033县道从矿区边 |
震旦系下统江口组(Zaj) |
占区块面积的50% |
无 |
无 |
无 |
距X033县道60m、居民区300m |
由县政府做出调整、处置后才能设置采矿权 |
9 |
溆浦县龙潭镇温水清溪石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C4312242010037130058683 |
20170914 |
0.028/0.1101 |
1370/1400 |
30 |
溆浦县南部龙潭镇清溪 |
有矿山公路1.5km与Y533乡道相连 |
寒武系上统田家坪组(Є3t) |
无 |
无 |
无 |
占区块面积的20% |
距Y533乡道、居民区300m以上 |
由县政府做出调整、处置后才能设置采矿权 |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有关问题有通知》(湘自然资规〔2019〕6号)文件规定,不符合单独保留条件,又无法参与整合,且取得采矿、环保、安全生产许可的合法砂石土矿,可允许限期至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自动退出。
对照上述规定,规划限期退出矿山1个(专栏八)。
专栏八 溆浦县限期退出砂石土矿采矿权名单一览表 |
||||||
序号 |
限期退出矿山名称 |
采矿许可证号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矿区面积(平方公里) |
保有资源储量(万立方米) |
退出截止日期 |
1 |
低庄镇金凤村炭质板岩矿 |
C4312242014107130135953 |
20201208 |
0.0309 |
109.5 |
20201208 |
根据《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4号)文件规定,对非法开采的,予以取缔;对属自身原因导致采矿许可证过期失效的,依法予以关闭;对生态环境保护不达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建材产品技术标准的,责令停产限期整顿,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对不符合单独保留条件,未纳入规划保留的采取适当补偿方式退出。
对照上述规定,规划直接关闭退出矿山32个,(专栏九)。
序号 |
关闭退出矿山名称 |
采矿许可证号 |
有效期截止日期 |
直接关闭退出或补偿退出 |
退出截止日期 |
1 |
溆浦县仲夏乡桐木坨向景俊采石场 |
C4312242009097120034484 |
20160514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2 |
均坪镇长坪村岩山上采石场 |
C4312242010057130063899 |
20160225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3 |
溆浦县北斗溪乡沙坪石灰石采石场 |
C4312242010107130077532 |
20181126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4 |
溆浦县舒溶溪乡竹坡坳村枇杷湾石灰石采石场 |
C4312242009067120024031 |
20130703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5 |
溆浦县小江乡陈林坪村大木坨石灰石采石场 |
C4312242010037120056952 |
20181204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6 |
溆浦县江口镇卢冲元村旱岩前采石场 |
C4312242009087120032821 |
20160530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7 |
溆浦县水隘水岩村采石场 |
C4312242010127130100361 |
20190312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8 |
溆浦县桥江镇立新村砖瓦厂采石场 |
C4312242009117130041281 |
20101102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9 |
谭家湾镇张家冲石灰岩矿 |
C4312242009127120046728 |
20170912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10 |
溆浦县双井镇水集村黄岭洞采石场 |
C4312242010127130089052 |
20160801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11 |
溆浦县油洋乡址坊村明槽上采石场 |
C4312242009117120044810 |
20180615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12 |
溆浦县龙潭镇青溪垅采石场 |
C4312242009127120048345 |
20180914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13 |
黄茅园镇岩垴村石灰石采石场 |
C4312242011127130121898 |
20170403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14 |
温水乡虎岗村青山口采石场 |
C4312242014107130135770 |
20190829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15 |
溆浦县小江口乡景岩坳采石场 |
C4312242010027120055953 |
20191103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16 |
洑水湾乡金源石业电石灰岩采石场 |
C4312242010056130063822 |
20130510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17 |
溆浦县黄茅园镇棉花岭炭质板岩矿 |
C4312242011017230105131 |
20190520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18 |
溆浦县小横垅乡白水炭质板岩矿 |
C4312242015057230138244 |
20170520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19 |
小横垅乡大同村冬冲炭质板岩矿 |
C4312242015057130138202 |
20170518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20 |
溆浦县均坪镇长坪村头塘炕炭质页岩矿 |
C4312242011047230110257 |
20170512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21 |
溆浦县天山有限责任公司采石场 |
C4312242009127120048667 |
20190408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22 |
溆浦县仲夏乡桐木坨雷峰石业采石场 |
C4312242009067120024997 |
20190601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23 |
溆浦县双井镇岩元砖瓦用砂岩矿 |
C4312242015017130136878 |
20170108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24 |
低庄镇金凤村炭质板岩矿 |
C4312242014107130135953 |
20201208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25 |
统溪河乡岩冲炭质板岩矿 |
C4312242015107230140148 |
20181030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26 |
小横垅乡大同村炭质板岩矿 |
C4312242015037230137516 |
20170325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27 |
溆浦县黄茅园镇横坡村炭质板岩矿 |
C4312242014117130136200 |
20161128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28 |
溆浦县黄茅园镇木溪冲斋堂冲炭质板岩矿 |
C4312242012027230125031 |
20160822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29 |
均坪镇杨雾溪炭质板岩矿 |
C4312242011037230107681 |
20170403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30 |
小横垅乡金子山炭质板岩矿 |
