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部分车辆违停且未按照规定时间缴纳罚款,也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规定,对湘N5CC52等40辆车主在六个月内未履行法律义务,我局已移交溆浦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定的,人民法院将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在此呼吁,各位车主请关注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指尖办事,服务大厅,城管违停处理”进行查询,在公告发布之后立即自行缴纳,将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特此通告
附车辆名单:
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4月13日
强制执行车辆名单
湘N5CC52 湘NBQ090 粤B0MK31 苏F98CU8 湘NTN551 湘N5RS20
湘N7790Q 湘NPS803 湘NLH006 苏K879ZT 湘NEV922 湘NVY180
湘NGJ963 湘ND557N 湘NGV501 川H55678 川H55678 湘NGV501
湘N58777 粤SK89U2 湘H136FS 湘NWH232 湘N5BF78 湘N0606F
湘ND41766 湘J1TZ85 湘NMT510 湘N5X006 湘NMT510 湘ND41766
湘NWR166 湘NPP899 湘NWH638 湘A339RQ 湘NPG730 湘NMT510
苏MPG706 湘NTY890 湘NVV789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