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学位:8月17日—8月22日
■交验申请材料:8月17日—8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公布新生名单:8月28日
一、学位申请基本条件
(一)一年级新生:
在城区实际居住、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即可网上申请学位。
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为卢峰镇城区(含11个社区和长乐、桔花园、张家桥等3个城中村)户籍(截至2022年6月30日前户籍迁入卢峰镇城区),或在卢峰镇城区有合法房产。
2.享受优惠政策人员,即父母双方或一方为驻溆官兵、来溆投资客商、企业高管、转业安置、调入城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非卢峰镇城区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经商务工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一年)。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
1.2022年上学期一完小、警予教育集团(含西、北校区)、三完小、屈原学校、长乐小学、桔花园小学、鹿鸣学校、芙蓉学校、雅堂芙蓉学校、圣达学校招生区域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具有与一年级招生对象相同条件(年龄除外)的非城区毕业的小学生。
(三)其他年级进城转学
具有与一年级招生对象相同条件(年龄除外)的非卢峰镇城区二至九年级在校在籍学生。
二、报名材料准备
根据《溆浦县2022年秋季卢峰镇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卢峰镇一年级新生招生和二至九年级进城插班采取“划片就近、计划招生、免试入学、学位申请、分类排序、合理调剂、阳光透明、公平公正、公民办同步”的方法,根据适龄少儿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必须城区居住”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照“有户有房(含享受优惠政策人员)”“有户无房”“无户有房”“经商务工”的生源顺序并核实相关入学材料后依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数(详见溆浦县政府网站、学校门口公告,一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为止。
(一)卢峰镇户籍的适龄少儿
(按证明材料中的家庭住址申请所在学区学校)
(二)非卢峰镇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儿
(按证明材料中的家庭住址申请所在学区学校)
(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等同于“有户有房”)
三、时间安排和报名程序
1.网上申报学位(8月17日—8月22日)。
网上申请提交后,不得更改申报学校,请家长慎重选择申报学校。
⑴8月17日8:00— 8月22日17:00开放一年级新生、二至九年级插班生学位申请平台。适龄少儿家长可自行登陆溆浦城区招生网站(http://hyybgx.com/xupujyj)“2022年溆浦县城区一年级在线申请”栏目、“2022年溆浦县城区二至九年级插班在线申请”栏目,先注册后进行网络学位申报。
⑵在该时间段内申请顺序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繁忙,影响顺利报名。
⑶适龄少儿网上申请学位时,填写的户籍所在地务必是适龄少儿本人和父母的户籍所在地。须按家庭住址证明材料中的居住地址申报所对应学校。对未按规定申报所对应的学校,报名系统将不予排序,只能由教育局调剂学位。
⑷父母离异的适龄少儿,申请学位以少儿第一监护人(法院判给谁,谁就是第一监护人;离婚协议由谁抚养,谁就是第一监护人)房产信息作为家庭住址申请对应学校。
⑸各项报名信息将会送往相关部门审验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家长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所在学区学校学位,并在系统的提示和说明下,如实、准确、全面地填报申请者的相关信息。
⑹没有网上申报条件或能力的,请在8月17日-8月22日,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供学校初验)及复印件(交学校存档),在一完小、警予学校、警予学校西校区、警予学校北校区、三完小、长乐小学、屈原学校、桔花园小学、鹿鸣学校、圣达学校、芙蓉学校、卢峰镇中学、雅堂芙蓉学校所设立的学位申请服务台,由学校安排专人帮助家长进行网络申报,同时接受材料初验。
⑺8月22日17:00为申报学位结束时间,符合在卢峰镇城区就读的适龄少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教育局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
2.初验报名资格(8月17日—8月23日)
⑴完成网上申报后,请家长在8月17日至8月23日带户口簿、房产证明、居住证明、经商证明、务工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申报学校进行验证初审,报名材料原件供学校初验,复印件交学校存档;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由家长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基教股验初审。
