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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溆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 2015-03-29 21:58信息来源:溆浦县人民政府

溆浦县统计局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4年,是溆浦发展历程中极其艰难、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努力克服四次洪涝灾害、宏观政策趋紧、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不利因素影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践行“一线工作法”,认真落实“振兴工业、提升农业、统筹城乡、创新驱动”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两个加快”三年行动,全县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一、综合
初步测算,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114.7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下降0.98%。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7.99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8.98亿元,下降5.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7.76亿元,增长0.4%。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达15324元。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构成由上年的22.72、36.39%和40.89%调整为24.4%、33.97%和41.63%。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9.65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4%。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62亿千瓦时,增长18.35%。
二、农林牧渔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0.1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2%。其中:农业产值22.26亿元,增长8.1%;林业产值4.03亿元,增长1.46%;畜牧业产值22.73亿元,增长0.8%;渔业产值1.11亿元,增长5%;服务业产值0.03亿元,增长10%。
全县粮食播种面积61.41千公顷,比上年增加0.54千公顷,增长0.99%,产量34.77万吨,比上年增加0.92万吨,增长2.7%;全县油料播种面积18.87千公顷,比上年增加0.02千公顷,增长0.1%,产量2.46万吨,比上年增加0.1万吨,增长4.1%;全县果园总面积22.5万亩,与上年基本持平,水果总产量19.16万吨,同比增长2%。
全年生猪出栏90.5万头,比上年增长1.46%;家禽出笼656.3万羽,下降4.53%。全年水产品产量9849吨,同比增长5%。
年末农业机械拥有113606台,机械总动力达591099千瓦,拥有各类拖拉机926台,拖拉机配套农具382台。
三、工业和建筑业
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9家,全年完成总产值与增加值64.88亿元和19.6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分别下降7.5%和8.7%。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3.99亿元,同比下降1.98%;实现利润-25554万元,同比下降24.7%;上缴税金15226.3万元,同比下降17.1%。
2014年规模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减%
发电量
万千瓦时
27244
-4.86
聚乙烯醇
42295
-9.4
电解锰
28503
27.5
水泥
万吨
76.85
12.6
工业硅
27136
-20.2
罐头
51016
-47.8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
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全年固定资产投资80.73亿元,同比增长8%。其中:城镇500万以上项目投资76.75亿元,同比增长12.7%;房地产开发投资3.98亿元,同比下降36.8%。年末县内有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7家,实现总产值7.89亿元,同比下降17.2%。
五、国内贸易和招商引资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64亿元,同比增长12.2%。分行业看,批发业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3.77亿元,增长13.2%;零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34.03亿元,增长12.8%;住宿业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0.65亿元,增长11.9%;餐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5.19亿元,增长8.1%。
全年集市贸易成交额完成10.94亿元,其中亿元以上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总额7.19亿元,亿元以下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总额3.75亿元。
全年招商引资市外国内项目56个,到位资金38.6亿元,同比增长54.4%.
六、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全年财政总收入5.56亿元,同比下降20.1%。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43亿元,同比下降10.37%;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3.66亿元,同比下降25.52%。全年各项税收收入4.24亿元,占财政总收入76.22%;财政总支出34.74亿元,同比增长13.04%,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1.09亿元,同比增长12.91%。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农林水事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四大民生支出分别为6.61亿元、4.41亿元、4.61亿元和5.0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32%、20.62%、42.79%和19.14%。
2014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40.68亿元,比年初增加21.03亿元,增长18%。其中:居民储蓄余额122.36亿元,比年初增加20.98亿元,增长21%。年末各项贷款余额73.13亿元,比年初增加18.39亿元,同比增长34%。其中:中长期贷款54.87亿元,比年初增加9.59亿元,增长21%。
全县保险业务总收入12830万元;保险业务总支出2993万元。
七、交通、邮电和安全生产
全县公路总里程为3688公里。截至2014年年底县内注册拥有各类机动车48868辆,其中:汽车18441辆,农用车453辆,摩托车29965辆,挂车9辆。全年完成货运量5485万吨,增长25.73%;公路客运量2864万人次,增长5.28%;公路货运周转量5.7亿吨公里,增长20.28%;公路客运周转量9.89亿人公里,增长7.75%。
邮电通讯业保持较快的发展。全年邮电业务总收入8519.06万元,同比增长22.49%。其中:邮政业务总收入3289.06万元,增长10.19%。年末固定电话用户4.54万户,移动电话用户32.62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2.96万户。
全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2起,比上年下降61%;死亡10人,比上年下降28.6%。其中:工矿商贸企业死亡1人(煤矿死亡0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465.51万元,比上年增长29%。全县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数为0.19起,全县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9人。
八、教育
2014年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99所,小学教学点319处,在校生94944人,其中:小学39所、教学点319处,在校生60119人,小学入学率达100%;初中50所、在校生23253人;高中7所、在校生8646人;职业中专2所,在校生2841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85人;全县专任教师6056人,其中:小学教师2787人,中学教师3037人,职中教师215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7人。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取得新成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全县有图书馆1个,纪念馆1个,文化馆2个,演剧院17个,电视转播、发射台1个,电视覆盖率达99%。
年未全县共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总数为60个,其中综合医院13个、中医医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妇幼保健所1个、乡镇卫生院43个。653个行政村都设立了村级卫生所(室);实有床位3576张,其中:县人民医院700张、中医医院650张、妇幼保健所40张,乡镇卫生院1306张,各类私营医院880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955名,其中:主任及副主任医师75名、主治医师450名。
体育事业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进一步展开。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公安人口统计年报显示,2014年末我县总户数27.71万户,户籍人口为91.48万人(常住人口75.04万人),其中:男性人口48.38万人,女性人口43.1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2.9%和47.1%。2014年度全县出生人口12842人,出生率为14.03‰;死亡人口2505人,死亡率为2.746‰;全年净增人口10337人,按户籍登记计算的自然增长率为11.3‰。按人口年龄段分:18岁以下20.12万人、18—60岁55.54万人、60岁以上15.82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21.99%、60.7%和17.31%。
2014年全部单位从业人员3.26万人,同比下降2.62%,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107256万元,同比增长11%。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4585元,比上年增加5150元,增长17.5%。据国调住户抽样调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56元,同比增加1458元,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75元,同比增加632元,增长9.1%;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249元。年末城乡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4.4平方米,其中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3.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59.2平方米。
全县新增城镇就业3842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202人,困难人员再就业722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908人。年末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06万人,征缴基金8639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员3.92万人,征缴基金100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基金7721万元;生育保险征缴基金344万元。
城乡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提高到260元,全年为11983名对象发放低保资金3806.51万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标准提高到112元,全年为79502名对象发放低保资金7554.66万元;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2640元/年/人,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40元/月/人,全年累计发放五保资金1317万元。全年为10191名城乡困难对象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815.2万元,为4751名住院对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148.8万元。到2014年末全县共有敬老院、福利院30个,床位1612张,极大地改善了五保对象的居住条件。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的户籍人口数。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指标范围为销售产值2000万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指标范围为500万以上项目。
(5)工业统计、国调、民政部分数据因调整口径,基数变动,与2013年公报数据已不具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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