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水利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07-02 16:39 信息来源:溆浦县水利局
舒美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修好金海岸与银河巷小区之间的防洪大堤的提案”收悉。经认真分析研究,现答复如下:

金海岸与银河港小区之间的河岸区域,属于溆浦县灵翠山公园南大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范畴,城北保护圈(灵翠山公园南大门段)堤防工程(含周边道路提质改造)相关工作,已于2026年2月4日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2026年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月6日县委常委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局已会同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卢峰镇政府及县城投公司等单位,通过多轮征求意见和联合现场踏勘,对项目方案进行了深化完善,确保其符合城市规划、交通组织、景观协调等要求。2026年3月11日,已对招标意向进行挂网,2026年4月3日,我局组织行业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初步设计方案审查会,对工程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了评审。因当前处于主汛期,计划9月份开工建设,全力确保在2027年汛期到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早日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更加安全、舒适、生态、宜居的滨水环境。

以上答复。您如有什么意见,请填好《办理提案征求意见表》,寄县政协提案委;也可当面交给我单位,我们将一并交提案委。我们将按照反馈意见及要求,进一步改进办理工作。同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签发人:刘杰卫

承办人:朱利明

联系电话:0745-3328816

溆浦县水利局

2026年6月30日

初审:向明 复审:刘元 终审:刘杰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