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政办函〔202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推进县人民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3号)等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溆浦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溆浦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溆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1日
附件
溆浦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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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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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溆浦县优质楠竹种植及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
县林业局 |
202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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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溆浦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建设年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
县教育局 |
202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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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溆浦县经营性自建房主体结构安全保险试点工作 |
县住建局 |
202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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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溆浦县“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暨雪峰山片区文旅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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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溆浦县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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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溆浦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6-2030年) |
县林业局 |
202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