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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溆浦县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07 11:51信息来源:

溆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溆浦县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 工作的通知
溆政办函〔2017〕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溆浦县人民政府网站是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一级政府一个网站,一个部门一个子站”的要求而建立的,涵盖各乡镇各政府组成部门,集信息公开、在线办事、互动交流于一体的政府网站群,是我县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政务公开,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湘政办函〔20167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县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分工管理

各单位必须明确分管领导,确定至少一名能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操作、文字功底较好、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信息收集、编辑、上传工作。

二、做好保密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按照保密规定和文责自负的要求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传,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三、回应民众关切

公众通过网站信箱、留言提出的事项、由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办转发的事项,各单位要认真调查研究、详细解答、完善处理。

四、做好信息保障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主站栏目设置,主动提供相关信息。同时严格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标准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更新本单位网站栏目:

(一)建设好“智能机器人”问题库。各单位要在620日前,将本单位的所有与群众生活相关的业务,站在办事群众的角度,以“群众会问什么”设计好问题,并作答,建好问题库,让智能机器人对提问自动做答。

(二)完善民生类和重点办事服务栏目信息。重点做好教育服务、就业服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商事登记、投资审批、身份证办理、户口办理、生育服务、保障性住房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特殊人群福利待遇、残疾人服务等信息。

(三)动态新闻类栏目二周(10天)内必须有更新,其余栏目更新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否则将被一票否决。

(四)本单位信箱收到的群众来信必须在7天内作出回复,特殊办件不能超过一个月。由县信息化办转发的来件按要求时间答复。

(五)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追责。信息在发布前必须逐字审核,如果网站出现严重错别字(如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写错等)、虚假伪造信息、反动、色情、暴力等内容的,将被一票否决,产生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经常关注本单位子站的链接,不能出现偷链、错链、空链。

(七)网站所有栏目必须有信息,不能出现空栏目。

(八)政策文件、规划计划、通知公告等的上传入网,必须在相关办件落款日期后的20天内完成。

(九)凡是本单位业务办理需要提交表格的,必须在本单位网站上传有电子表格,供办事群众下载。

如果部门网站出现相关工作没有及时到位的情况,信息化办将在内部网站、工作QQ群进行提醒,一天内未及时修正到位,将向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发送网站问题整改催办函。一年内收到3次催办函的单位,将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通报公布。

 

 

      溆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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