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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华非法占用林地被逮捕

发布时间: 2014-09-30 12:39信息来源:
 9月30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张某华被县森林公安局执行逮捕,涉案的刘某辉、李某平二人被取保候审。
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家住溆浦县九溪江乡前进村的张某华伙同邵阳人刘某辉、李某平三人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征占用林地使用同意书的情况下,擅自在九溪江乡岔木岭村租用林地开采石英石矿,在开采之前,张某华、刘某辉、李某平三人口头商定,采取股份形式进行石英石矿开采,其中刘某辉一个人占四股,张某华、李某平二人各占三股,张某华负责当地村民关系和协调政府相关事宜,李某平负责矿石销售。共投资10余万元,然后使用机械作业修建矿区公路和开采石英石,共开采石英石一百多吨。经司法鉴定,张某华三人开采石英石矿非法占用林地11.727亩,占用的林地、林木被毁坏,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
案发后,张某华被县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审,取保期间,张某华违反规定外逃。9月5日张某华在衡阳被抓获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