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因小孩玩火引起的森林火灾案

发布时间: 2014-02-12 15:37信息来源:

 近日,溆浦县森林公安局水东派出所破获了一起森林失火案,失火原因是几名未成年的男女孩子玩火引起的。

2014年1月21日下午4时左右,戴某一(男,13岁)、戴某二(男,12岁)、韩某某(男,12岁)、周某某(女,13岁)四人在水东镇黑岩村“磨石岩”放牛,中途戴某一、戴某二、韩某某三人到山下的小溪中找水喝、抓螃蟹,不小心跌入水中,把鞋袜弄湿了,于是三人来到山边的一块荒田里,戴某一用在路上捡来的一次性气体打火机,把田里的茅草点燃用来烘烤打湿了的鞋袜,韩某某抓住一把茅草点燃后在旁边生了一堆火,戴某二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也在旁边烧起了一堆火,火烧起来后,戴某二对走过来的周某某说:“我敢点火,你敢点吗?”周某某经不住戴某二的激将,从戴某二手中抢过打火机,在旁边四、五米远的地方点燃了茅草,由于天气晴朗气温高,茅草枯燥,火势迅速向四周蔓延,四个小孩子见状,赶忙用脚去踩火,但是风助火势,无论几人怎么扑打,火还是扑不灭,最终大火烧往旁边的山林,引发森林火灾。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奋力扑救,直至第二天凌晨五点左右大火才被全部扑灭。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360亩。

由于戴某一、戴某二、韩某某、周某某四人都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其监护人逃不脱民事赔偿责任。目前案件正在善后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