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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商务、财政部门来我县检查家电下乡工作

发布时间: 2013-03-08 21:53信息来源:

 

会议现场

到备案登记网点检查工作

本网讯(记者 林良媛 通讯员 陈勇)3月8日,省商务厅监察室副主任蔡席生带领市财政局纪检组长易俊以及怀化市商务局、常德市财政局、郴州市苏仙区财政局、会同县财政局等有关人员来我县检查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情况。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晓波,副县长刘春让,县财政局、商务局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议。

据了解,为促进消费增长,改善民生,国家曾陆续推出家电以旧换新,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节能惠民产品补贴等刺激消费的政策。一系列的家电下乡政策给广大农民朋友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方便和好处。我县的家电下乡政策自2009年2月起正式施行,于2012年11月30日如期结束,四年来全县共审核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123家。

此次检查,主要是确保涉农惠民工程取得实效,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为即将全面开展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清算工作做好准备。会上,蔡席生提出了这次检查的具体内容,一是检查大乡镇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效果;二是检查票据归档的情况;三是收集家电下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四是检查乡镇财政所票据情况。

会上,刘春让对我县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汇报。截至2012年11月底,我县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63257件,完成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金额32725.04万元,落实财政补贴资金7109.6万元。在补贴资金兑付方面,2009年至今,我县家电下乡转移支付资金7216万元,其中:2009年1036万元,2010年1800万元,2011年2220万元,2012年1760万元,2013年400万元。具体兑付金额:2009年746.2万元,2010年2237.4万元,2011年1830万元,2012年兑付2296万元。

会后,检查小组一行人,分两组分别对我县原家电下乡备案登记销售网点和乡镇财政所进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