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横垅乡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 2024-05-06 15:34 信息来源:溆浦县小横垅乡

一、整治范围

餐馆、农贸市场、公共娱乐、宾馆、医院、学校、养老院、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九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消防车通道、救援窗口以及消防车救援操作场地。

二、整治标准

(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整治标准:

1.安全出口应保持可供人员通行状态,不应在营业期间或有人员活动期间违规封堵、锁闭。

2.疏散楼梯、疏散通道不应堆放物品、设置铁栅栏等影响人员通行,建筑连廊、强电井、弱电井等不应堆放可燃杂物。

3.消防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净宽度、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符合消防车通行要求;不应停放车辆、堆放物品占用、堵塞,影响消防车通行。

(二)人员密集场所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障碍物的整治标准:

1.人员密集场所外窗上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金属护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学校的教学楼和学生宿舍、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外窗确因防坠楼等安全需要,设置防盗网、金属护栏进行防护的,必须报请本单位(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书面审批(存档备查)同意后方可安装,并预留(拆除)高度不少于1米的逃生空隙或者开设符合要求的逃生窗口。

逃生窗口开设要求:

(1)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米,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大于1.2米。

(2)应能不借助任何工具(包括钥匙)从内部轻易、迅速打开,宜根据其高度在周边设置适用的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3)逃生窗口处和设置逃生窗口的外窗周边应设置明显标识,让处于房间内的人员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辨别逃生窗口所在位置。

(4)在定期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和新员工入职培训中,必须组织逃生窗实地熟悉培训。

其他上述未明确的整改要求,应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整治时限

(一)2024年6月底前,整治完成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防盗网、金属护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违法行为。

(二)2024年6月底前,各村完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摸底排查工作,并在全部消防车通道、救援窗口以及消防车救援操作场地设置醒目的永久性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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