C4312242014117230136332 |
20161128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31 |
溆浦县黄茅园镇高桥村向家湾炭质板岩矿 |
C4312242011087230117517 |
20160826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32 |
均坪镇长坪村金子山炭质页岩矿 |
C4312242010127230100367 |
20130315 |
直接退出 |
20201231 |
矿山关闭退出政府、部门责任和步骤措施: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提出关闭退出矿山名单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下达关闭通知书,2020年5月底前完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林业、水利、工信、住建、交通、财政等相关单位成立砂石土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分类处置发证矿山,过期的直接关闭退出, 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矿山关闭退出任务;注销关闭退出矿山采矿权,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生产矿山应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结合矿山地质综合防治方案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矿区可绿化区绿化覆盖率达到100%,露天采场、矿区专用道路、工业广场、排土场、永久边坡、矿山拢动区域等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651)的相关规定,矿山土地复垦质量应达到《土地复垦治理控制标准》(TD/T1036)规定的要求,恢复土地基本功能,使矿区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机制,配备专职监测人员,向社会公开数据,接受监督;建立健全长效管护与监测机制,对土地复垦区稳定性与质量进行有效管护与动态监测。
溆浦县砂石土矿历史遗留矿山2个,分别为油洋乡洞坪村柑树坳采石场(原岗东乡)、沿溪乡三渡水石灰石采石场、黄茅园镇木溪冲采石场,修复治理面积3.0公顷,责任主体县人民政府,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具体组织修复方案设计、修复工程施工和质量监管,所有修复治理任务于2021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专栏十)
政府依法关闭矿山,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主体为原采矿权人。
专栏十 溆浦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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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遗留矿山 名称 |
地理位置 |
修复治理面积(公顷) |
责任主体 |
完成 时限 |
措施和要求 |
油洋乡洞坪村柑树坳采石场 |
油洋乡洞坪村 |
0.7 |
县人民政府 |
20211031 |
由自然资源部门提请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并纳入县财政预算,负责组织修复治理方案设计、施工和质量监督,会同县相关部门验收。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651)和《土地复垦治理控制标准》(TD/T1036)规定的要求。 |
沿溪乡三渡水石灰石采石场 |
沿溪乡三渡水 |
2.3 |
县人民政府 |
20201031 |
五、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
统筹考虑全县砂石土矿资源整体发展趋势,在规划布局、工艺装备、产品质量、污染防治、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方面加强联动,加快推动全县砂石土矿产业转型升级。
(一)产业结构调整
1、规模结构调整
依法取缔非法矿山、关闭过期矿山,维护矿业开发秩序;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资源储量规模相匹配,严防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控制矿山数量,调整大、中、小型矿山比例结构,在引导砂石土矿企业合规生产的同时,鼓励企业以资源、资本、技术、品牌、市场等为纽带,通过市场化手段提升产业集中度,实现砂石土矿山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开采,建设绿色矿山。至2021年,全县砂石土矿山总数控制在14个以内,矿山生产规模全部达到30万吨/以上,增加大中型矿山5个,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35%。
2、产业结构调整
推进砂石开采与机制砂石生产一体化发展,创建规模砂石生产基地;鼓励发展砂石、水泥、混凝土、装配式建筑一体化产业园区,拓展砂石企业下游产业链,发展预拌砂浆、砌块墙材、资源综合利用等产业,积极开发铁路、核电、水利等重点工程用高品质机制砂石,以及机场跑道、海洋工程、污水处理、耐磨地坪等特种砂石产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推进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海绵城市等建设所需结构功能一体化的烧结多孔砖、空心砖、自保温砌块、复合保温砌块、清水墙砖、透水路面砖、烧结墙板等防水防腐防火保温一体化的装配式墙材,发展美丽乡村、传统建筑、园林园艺等建设所需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砖雕制品及砖筑文化制品,打造“产业+文化”发展模式,支撑传统建筑风格、中国文化元素传承,推进企业转型发展。
3、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加强矿山“三率”水平管理。将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融入调控总量、优化布局、调整结构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矿山企业“三率”指标台帐,夯实“三率”指标考核基础,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不小于92%,其中开采回采率达到90%以上,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率达到100%。
鼓励砂石土矿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对剥离表土或筛分后的渣土,用于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和复绿;对顶板和夹层中不能作为砂石骨料用的固体废弃物采取回填、筑路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对砂石加工中产生的石粉或泥粉泥饼进行收集并合理利用,提高产品附加值。
机制砂石骨料质量应符合GB/T 14685《建设用卵石、碎石》要求;机制烧结普通砖应符合GB5101标准,烧结多孔砖应符合GB13544标准,烧结空心砖应符合GB13545标准。
(二)绿色矿山建设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的资源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企业文化和企地和谐等统筹兼顾和全面发展。
全县规划采矿权14个,其中新设3个,已设保留2个,已设调整9个,全部按照《湖南省砂石行业绿色矿山标准》(试行)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到2021年10月底,全县绿色矿山达标率80%以上,其中新建矿山达标率100%。
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严格绿色矿山检查验收。所有新设矿山、调整后保留矿山需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凡新设矿山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并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凡规划调整保留矿山必须进行提质改造,限期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六、重点工程
