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油洋乡居民住宅“楼道堆物”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8-24 15:44 信息来源:溆浦县油洋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消防安全高风险隐患整治攻坚行动工作部署,切实防范化解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风险,彻底整治楼道堆物堵塞“生命通道”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居民住宅“楼道堆物”整治攻坚行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以打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生命通道”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巩固,全面清理住宅小区公共区域楼道堆物,规范公共区域管理秩序,切实做到“楼道无堆积、井道无杂物、通道无堆堵”,实现居民住宅消防安全隐患动态清零。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居民住宅消防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乡范围内所有居民住宅小区。重点整治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高层住宅、城中村等消防安全风险较高区域,实现居民住宅全覆盖排查、全覆盖整治。

(二)整治内容

1.重点清理住宅小区楼梯间、公共楼道、入户通道、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弱电井、管道井、楼顶平台、消防连廊等公共区域堆放的纸箱、废旧家具、装修废料、闲置生活用品、可燃杂物及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堆积物,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

2.对排查发现的楼道堆物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验收一处、销号一处,形成排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

3.对居民住宅公共区域长期无人认领、影响公共安全的废弃堆物,在依法履行告知程序后,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清理;对有明确产权人的,由产权人或使用人自行清理,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组织清理。

三、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攻坚行动按照“宣传发动、排查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实行排查、整改、销号、回访闭环管理。

(一)动员部署阶段(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乡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迅速传达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人员,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小区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业主微信群、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楼道堆物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引导居民主动清理楼道杂物,自觉维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7月1日至7月25日)

坚持宣传引导与依法整治相结合,同步推进隐患排查、整改销号、联合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1.全面排查,建立台账。乡政府组织各村、网格员等力量,对辖区居民住宅逐小区、逐栋、逐单元、逐楼层开展拉网式排查,如实填写《居民住宅“楼道堆物”整治攻坚行动入栋隐患排查表》(附件1),逐项登记楼道堆物位置、堆物类别、责任主体、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

2.宣传告知,限期整改。对排查发现的楼道堆物问题,坚持教育引导优先,由各村村委会向相关住户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要求,督促责任人限期自行清理;对存在争议或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沟通协调工作,引导群众主动整改。

3.联合执法,依法清理。对逾期未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联合乡消防救援局、乡公安局、乡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集中整治。对影响公共安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堆积物,依法组织清理;对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依法依规督促整改;对拒不配合整治、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跟踪复查,动态清零。乡政府组织力量对已整改问题逐项开展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新增楼道堆物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及时销号,确保住宅小区公共区域消防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7月26日至12月31日)

1.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面复盘,重点复核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高层住宅、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整治成效,对隐蔽区域和易反弹点位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2.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居民住宅楼道消防安全常态化巡查、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宣传教育等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楼道堆物治理由专项攻坚向常态化管理转变。

四、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保障专项整治落地见效,特成立油洋乡居民住宅“楼道堆物”整治攻坚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乡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乡党委书记 胡文

副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艺杰

乡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舒巾晏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委员 舒国权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印周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何解连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李勇

副乡长 罗宇轩

副乡长 夏红文

成员:向强、杨裕隆、肖世波、赵万丙、向长葵、舒周、宋茂茂、杨家伟、邓捷、黄胜、舒东、颜春、诸葛建新、张良喜、袁国华、严兵、武瑾娆

工作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推进、情况汇总和日常事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居民住宅“楼道堆物”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建立健全“乡级统筹、部门联动、属地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依法治理,规范执法行为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整治工作,坚持教育引导与依法整治相结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先行宣传告知、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组织集中清理。执法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注重方式方法,做好政策解释和群众沟通,避免简单粗暴执法,防止引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

充分利用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楼道堆物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推广“文明楼道”创建活动,引导居民自觉清理楼道杂物,主动维护公共通道畅通。通过典型案例曝光和正向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闭环机制,推动长效治理

建立“排查发现一登记建档一宣传告知一整改落实一联合清理一验收销号一回头看”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对各类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动态化更新、销号式管理。将楼道堆物治理纳入住宅小区日常管理内容,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基层组织常态化开展巡查整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实现从集中整治向长效治理转变。

初审:滕雨芹 复审:周文俊 终审:罗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