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 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31日。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溆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8月21日
(联系电话:0745-3338099地址:卢峰镇钟家路与溆水南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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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向理保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5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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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溆浦县水利工程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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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溆浦县卢峰镇屈原社区二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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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时间 |
1978年2月至198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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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地点 |
00421部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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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原因 |
工程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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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性质 |
因公 |
拟评残疾等级 |
陆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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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情况 |
1978年02月入伍,1983年06月退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00421部队从事国防施工,有涉尘工作经历。1983年6月至1987年2月,在河南省煤矿基本建设公司第六建工程处井下作业,1991年1月至1994年12月在溆浦县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作。2026年4月7日怀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结论为:职业性矽肺壹期。2026年5月6日在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怀化市二医院鉴定为陆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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