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湖南省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4〕18号)要求,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落实部门负责人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党组书记在年度述职报告中专题阐述法治建设情况,班子成员履行 "一岗双责",形成层级分明的责任链条,为全县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实效
(一)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强化队伍建设
1.深化理论武装。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核心内容,4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6月13日党组扩大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8月19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同时通过对其他各种法规和法治思想的学习,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并配合每年进行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2.提升普法宣传。5月21日在洛阳桥进行“民法典集中宣传日”活动,通过政策宣讲、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充分宣讲民法典对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积极作用,向企业和群众解读《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同时组织联企干部深入企业开展开展惠企政策普法,切实提高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和依法经营、依法维权能力。
(二)规范执法监管行为,提升监督质效
1.健全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本部门主要职责相关法律法规清单和法律法规执行台账。目前我局聘用1名专业律师为重大决策、合同签订、行政争议处理等提供法律服务,2025年成功处理行政处罚案件3件和行政处理案件7件,有效降低了法律风险,提升财政行政执法能力。
2.深化重点领域监督。聚焦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计划2025年11月开始至2026年1月,抽取部分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合规性核查,对不合规的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完成28家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推动问题整改率达95%以上,有效规范财经秩序。
(三)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法治环境
1.扩大公开范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财政重点工作、中心工作,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1条,其中预决算信息、政策解读等群众关注的核心信息占比达65%,并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事项,更新及时率100%。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全部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公示,方便公众查询。我们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内容,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能。
2.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的财政政策、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双重审查,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发展权利。同时加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水平,2025年前三季度全县政府采购金额2.47亿,实际采购金额2.39亿元,节约资金0.8亿元。
(四)强化制度执行,规范财政管理
1.深化预算管理法治化。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2025年1-9月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9亿元,其中民生领域支出37.88亿元,占比达80.26%。截至10月16日审核资金凭证3656笔,涉及金额31.48亿元,未发生违规情况。2025年预算安排全县法治建设经费492万元,用于普法宣传等工作;专项安排信访化解资金92万元,助力解决民生领域信访问题。
2.严控行政权力运行。梳理行政权力清单36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处罚23项、行政检查10项,全部明确实施依据和办理时限,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
二、存在的问题
1.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目前,拥有法律从业资格证的仅1人,拥有行政执法证的仅8人。且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不够熟练,未能将法治理念充分贯穿到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法治保障作用未能得到最大程度发挥。
2.制度执行效能仍需提升。部分预算单位存在 "重资金申请、轻规范使用" 现象,财经纪律意识薄弱。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在落实不够到位,存在程序简化、记录不完整等问题。
3.普法工作针对性不足。普法宣传多采用传统方式,对中小企业、基层群众的个性化需求回应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深化法治理念培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创新普法形式,利用微信、网络等新媒体广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及惠企惠民政策,提升普法实效性。
2.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对预算管理、资金使用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建立执法人员 "以案释法" 机制,组织执法人员交流学习,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3.健全监督防控体系。推动财会监督立法配套制度落实,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扩大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覆盖面,将中介机构、国有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完善法律风险内控机制,实现重大财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溆浦县财政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