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县审计局于2023年3月至6月依法对我县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今年我县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按照省审计厅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统一部署,对全县政府债券管理情况、“三保”支出及库款保障情况、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审计,以及对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巡审结合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县财政在面对财政收支的突出矛盾和改革发展稳定等艰巨困难情况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不断深化和推进财政改革,努力增收节支,着力依法理财,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保障了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及其常委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较好。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和突出的收支矛盾,财政部门统筹协作,密切关注财政经济运行情况,坚持依法征收,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2022年,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7708万元,同比增长31.84%,为全年征收计划的122.08%。在面对新冠疫情冲击、县财政收入严峻的情况下,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资金,有力保障了全县社会事务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
重点支出得到保障。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40290万元,重点保障了“三保”和重点领域支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从实编制预算,足额安排人员经费,严格控制和压缩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二是兜牢“三保”底线。在财力十分吃紧的情况下,县财政坚持把“三保”支出放在财政支出顺序的首要位置,有效保障了基础运转和社会稳定。2022年民生支出占一般预算公共支出比重为80%以上;调整优化资金保障方案,保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础绩效奖和工资补助及时足额发放;保障运转经费及时落实到位,确保兜住基础运转底线。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2年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670369万元,决算支出6703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3853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2283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79414万元,决算支出74962万元,累计滚存结余600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入391万元,决算支出300万元。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较好地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但在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规范管理加以解决。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预算项目未细化。2022年县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农村用户厕所改造费840万元、乡镇办公场所维修资金100万元、乡镇公租房100万元、会议费240万元、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80万元等项目时,没有将项目细化到项目实施单位。
二是项目预算编制不精准。2022年县财政全年安排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70个,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执行对账表反映安排项目861个,9个项目未开展,执行率为0的项目有90个,未实施项目共计99个,占全年预算的11.38%。
三是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与部门预算脱节,未细化到部门预算单位。2022年全县预算明细表反映: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051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万元;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5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489万元。均部分编制到县财政局归口股室 ,没有细化到部门预算单位。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滞留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9410.96万元未上缴国库。2022年县财政非税收入年末应缴国库余额9410.96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滞留在非税征缴户中。
二是超预算拨款116万元。2022年县本级预算13个项目超预算拨款116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费多拨付52.79万元;人防新型疏散基地多拨付18.80万元;城乡垃圾清运、县城清扫多拨付11.44万元;其他10个项目超预算拨款32.97万元。
三是预备费使用不符合规定。2022年县本级财政预备费预算安排10000万元,实际拨付8618.78万元。县财政局未严格执行预备费使用规定,部分财政预备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抽查发现预备费中存在安排工作经费、防洪、森林增质提效示范项目本息、工程费用、人居环境经费等开支。
四是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精准,预算执行率低。2022年度溆浦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结余情况录入表反映,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178万元,为预算收入89450万元的31.50%,预算编制不精准, 预算执行率低。
(三)资金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抗疫特别国债使用效益不高,部分支出未及时安排拨付。2022年县财政抗疫特别国债专项支出县中医医院GE64排CT型号680天眼设备购置款,项目总指标900万元,应支付879万元,已支付600万元,欠付279万元,该项目均已于2021年完工,2022年12月向县财政请款,截至2023年4月底,县财政国库仍未安排支付。
(四)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政专户子账户未及时清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溆浦县财政局工资资金专户年末余额43.77万元,主要是多发退回的工资、基础绩效奖等,未及时按规定进行清理。县财政局于2023年5月30日对涉及余额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从专户余额中直接抵扣,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是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 。
