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溆浦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5-06-13 11:16 信息来源:溆浦县民政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九次全省民政会议、第四次全市民政会议及2025年全国、全省、全市民政工作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县两会精神,结合溆浦民政实际,全力推动“七大攻坚”行动,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明确2025年重点任务如下:

一、加强党的建设

(一)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纵深推进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对党绝对忠诚教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和水平。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完善“第一议题”跟进学、中心组研讨学、党支部常态学、党员个人自觉学的多层次学习机制,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

(二)优化模范机关建设。深化“四强”党支部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常态化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积极打造民政党建品牌,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大力培养政治过硬、敢于担当、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扎实开展干部考核管理,细化实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抓好统战和群团工作。

(三)深化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推进清廉民政建设,夯实清廉文化基础,加强宣传和推介工作,大力倡导“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促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运用好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经验做法,认真开展深入贯彻党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不断健全完善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坚持巩固拓展救助、殡葬、养老等领域风腐问题集中整治成果,下大力气推进重点整治任务落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断深化全县民政系统行风建设。

二、办好重点民生实事

(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开展“三湘怡养·颐养在怀”提升行动,建设社区(村)老年助餐服务点,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定期调度,开展现场督导,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全面加强质量把控,真正把民生实事建成民心工程、精品工程。

(五)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不低于74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不低于485元/月/人;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100元/月/人;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散居孤儿提高到1200元/月/人,集中养育孤儿提高到1700元/月/人。做好精准认定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努力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三、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六)加强老龄工作。充分发挥老龄办的统筹协调职能,建立和完善老龄工作机制。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与宣传,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落实老龄事业发展监测评测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制度。推动银发经济发展,组织实施新时代“银龄行动”。组织开展为老年人办实事系列活动和“敬老月”系列宣传活动。

(七)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推动健全城乡“1+N+X”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贯通协调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增强老年助餐、日间照料、医疗护理等服务能力。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因地制宜发展医养、康养等新业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育,强化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预收费综合监管。深入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四、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八)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扎实推进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全面振兴工作,健全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机制,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依托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及时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核查反馈工作,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及动态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好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进低保扩围增效。

(九)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深化社会救助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扎实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大力开展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全面推行“一图一单一机制”服务类社会救助模式,探索可复制、可推广溆浦经验。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能力服务水平,积极引导慈善力量等参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深化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

五、完善社会福利制度

(十)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开展流动、留守、困境儿童监测摸排,提升精准认定水平、保障儿童权益。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提升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水平。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规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加强基层儿童工作人员能力建设。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做好收养业务评估,规范办理程序。落实儿童福利补贴政策,动态管理,精准发放。

(十一)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对于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民政兜底保障对象中有需求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做到“应兜尽兜、应服务尽服务”。

六、创新社会事务工作

(十二)改革殡葬服务管理。积极推进殡仪馆和公墓一期项目建设。倡树新型殡葬观,深化丧俗改革,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开展“三沿六区”散埋乱葬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相关制度措施。大力抓好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

(十三)优化婚姻登记管理。优化婚姻登记管理。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条例》(修订版),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推动婚俗改革试点,发展旅游婚庆产业,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积极动员新人参加省市国潮集体婚礼,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

(十四)规范流浪救助管理。着力细化救助服务,规范救助机构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落户安置、财务制度等管理。抓实源头治理,加大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力度。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和“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七、健全社会治理制度机制

(十五)加强和改进区划地名工作。大力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完善地名备案公告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加强地名价值的转化和利用,助力乡村文化繁荣。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志愿者队伍,发挥民政社工站作用;以国家地名信息库为基础数据平台,建立地名数据采集、比对、入库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积极联系新闻媒体报道乡村地名工作动态。

(十六)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清理规范社会团体涉企收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和执法检查,严管合法社会组织,严打非法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年检,确保年检结果客观、准确。强化社会组织数据管理、信用监管,开展社会组织分类统计工作。

(十七)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慈善法》,推动全县慈善组织健康发展。深化慈善组织体系建设,有序推进慈善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监管,提升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持续开展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慈善组织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慈善组织规范化运作。

八、提升民政治理效能

(十八)承前启后做好“两个规划”。开展民政“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努力完成“十四五”规划指标任务。抓好“十五五”规划谋划,明确“十五五”时期的发展思路、指标要求、工作举措和重点项目等,科学编制《溆浦县“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确保规划编制科学可行、务实管用,以高水平规划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十九)加强法治化建设。加强民政政策制度建设,开展“宪法进民政服务机构”普法宣传。编制行政执法目录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轻罚免罚事项清单“三个清单”。公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举办执法业务培训。

(二十)加强其他基础工作。大力实施民政服务提升年行动,推动工作标准、工作能力、工作效果实现质的提升。积极做好信访维稳、机要保密、革命老区等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统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后勤保障、退休老干部服务。精简督促检查、工作考核、会议文件,切实为基层减负。

(二十一)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和明察暗访机制,持续做好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实现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加强安全应急演练和值班值守,提升民政服务机构本质安全水平。

初审:张娜 复审:侯自跃 终审:罗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