根据溆浦县发改局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规划砂石土矿开采加工重点工程1个(专栏十一)
专栏十一 湖南省溆浦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重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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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行政区 |
主要工作内容 |
1 |
溆浦大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机制砂及预拌砂浆生产 |
大江口镇 |
建设年产200万立方米机制砂及15万吨预拌砂浆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
通过实施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程,推进砂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向规范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带动资源高效合理利用。
七、规划管理与实施
(一)矿产资源管理
1、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矿业开发市场体系
全面落实《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4号、《关于全力推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自然资规发〔2019〕6号)要求,砂石土矿采矿权审批权限调整至省市后,县自然资源部门应强化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职责,凡新设采矿权必须经县人民政府组织实地论证,并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建立健全矿业开发市场体系,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发挥行业组织力量,建立砂石土矿开采、加工、产业发展、市场运行等动态监测制度,服务宏观决策,并适时提出对策建议。
2、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县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对违反资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自身原因导致采矿许可证过期的矿山依法关闭,对非法采矿的予以取缔,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提出关闭名单报请县人民政府做出关闭决定并组织实施,县公安机关要结合“扫黑除恶”行动对涉矿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涉矿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为砂石土矿专项整治保驾护航,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3、加强对矿业企业扶持力度,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服务能力
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允许采取协议出让、先租后让、租赁等方式供应矿业用地,优先保障主动进入工业园区的涉矿加工企业用地。实施矿业权退出补偿制度,对政府决定提前关闭退出的合法矿山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激励机制,对主动退出的矿业权,从行政审批、土地利用、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退还、综合治理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支持。县相关管理部门要积极转换职能,实现单一的职责管理向管理与服务一体化的转变,不断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县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年度计划与规划衔接机制,将规划实施目标执行情况作为领导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及矿山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的必备条件。
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调查,并按照“一矿一档”的要求,建立开发利用档案。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局,完成时限:2020年2月底。
2019-2025年全县砂石土矿市场需求总量和年度需求量调查分析和预测,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完成时限:2020年2月底。
矿山集中整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提出需关闭矿山名单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县人民政府成立县砂石土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开展集中整治。牵头单位:政府办,配合单位: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采矿权预审和审批,新设采矿权经县人民政府组织实地论证和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后报省市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出让。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应急局、水利局、林业局,完成时限:规划期内。
绿色矿山建设,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应急局、水利局、林业局,完成时限:2021年10底。
生态环境修复,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应急局、水利局、林业局,完成时限:长期,其中历史遗留矿山和政府依法关闭矿山生态环境修复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砂石土矿有偿使用改革,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局,完成时限:2021年10底。
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出台对应的激励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绿色矿山建设等工程项目,保障规划目标顺利完成。健全规划审查和许可制度,强化规划分区、采矿权设置区划实施管理,加强矿业权市场管理与调控。严格审查矿山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绿色矿业发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项目,矿业权的审批、出让、变更和延续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对规划实施、计划执行情况以及规划实施效益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优化和调整建议,形成规划实施动态维护机制。严格规划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矿山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指标年度考核、资源储量动态检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等工作的规划评估。加强总量调控指标、采矿权设置区划、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规划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规划》由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规划》由文本、附表、附图组成;
《规划》由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规划》由湖南省溆浦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