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溆浦县纪委作出以下纪律要求:
严禁违规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团拜会和联谊活动等;
严禁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
严禁违反规定收送各类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严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等扰民行为;
严禁参与“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活动;
严禁饮酒后驾驶车辆。
举报监督电话:0745-3321853。
2017年12月29日
信息来源:红网溆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