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子湖镇2026年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6-08-29 09:51 信息来源:溆浦县深子湖镇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依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秩序,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行业领域整治,全力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摸排核查线索,推动齐抓共管和打早打小责任机制全面落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得以铲除,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摸排核查线索

1.强化摸排研判。充分运用全国12337平台和县委政法委扫黑办、公安、信访、12345热线等举报渠道,全面排查梳理主行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加强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开展串并分析、碰撞比对,深挖“软暴力”“网络化”等隐性涉黑涉恶线索。

2.做好转办核查。加强对线索核查的统筹协调,严格核查时限和标准,规范做好转办、督办、反馈全流程工确保每条线索都能查深查透、见人见事。

3.闭环复查复核。建立线索核查质量评估机制,对已经查否的重点线索,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实行台账管理、动态追踪。对其中久拖不查、久查不结、核查结论明显存疑,以及多次查否后群众仍反复举报的线索,要组织开展提级复查复核,推动问题查深查透。

(二)依法打击违法犯罪

4.突出打击重点。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涉黑恶及关联犯罪;依法严厉打击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恶犯罪。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黑合流犯罪团伙以及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5.严格依法办案。树牢“铁案”意识,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全流程办理质量,推动分级把关、类案指导、集体会商等机制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分歧、统一执法办案思想。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三)铲除黑恶滋生土壤

6.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防范整治。深入推进网络治理,坚决斩断上下游不法利益链条,持续打击整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套路贷”“软暴力”催收等乱点乱象。

7.深化重点人员防范整治。对恶意索赔、劳务碰瓷、非法催收、色情敲诈等犯罪高危人群建立风险研判预警机制,纳入常态化管控。完善未成年人涉黑涉恶预警防控体系,精准防范黑恶势力通过胁迫、欺骗、引诱、教唆等手段拉拢未成年人群体,压实校园、社区、家庭联动预防责任。对黑恶犯罪前科人员开展风险评估,分级分类落实常态化管控举措,加强帮教对象帮教管理和安置帮扶,预防和减少再犯罪。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6年9月1日至9月15日)

镇、村两级联动、全面发动群众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常态化推送扫黑除恶政策知识、典型案例及线索举报方式。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资料、广播播报及入户宣讲等方式开展全覆盖宣传,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同步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项学习,熟练掌握扫黑除恶政策规范、排查重点及举报渠道,实现全员应知应会。广泛向群众宣传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意义,全面公示举报电话、举报途径及奖励政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引导群众主动检举涉黑涉恶线索,营造全民共治、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摸排打击阶段(2026年9月至2026年12月)

各村组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村辅警全覆盖、地毯式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做到一月一报送。要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作用,广泛听取群众呼声。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核查处置。年底前,依法打掉一批黑恶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整治规范一批滋生黑恶犯罪的行业乱象。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7年1月至6月)

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做到“破一案、带一串、挖一窝”,不断巩固和扩大打击战果。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7年7月)

及时总结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做法,梳理完善线索核查、案件办理、行业治理、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防范打击黑恶犯罪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扫黑除恶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人财物保障和综合治理工作。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责任人,要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挂帅的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

(二)落实齐抓共管。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形成打防管控合力。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承担好职责任务,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严防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派出所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三)积极宣传发动。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氛围。设立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严格遵守有关新闻宣传报道以及保密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审核拟对外披露的案件和内容,严格把握宣传报道时机和节奏。严格做好在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中同步做好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工作,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负面舆情。

(四)严格督导问责。镇扫黑除恶工作小组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导,务求成效。把扫常态化开展黑除恶斗争工作行业领域整治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健全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必须限期整改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办组织部门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初审:张勇 复审:米华 终审:粟升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