⑵核查完后现场打印申请者的《溆浦县卢峰镇2022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表》或《溆浦县卢峰镇2022年秋季二至九年级插班生申请表》(家长无需提前打印),由家长和审核人共同签名确认。
⑶入学材料不齐全或条件不符的,审核人在《溆浦县卢峰镇2022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表》或《溆浦县卢峰镇2022年秋季二至九年级插班生申请表》上注明,如家长可以补办相关材料,可于8月23日上午到学校补验,逾期不予受理。
3.联合审核(8月24日—8月26日)
县公安局负责核查户籍情况,依据实有人口居住登记核查居住情况;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核查房产情况;县人社局负责依据劳务登记、企业保险(社保)档案核查务工情况;县市监局负责核查经商情况。县教育局、卢峰镇人民政府组织学校教师、社区干部,对申请者的居住、经商、务工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各部门根据职能认真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发送指定电子邮箱留存,做为教育部门录取依据。
4.统一调配学位(8月27日)
由县教育局根据我县2022年秋季招生计划和报名情况,按照就近入学原则进行调配,最后确定录取名单。
5.公布名单(8月28日)
8月28日,在城区各中小学校公布一年级、七年级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以在报名网站上查询录取结果。二至九年级转学,待开学后,视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一调剂。
6.申诉和质疑(8月29日)
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向申报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及时进行解答、处置。
7.新生报到( 8月30日-31日)
秋季开学时,新生到校注册,小学、初中入学报到注册,一年级报到时还必须提供适龄少儿预防接种证明(由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提供)。
四、重要提示
1.实行免试入学。一年级新生招生、二至九年级插班不组织任何考试,城区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不以小学六年级测试成绩为录取依据;一年级不与原就读的幼儿园挂钩。
2.坚持合理调剂。符合A、B、C、D四类申请条件的适龄少儿,若该学区学位已满,则由县教育局按照居住相对就近原则,在城区、城郊统一调配;对于不符合A、B、C、D四类申请条件的适龄少儿,经核查确认实际在城区居住的,在申诉期后,视城区公办学位空余情况,按照居住相对就近原则进行安排。因城区公办学位不足不能安排入学的,可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或回原籍或原居住地所在学区就读。
3.严格房产鉴别。合法房产是指在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有登记备案、资料可查的房产;与入学挂钩的房屋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单位改制或房改期间未办理房产证的,可由单位复印产权证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和“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作为有房产的依据;城区内拆迁户确系未购房的(提供无房证明),需提供县自然资源局拆迁办备案的拆迁协议且将入住区域的证明,以安置地确定就读学校;小产权房以社区人员、教师现场核实为准;持有《购房合同》,但未交付使用的,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地学校就读,待正式入住后,区域内学校若有空余学位,可于来期按转学要求办理转学。
4.真实提供材料。适龄少儿接受义务教育是应有的合法权益,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样有义务提供适龄少儿的合法、有效、真实的入学证明材料。请各位家长按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以便申请适合的学校学位。
5.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申请学校将不提供学位或不保证就近入学:①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的和不在规定时间提交初验材料的;②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的;③擅自选择学校跨学区申请的(网上申请提交后,不得更改申报学校,请家长慎重选择申报学校);④不在规定时间内购房或迁户口的;⑤经商、务工不满一年的。
6.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在城区申请学位就读:适龄少儿及父母户籍迁入卢峰镇城区,但不在卢峰镇城区实际居住的,不能申请卢峰镇相应学区就读,请回实际居住地学校申请学位;非卢峰镇户籍且不在城区就业,仅租房陪读的人员子弟,请回原居住地学校申请学位。
7.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者责任自负。凡随便委托别人代办取证、申报学位、交验材料的,或办理虚假证明材料的,导致影响孩子学位申请和就读学校的,责任自负;凡已经实际就读一年级并注册学籍的又重新申报一年级的,不在城区安排学位就读,由此产生学籍不能正常使用问题,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0745-3331366
监督电话:
0745-3331355
溆浦县卢峰镇城区
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