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发布时间: 2026-09-24 11:08 信息来源:溆浦县水利局
一、做好工作信息报送工作
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每周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县河长办,有重大进展情况的须随时报送。主要包括工作方案编制、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县河长制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要求报送涉及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主要包括省河委会明确的各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县级河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等。
二、做好工作情况年度总结工作
请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对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认真梳理总结本地推行河长制工作年度进展情况,分析取得的经验和成效,找出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下步工作安排和建议。每年 12 月底前,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将本年度河长制工作情况总结加盖公章(书面报告及电子版)报送县河长办。
三、做好信息报送组织工作
请各乡镇及县河长制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密切上下级联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严格把好信息填报、审核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请各乡镇及县河长制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明确已指定的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联络工作。
初审:向明 复审:刘元 终审:刘杰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