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5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溆浦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溆浦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溆浦县委政法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抓好巡察整改,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政法委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来抓,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认领反馈意见,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症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定期调度整改进度、建立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日培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亲自调度部署。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日培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召开调度会议5次,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二是带头落实整改。2024年9月26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日培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关起草了县委政法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会上,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三是主动沟通汇报。2024年9月、10月,分别与省委巡视组、市纪委监委汇报巡察整改工作,多次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沟通对接,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截至11月30日,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5个问题28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巡察移交的6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履行主责主业有温差。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一是学习效果打折扣。二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偏差。三是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抓学习强效果。①及时传达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召开12次班子会议,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等。为全体干部职工配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书籍,并督促平时自学。②进行集中学习。今年以来,共开展1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组织全县政法干警分层次开展专题培训5次,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③完善了2024年度培训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核心课程纳入培训。二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健全“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学习流程,确保学习效果。今年7月份以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2次,各班子成员均结合实际工作进行了发言。三是规范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的主题、内容、形式以及研讨发言的具体要求,确保学习计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发挥指导协调职能作用不够充分。一是协调沟通机制不够畅通。二是层层压实责任不够有力。三是列席政法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不够到位。四是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够健全。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畅通协调沟通机制。①进一步完善案(事)件协调机制,明确案件协调范围、工作要求,规范案件协调程序。②发挥政法委牵头抓总作用,加大案(事)件协调力度。今年来,协调各类案(事)件40余次。③对县人民法院2023年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拒执罪案件线索开展“回头看”。二是层层压实平安建设工作责任。①强化工作统筹协调。成立民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整改工作。今年以来,召开了全县民调工作部署及推进会议,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综治大走访活动摸底工作的通知》,制定《综治大走访工作提示》。督促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按照《进一步巩固推广基层社会治理“溆浦经验”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②认真整改民调反馈问题。县委政法委对市平安办下发的综治民调反馈问题,召开了专题整改会议,提出具体整改要求。截至目前,各相关单位均已按要求开展民调整改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③加大综治宣传力度。与县融媒体中心制作了《2024年“溆”说平安建设 “浦”写美好生活》宣传短片,宣传禁毒、扫黑除恶、综治等工作,群众积极参与。通过移动、电信、联通发送平安建设公益短信函,宣传平安建设及综治民调工作。④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工作滞后的乡镇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督促乡镇党委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三是落实列席政法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2024年以来,组织政法各单位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县委政法委班子成员均按规定列席所联系的政法单位民主生活会。四是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①完善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法各单位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事项。巡察以来,政法各单位向县委报告重大事项10次、向县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19次。②严肃追责问责。2024年10月11日,对重大事项报备不到位的政法单位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3.扫黑除恶工作还有差距。县委政法委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督导检查力度不够,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加强学习,强化认识。今年以来,在全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二十届三中全会信访维稳安保工作会、全县政法工作会上对全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政法委班子会议分别在7月、9月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②对标整改,加大力度。对2023年12月市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反馈的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③开展宣传,提高广度。2024年4月,县扫黑办组织开展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发放资料500余份。④补齐短板,提升质效。召开了溆浦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案件会商会,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我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批示精神,并就我县正在办理的涉恶案件进行了会商讨论,进一步提升了工作质效。
