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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农村土地流转 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发布时间: 2011-03-31 15:18信息来源:

 关于溆浦县土地流转的调研

农村土地流转是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当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和实践加速土地流转的有效形式和途径,这既顺应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也对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提出了新的要求。2010年溆浦县委、县政府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溆政办发[2010]24号)和《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财政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溆政办发[2010]25号)两个文件,就是要全力开展土地流转工作,解放农村剩余劳力,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通过深入细致的对我县的土地流转的调研,全县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土地流转方面还存在一些实际问题,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溆浦县位于沅水中游,雪峰山北麓,是湘西与湘中的结合部,是怀化地区人口面积最大的农业大县,全县面积3340.04平方公里,辖43个乡镇,659个村,农业人口达78.33万人,耕地面积57.32万亩。到2010年12月底,我县土地流转面积达15.96万亩,其中耕地9.85万亩、四荒地1.9万亩、林地4.2万亩。2010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8.28万亩,其中耕地2.17万亩、四荒地及林地6.11万亩。规模流转100亩以上的有80户,其中种植水稻的18户。在我县农村土地规模流转中,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大户挑大梁。其中农业企业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3家、经营大户56家,共流转土地12.3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77.1%。
二、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
(一)流转形式多样。由早期的农户间的代耕、无偿转包、倒贴等自发流转,逐步发展到有偿转包、出租、转让、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流转方式。其中转包和出租因其灵活性大、操作作性强,已成为流转主要形式,占流转总面积的89.94 %以上。以互换、转让等方式的流转占流转面积的 9.5%左右。
(二)流转机制市场化。流转双方以市场为导向,根据供求状况和所经营产业的经济效益,在自愿基础上协商确定土地流转价格,签订合同,实现土地等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使得土地经营权价值得到充分体现。特别是受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农民收入增长等因素拉动,近几年,土地流转价格以每年10%的速度上涨,全县平均每亩年租金达400元,高的达600元。
(三)规模经营范围多样化。土地流转经营范围已从二轮承包之初以种植粮油为主,逐步扩大到水产养殖、花卉苗木、畜禽养殖、现代农业(包含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等等。在规模经营主体中,除专业大户外,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成为主要力量。如在土地规模经营中占主导地位的10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养殖业29家,果业16家,种植40家(其中粮食种植8家),林业17家,农机1家,其他3家。
(四)流转效益明显提升。通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全县实现了土地利用的合理配置,不仅涌现了大量的农业种养大户,增强了我县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力,而且使全县的土地集约化经营和农业的规模化发展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农业产业结构日趋优化。同时,土地的流转使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转移出来,及时地补充了全县工业及第三产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乡村现代化的进程明显加快。如位于祖市殿镇集种植、养殖、休闲于一体的绿叶生态农庄,共流转林地、荒山、水田等6000多亩,土地规模流转实现了农庄和村民的“双赢”;绿叶生态农庄以每年每亩400斤稻谷流转水田1310亩,以租赁期17年每亩100元价格流转旱土2079亩,不仅为当地农户带来了可观的土地收益,还为一些缺乏技术、“想守家”的农民,提供就近务工机会,返聘有正式员工13人,临时季节工130人,真正让他们做到离土不离乡。
三、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多通过口头协议,将土地流转给邻居或亲属,没有签订合同,导致承包费兑现难而引发纠纷,难以解决。目前我县仍存在着这种农户间口头约定流转土地的现象。
(二)耕地规模经营面积小,农业资源程序配置效率不高。由于责任制初期,大多数地方承包土地是按照高、中、低产田分类平均发包给农户的,导致面积不大地块多,难以成片,不利整治耕作,制约了种植业结构调整,也影响了规模经营农户的收入。像祖市殿镇星光居委会5、6组有110户,其中80户在花果山下游有旱地不足30亩,户平不足0.4亩,人平用地最少的是0。02亩,流转前不便规模耕作。
(三)土地流转各项法律制度,宣传不到位。有一部分老百姓旧习惯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转困难,在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中,有的对土地眷恋还很深,宁愿造成土地荒芜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部分村干部甚至个别机关干部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应由农户和业主自由协商,对之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疏于管理。
四、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土地流转。要把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等相关法律政策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采取多形式、多渠道、有针对性地宣传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土地市场意识和经营意识。针对当前土地流转不规范的现状,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农民意愿,切实转变工作方法,把握政策原则,严格流转程序,正确引导农民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进土地流转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扩大农业规模经营效益。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快流转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溆政办发[2010]24号)和《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财政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溆政办发[2010]25号)两个文件,扶持科技示范户、返乡农民工、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及组织等开展土地流转创业,培育一批敢为人先、经营有方的土地流转大户、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大力整合资源,加大项目支持,完善土地流转片内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通过各项政策的综合作用,加快土地流转步伐。
(三)培训土地流转工作人员,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由于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的工作人员,对土地流转认识还不够,对各方面政策了解还不够透彻,也会导致土地流转工作难进行,所以建议对涉及土地流转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土地流转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通过对土地流转工作人员进行有关规范土地流转的学习培训,可以减少和避免土地流转纠纷,引导更多的农村闲置土地流向股份制经营,实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提高土地流转的综合效益。
(四)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的培训机制,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和生存本领。从调研可以看出,许多失地农民外出务工仍然是停留在原始的出卖劳动力的水平上,因此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迫在眉睫,政府要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工作,让他们真正从农民中分离出来,从事第二或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都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