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溆浦县结合村(居)委会换届,对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资源进行了整合,全县25个乡镇、417个村(居)委会的人民调解一线力量得到了明显巩固和充实。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平安溆浦”、“法治溆浦”中的独特作用,该县立足实际,实行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该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要求,对乡(镇)、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的民间纠纷案件,根据纠纷难易程度、调解力量、社会影响大小、调解办案效率效果、协议履行情况以及调解规范化程度,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人民调解员由政府财政给予工作补助奖励。规定:成功调解的一般民间纠纷,达成并履行协议,协议齐全,文书制作规范,每件奖补100元;成功调解的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达成并履行协议,材料齐全,文书制作规范,每件奖补400元;成功调解的重大民间纠纷,达成并履行协议,材料齐全,文书制作规范,每件奖补800元;对“零纠纷村(社区)”,根据人口的多与少,奖补6000—10000元/年。
(彭双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