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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石修才)近日,县公安局和县卫生局联合签署文件,确定在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建立紧急救治因公负伤公安民警“绿色通道”,这是我县加强公安优抚,落实从优待警政策的又一得力举措。
据悉,紧急救治“绿色通道”主要面向全县在岗公安民警,辅警(协警)工勤人员和公安武警、消防官兵在执行公务时负伤或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的救治。为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县公安局和县卫生的以及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分别确定了主要负责人和责任联系人,负责“绿色通道”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