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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发布11月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发布时间: 2017-12-14 08:29信息来源:

湖南省环保厅今日通报11月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9.7%,空气质量排名前三位的是吉首、张家界、郴州,排名后一、二、三位的是湘潭、长沙、常德;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345个监测评价断面中, Ⅰ类水质断面319个,占92.4%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9.7%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3.9%,形势不容乐观;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66微克/立方米和10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4.7%31.6%。细颗粒物(PM2.5)仅张家界下降6.4%,其余13个市州都上升,其中湘潭、长沙、株洲的浓度值为91微克/立方米、87微克/立方米和64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分别上升75.0%58.2%23.1%可吸入颗粒物(PM10)无同比下降的城市,上升幅度较大的是娄底(50.0%)、岳阳(47.9%)、邵阳(40.0%)和永州(40.0%)。臭氧(O3)浓度为1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3.9%。二氧化氮(NO2)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1.7% 

通报还重点介绍了1-11长株潭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通报指出:1-11月份长株潭三市的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6.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均低于年度基本目标值,形势非常严峻。与上年同期相比,长株潭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下降3.4个百分点,其中株洲下降5.2个百分点、湘潭下降4.6个百分点。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局部有所下降。全省29个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中,28个水源地水质达标,达标率96.6%60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52个断面水质达到2017年考核目标,8个断面未达到考核目标。11个洞庭湖湖体断面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与上年同期相比,湖区总磷平均浓度由0.097毫克/升下降为0.068毫克/升。 

针对11月份和全年环境质量存在的问题,省环保厅组织召开了环境质量和环境治理战役会商会,会上王一鸥厅长要求,一是对照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督察督办,采取专函警示、约谈等多种手段,抓细抓实,全力冲刺,尤其是要高度重视特护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利用今年最后半个月的时间,尽最大努力推进环境质量和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二是对照环保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目标任务的要求,拉条挂账,全面梳理,认真做好今年的总结,真实、准确地向党和人民报告本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三是在认真全面总结、系统深入分析今年环境质量和环境治理战役的基础上,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按照坚决打赢环境治理攻坚战的总要求,深入、細致、严谨地谋划明年以及2018-2020年的工作。 

消息来源: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