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18 15:32 信息来源:溆浦县农业农村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通过溆浦县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溆浦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溆浦县卢峰镇灵翠山公园西大门旁,邮编:419300,电话:0745-351177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溆浦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委、县政府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流程,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明确局机关各股(室)的责任,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分工合理、各负其责的工作流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落实公开条例。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解读,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技能,准确把握《条例》各项规定,既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完善公开目录。对林业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

 (四)规范公开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的认定、保密审核、法制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建立以各股室提供信息、股室负责人把关,行政审批股汇总收集、领导小组审查、工作人员具体落实的信息公开责任机制,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2

0

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4

2

6

行政强制

2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三是培训力度不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梳理公开范围和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培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