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关于受理市场主体投诉建议举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6-30 16:41 信息来源:溆浦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主体有关营商环境方面投诉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力,效果不佳,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应付了事等。

2.政务事项不进政务大厅,群众办事还要去单位;单个事项一次性办不好,联办事项一次性办不了。

3.没有发放事项办理告知单,造成办事群众“重复跑”。办事拖拉,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把事情办好。擅自提高受理门槛,要求提供“奇葩”证明等,导致办证难、办证慢。

4.服务态度不好,“脸难看、事难办”;作风腐败,办事推三阻四、“索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5.变相指定中介机构,与中介机构相互勾结,谋取不当利益。

6.入企检查不报备,不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企业“宁静生产日”制度,检查频次多,随意约见企业主要负责人。

7.收费项目和标准不透明、不公开,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向企业拉赞助、拉捐助、收会费、搞摊派等。

8.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不公平公正等。

9.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企业宴请、旅游等。

10.其他有损营商环境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县优化办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投诉举报电话:0745-12345   (24小时)

投诉举报电话:0745-3333116 (法定工作日)

举报邮箱:xpxnyhb@163.com

特此公告。

溆浦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