2022年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暂存款明细账户当年无发生额的明细单位24个,涉及资金821.07万元,其中:8个单位暂存账户仍在运行,16个单位暂存账户闲置未予以及时清理。审计期间,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对以上闲置账户进行整改,将 16个单位暂存款余额784.86万元上缴国库。
(五)政府债券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建设前期基本程序准备不到位。溆浦县幼儿园改扩建项目2022年11月18日正式施工,截至2023年4月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和开工令仍未办理。溆浦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二期)建设项目2022年10月1日正式开工,2023年2月28日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23年3月1日才办理工程开工令。
二是项目未按期开完工、进展缓慢。溆浦县幼儿园改扩建项目合同约定完工日期未2023年8月31日,截至2023年4月只完成房屋的桩基础和周边支护加固工程,正在进行地下一层施工。溆浦县殡仪馆及公墓一期建设项目2022年10月8日签订总承包合同,截至2023年4月项目还未正式开工。溆浦县灵翠山公园南大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华府路项目合同约定于2023年2月8日完工,截至2023年3月份,公园南大门华府路拆迁户处外还未完工。溆浦县社会停车场及配套工程项目只完成了招标工作,还未签订合同。
(六)“三保”支出及库款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库款保障水平超出合理区间。2022年溆浦县财政月均库款保障水平系数为0.58,但1月份为0.16, 6月份为0.98,未保持在0.3-0.8的合理区间。
(七)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方面存在的问题
溆浦县拖欠民营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台账体现2022年至2023年3月溆浦县存在6笔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共计863.82万元,其中已支付完成整改的3笔共计444.58万元,截至2023年3月底,仍有3笔共计419.23万元未支付,其中溆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6.80万元,溆浦县教育局192.43万元,溆浦县公安局200万元。
二、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县审计局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对县级一级预算单位下达了全覆盖审计通知书,运用大数据实行了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并对17个部门开展了审计调查。对县城管执法局开展了巡审结合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县城管执法局存在的问题
一是决算编制不准确。县城管执法局2022年决算表中当年非税收入为1275.47万元,会计报表当年实际非税收入为443.07万元,决算报表当年编列非税收入832.4万元,决算报表数据与会计报表的实际数据差距较大。
二是车辆维修费报账手续不齐备。2022年县城管执法局所辖垃圾处理场未先报单位申请批准派修就报账列支14笔274905元的车辆维修费支出。
三是违规私车公养。县城管执法局2020年4月以来违规租赁本单位和外单位干部职工的私家车,由县城管执法局加油并支付车辆租赁费121675.68元,其中车辆租赁费60000元,油料费61675.68元。
四是固定资产未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和账务处理。县城管执法局下属二级单位市政所、垃圾处理场原属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辖,2019年5月因机构改革,将市政所和垃圾处理场的职能划转县城管执法局,但市政所1049094.15元,垃圾处理场837160元的固定资产,县城管执法局没有按规定办理接交手续,也未进行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三、其他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2022年,县审计局共实施政府投资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63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15448万元,做出处理17937万元,挽回(避免)损失6805万元,增收节支3325万元,出台规范性文件2个,提出审计建议48条,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件。
四、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一是财政部门以及各县直预算部门应结合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工作,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切实提升各项预算、各级预算编制的衔接度和准确度切实提高预算项目执行到位率,切实提高财政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尽量杜绝无预算、超预算项目,有效提高财政预算执行率;及时清理不合理实有银行账户、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科学、合理地使用到刀刃上,避免财政资金闲置、趴账。
(二)切实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县财政及各预算单位应切实完善财政财务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监管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一是全县各单位对要摸清家底,分类处置,规范管理,合理使用,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损失以及不合理的闲置,切实将“沉睡”的资产资源转化为有用的资金资本。二是全县各单位要加强暂存款、暂扣款、暂收款、暂付款、待查款、预收预付款等往来资金的清理工作,避免财政资金、财政收入的流失、闲置以及损失浪费情况,科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三是全县各预算单位应加强预算项目的监管工作,科学、合规、及时推进项目实施,避免项目推进缓慢闲置资金、项目实施失败浪费资金、虚假项目套取资金等情况发生。
(三)切实加强政府债券管理使用工作
县财政及相关单位需要高度重视政府债券管理使用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券项目的监管水平。一是要做好政府债券项目库工作,对不科学、不完善、不合规的项目杜绝入库,防止因项目前期工作不完善而造成项目无法实施和推进缓慢,或者出现因赶进度而违规“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二是科学制定好项目申报政府债券的计划、规模,合理确定申报政府债券的额度和时间节点,防止政府债券资金“趴账”闲置,背负不必要的资金利息。三是及时、定期开展政府债券项目的监管调度工作,动态监控项目的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进行。
(四)切实加强“三保”支出的保障力度工作
“三保”支出事关民生、事关稳定、事关发展,县财政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三保”支出的财政资金保障工作。一是在预算编制时要充分测算“三保”支出规模和支出项目,做到不漏编、不少编。二是预算执行时,县财政要提前确保“三保”支出的资金预算额度,做到及时、足额拨付保障到位。三是各预算单位要将“三保”支出放在单位资金支付的首位,优先考虑、优先支付,不得挤占挪用、不得截留滞留。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入落实“五新四城”战略,大力实施“四强四新”举措,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溆浦贡献审计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