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韩兴道 吴传益)9月24日,溆浦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谌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驾驶油罐车无证无照从事流动加油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8月29日,谌某从怀化市郊某加油站购得3.35吨柴油后,便驾驶油罐车四处流动加油,因为加油时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这辆油罐车就像一个活动的“火药桶”充满危险,引起多地群众的强烈反映。
8月31日,谌某驾驶油罐车在溆浦县温水乡顺利村采石场加油,被闻讯赶来的执法人员逮个正着。执法人员要求查看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谌某当场未能出示证照。经过执法人员的进一步调查取证,证实了谌某无证无照从事柴油经营行为的事实。三天时间内,谌某已非法销售柴油2.35吨,盈利1000元。经过该县工商执法人员的教育劝导,谌某对自己不顾危险流动加油的行为追悔莫及,表示愿意接收工商部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