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属各单位、村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乡财务管理,增强公共服务能力,防范财务风险。现就全乡开展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乡镇理财行为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合理编制我乡财政收支预算,统一将财政拨款、其他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细化预算内容,逐步实行我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制度,实行部门综合收支预算。
(二)加强“乡财县管”管理。在保持我乡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责任主体、独立核算责任主体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乡财县管”财务管理方式。
(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各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及时足额上解乡财政基本户,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和私设“小金库”行为。
(四)强化支出管理,严格开支范围、标准和支出报销审批制度。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制定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健全和完善各项支出审批制度,做到支出有预算、开支有标准、审批按程序,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实行公务接待清单和公函制度,如实反映公务活动、接待对象、接待费用等情况;严格现金管理条例,所有开支(除特殊情况外)一律实行转账支付至供应商(服务商)末端,严禁现金支付;规范财务报销手续,限时办理费用结算,各项开支一律做到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合规的支出用途、有具体经办人、有单位负责人和审批人及监督委员会成员签字盖章,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严禁出现白纸领条、汽(柴)油发票或水泥发票代替正式发票报账现象。
(五)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户。及时公开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和支持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运转等方面的财政补助资金政策,公示补助对象,对补贴信息通过“村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凡是直接兑现给农民的各项补助(扶贫)资金,均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和扶贫“一卡通”发放,不得多卡随意发放或现金发放,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克扣农民补贴资金。
(六)加强财产物资、债权债务及村级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强乡政府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购建、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不得随意改变国有资产产权性质和用途,防止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损失。认真清理核实镇、村级债务,摸清债务底数,锁定现有债务,积极进行化解,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各单位一律不准举债搞建设,不准提供担保。按照上级要求对村(社区)财务管理实行“村账乡代理”管理方式,代理单位为乡财政所。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财务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级财务“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集中报账”的管理模式。
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着力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一)乡财政所作为全乡各单位、村财务核算管理单位。财政所统一开设乡基本结算户、一般支出户和专项资金户,乡各项收支全部纳入由乡财政所统一核算和管理,乡支出实行报账制。乡财政所对上级部门补助村级组织的奖补资金、专项工作经费进行专账核算,规范村级票据管理,村级支出实行报账制。
(二)统一会计核算工作。乡财政所在核算各单位账务时要做到账簿设置齐全、完备,会计科目使用规范。在统一建账基础上,对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村级奖补资金、专项工作经费收支依法登记和核算,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制度要求,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内部牵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稽核等内控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加强领导,强化监督,逐步建立规范财政财务管理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强化财务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财务管理的各项要求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责任追究力度。各单位要加强内部控制监督,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实施财务公开制度,提高财务和经济运行的透明度。乡财政、乡纪委、乡人大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对各单位财务的管理和监督,逐步建立起各司其职、信息共享、联系畅通、查处及时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