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政办函〔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3号)相关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溆浦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溆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
溆浦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2024年溆浦县“招商引资年”工作方案 |
溆浦县商务局 |
2024年2月 |
2 |
应对学龄人口变化调整优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 |
溆浦县教育局 |
2024年5月 |
3 |
溆浦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溆浦县住建局 |
2024年12月 |
4 |
淘金坪乡(X068)乡镇通三级公路工程 |
溆浦县交通局 |
2024年12月 |
5 |
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溆浦县交通局 |
2024年12月 |
6 |
溆浦县城市公交站台建设项目 |
溆浦县交通局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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