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3号)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溆浦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溆浦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溆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附件
溆浦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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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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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溆浦县生物防火林带纳入县财政预算 2000万元/年 |
县林业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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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溆浦县植被恢复费返回县林业部门用于造林、防火等 |
县林业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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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溆浦县生物多样性调查 |
县林业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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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溆浦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 |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
2023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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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深子湖镇水隘碳质板岩矿、均坪镇杨务溪碳质板岩矿矿区土壤污染源头预防 |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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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溆浦县椒板溪煤矿矿涌水综合治理 |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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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溆浦县中医药发展规划 |
县卫健局 |
2023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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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溆浦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县民政局 |
2023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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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溆浦县高标准农田建设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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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溆浦县硅砂产业发展规划 |
溆浦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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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
县发改局 |
2023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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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溆浦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25)》编制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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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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