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保障公路设施完好和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现将近期依法查处的一起严重违法超限运输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望广大货运从业者及相关企业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一、基本案情
2026年6月6日6时31分,溆浦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公路巡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湘N09537D/湘NE790挂的六轴汽车从观音阁镇方向驶来,存在超限运输嫌疑。执法人员依法用交通手势示意车辆靠边停车,随后上前向驾驶员亮明执法身份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对该车进行初步检查。经现场调查,该车驾驶员为陈某,车上装载货物为碎石,起运地为怀化市中方县卢阳镇,目的地为溆浦县双井镇某工地。为进一步核实车辆装载质量,执法人员引导当事人驾驶涉案车辆前往溆浦县万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地磅进行称重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六轴汽车车货总质量为81.7吨,超过该车型公路行驶最高限值49吨,超限32.7吨,超限率达66.73%,属于严重违法超限运输。
二、处罚决定
该车车货总质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标准的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关于六轴汽车列车车货总质量限值的规定,以及《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禁止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规定。
鉴于该车超限率为66.73%,属于车货总质量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五十的情形,溆浦县交通运输局依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驾驶员陈某依法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于规定期限内履行了处罚决定。
三、案例警示
超限超载是严重破坏公路基础设施、极易诱发恶性交通事故的重大违法行为,被称为“公路第一杀手”。该案中,车辆超限重量逾32吨,超限比例高达66.73%,严重威胁公路桥梁安全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溆浦县交通运输局将持续保持治超高压态势,强化路面联合执法和科技治超手段,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零容忍”,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和信用联合惩戒措施。在此严正提醒广大货运企业、车主及驾驶员:务必牢固树立安全与法治意识,合法装载、规范运输,切莫为图一时之利铤而走险,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
欢迎社会各界对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溆浦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