4.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短板。一是重点工作重部署轻落实。二是重点人员管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够精准。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落细。①强化工作统筹协调。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溆浦县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工作专班。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共分析研究未保工作6次。县平安办、县未保办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未保工作调度会,共下发工作提示7次。共组织召开未保工作相关会议18次。②落实学生包保责任。暑假期间,县平安办、县未保办联合县教育局组织开展全员家访活动,增强家校沟通,督促家长(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③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乡镇、县直机关单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村村响”每天播放宣传语音;选派135名检察官、法官、公安民警、司法辅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在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④强化督导检查力度。我县将未保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清单,今年以来,对25个乡镇及辖区学校开展督导,发现并及时整改问题。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清查行动,及时消除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不良因素。二是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面推进乡镇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进一步规范村级调解组织建设。突出抓好矛盾纠纷摸排、上报、化解等工作,组织乡村两级干部、政法干警以及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社区、村组摸排化解矛盾纠纷。
5.防范化解涉稳安全风险效果不佳。县委政法委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预警预测机制尚未健全、推动政法各单位落实工作举措不够到位,对重点人员稳控和防范责任没有压紧压实,化解信访问题欠缺力度。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截至11月22日,全县信访总量大幅下降。①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按照市委政法委工作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对9大领域、12大类别涉稳风险隐患群体和个人进行全面摸排,对排查的问题实行台账清单动态管理,划分风险等级,落实稳控措施,确保可控可防。②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落实信访维稳联席会议机制,乡镇每月召开一次信访维稳形势研判会,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社会稳定风险。③全面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信访工作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今年以来,县信访联席办梳理重点信访问题39个,发出改进建议函51件,提出《追究责任建议函》1件。
6.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一是信息化平台建设滞后。二是司法救助审批把关不严。三是执法顽瘴痼疾仍然存在。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①制定了《溆浦县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刑事案件“单轨制”办理推进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工、强化举措、压实责任。②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7月 、8月,县委政法委先后2次组织政法各单位的平台操作人员开展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③建立定期调度会商机制,协调解决平台应用问题,确保办案平台运行畅通。目前,我县政法各单位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工作总体排名处于全市第一档。二是严把司法救助审批关。①2024年8月,组织政法各单位对《湖南省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进行学习,提高业务能力。②建立溆浦县国家司法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国家司法救助资金85%由政法各单位审批决定,提升国家司法救助规范化水平。③对今年申报的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把好监督关。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对重点案件开展评查,不断提升执法质效和公信力,切实从源头上预防执法不严、不公的问题。2024年,组织政法各单位开展重点案件自查评查工作,对自查和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补正,纠正执法司法错误,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7.服务高质量发展意识薄弱。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召开了班子会议,开展全面自查,主动向省委巡视组和市纪委报告了相关情况。②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学习,严格抓好落实。
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待加强。一是部分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二是新媒体运行管理把关不严。三是非法传教和邪教活动时有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意识形态工作。①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6月、9月,分别召开2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②强化分析研判。政法委班子在重要节点开展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分析研判会2次,向市委政法委、县委专题汇报2次,进一步增强了班子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二是严格新媒体运行管理。①2024年9月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会议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于加强网上舆论宣传做好互联网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遵照执行。②进一步加强“平安溆浦”微信公众号管理,2024年7月,明确了三审人员,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等公开信息。今年来发布信息动态110余篇。三是严厉打击非法传教和邪教活动。①先后制定了深化打击处置邪教组织工作方案,深入开展防范打击邪教破坏和境外邪教渗透专项行动。完善防范抵御境外非法宗教渗透活动数据库,全面深化风险隐患排查。②严格管理防控,加强档案管理。③加大教育宣传。2024年4月、9月,在全县开展反邪教宣传月和反邪教宣传进校园下乡村活动,筑牢防范、抵御邪教的思想防线。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政法领域违纪违规现象依然存在。
9.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把具体业务成绩当成“硬指标”,而把党风廉政工作视为“软指标”,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高。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的学习,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今年以来,今年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9次,邀请纪检组组长专题授课1次。二是班子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来,班子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次。
