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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畜牧水产局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发布时间: 2013-07-25 15:49信息来源:

 

 

溆浦县畜牧水产局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溆浦县畜牧水产局  向杰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经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决定》修正。该法分总则、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6章39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我局今年来多次组织机关和基层工作人员学习、座谈。安排各股站结合自己的业务下乡进行调研,要求各股站撰写一篇以“学习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增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能力”为主题的论文。至7月20日各股站的调研论文都已撰写完成上交,论文的内容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情况、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编制设置、经费保障情况以及如何通过实验、示范、培训、指导及技术咨询服务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生产过程中等。通过学习调研,为《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