10.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足。派驻纪检监察组专注于办案,对派驻单位的日常监督频率不高、覆盖面不广。与政法领域干部职工交流不多,不能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未与派驻单位形成“同向发力”。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全方位加强与党组党委沟通,综合形成监督合力。2024年5月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先后多次与各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主要领导就干部日常管理、作风建设等工作进行沟通和交换意见,督促各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切实履行好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制作党纪学习教育课件,发送各政法单位,纪检组在政法单位召开全体党员的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人、身边事反面典型案例警示广大干警,取得了良好效果。纪检组对政法各单位开展了明察暗访,督促公安局机关纪委和法院纪委就上班纪律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与公安局警务警风督查大队就干部值班值守、工作日饮酒等开展暗访。②经常性与基层干警谈心谈话,开展廉政教育。纪检组今年对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新调整及新进入人员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灌输给每一名干警。③合理分配人员力量,确保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2024年5月份以后,纪检组对现有人员进行了合理分工和安排,确保纪检组干部能及时参加被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会议和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抓得不紧,干部队伍和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11.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一是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存在不足。二是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加强学习。2024年6月、11月召开2次机关支部党员大会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党纪学习教育方案计划,政法委班子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4次,机关党支部交流学习8次,“一把手”上党纪学习教育辅导专题党课1次,纪检组组长上专题警示教育课1次。2024年6月和9月组织政法委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业务培训,学习了《政法委机关重大事项决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②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2024年以来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均列席了会议,并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⑤2024年11月26日,县纪委驻政法系统纪检组就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1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领导班子对民主生活会不够重视、不够严谨,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加强学习。2024年1月,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等内容,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②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2024年9月26日,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精心制定方案,认真抓好集中学习和自学,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一把手”把关起草了县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对照检查材料,召开了会议集体研究讨论。会上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全面认领问题,指出差距不足,真正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13.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一是党支部班子建设有漏洞。二是“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支部班子建设。①强化学习培训。2024年9月,全体党员在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上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10月,机关党支部班子成员在支委会上,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学习研讨。今年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4次,支部研讨学习10次,上专题党课1次。②配强支部班子。2022年8月29日,委机关党支部经县直工委同意,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班子,设置专职副书记,加强支委队伍建设,明确了党建分管领导和党建办负责人。二是规范“三会一课”。①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主题党日计划,高质量开好支委会、党员大会,坚持“一把手”上党课,今年来,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6次,重点研究支部班子报告、入党积极分子、党纪学习教育、巡察整改等内容,确保“三会一课”制度化、规范化。②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2024年1月5日机关党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会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了专题学习研讨,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听取意见,支部班子召开支委会认真研究班子报告,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做了工作报告,开展了辣味十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了民主评议党员。2023年度机关党支部被评定为“好”,党支部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被评定为“好”。③强化监督问责。2024年11月26日,县纪委驻政法系统纪检组组长对2021年时任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了约谈。
14.干部队伍建设不够重视。一是队伍建设推进乏力。二是干部老龄化严重。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加强学习培训,2024年4月17日至9月12日期间,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严肃就职违规公务接待问题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干部遵守纪律的自觉性。②明确专人负责考勤登记,建立签到台账,下发《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同时,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不定期地对日常上班情况进行暗访。②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梯队建设。今年事业编人员晋级2人,公务员晋级2人;加大培训力度,2024年组织了3次专题培训、1次联学班;推荐5人参加县委组织部科干班学习,提升干部履职能力;选调优秀干部,向县组织人事部门报送招考、选调计划,拟选调2名35周岁以下干部,进一步优化干部职工队伍。
(四)落实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整改质效及成果运用有待提升
15.巡察整改尚未清仓见底。2021年5月25日至7月19日,溆浦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委政法委期间,共反馈问题12个并已全部完成整改,但本轮巡察发现,个别问题出现反弹。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召开调度会。2024年7月24日,县委政法委组织县公安局、县文化执法大队召开重点区域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县委政法委再次就市委巡察组反馈个别出现反弹的问题对县公安局进行了交办。②开展暗访调查。2024年7月,县公安局对重点区域进行了暗访侦查,收缴了非法出版物,并对售卖者进行训诫、教育。③开展联合执法。多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收缴非法出版物400余册。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常抓不懈,形成长效化。二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规矩和作风纪律。 三是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积极整改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大制度的落实执行力度,杜绝制度流于形式,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2161158。
中共溆浦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