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2-19 12:08 信息来源:溆浦县统计局

2024年以来,溆浦县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溆浦统计工作实际,大力开展统计监督,夯实统计环境。现将我局2024年以来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常态化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1.全面强化法治意识。为切实保障统计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提请县委、县政府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列入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学习计划和干部培训内容,要求各单位持续深入学习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相关文件精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统计法治内容10余次。持续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

2.推动领导干部学法。自2024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溆浦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等文件要求,在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等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等多部法律法规共计20余次,通过不断学习,塑造公正、严肃、文明、高效的统计干部形象。

3.坚持学法懂法用法。每年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统计系统学法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通过学习和考试,达到了“以考督学、以考促学”的目的,为深入推进统计改革,实行依法治统、依法统计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二、常态化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培训活动

1.开展统计法治业务培训。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自2024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党校分别进行了2次统计法律法规授课,围绕统计相关基础知识、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方面系统授课,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统计工作文件精神进行诠释和解读。

2.强化统计法治宣传力度。我局每年将统计法治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组织工作人员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法治宣传。并根据法制宣传工作需要,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制作各类宣传版面、横幅等物资,在全县营造了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3.开展统计法治业务培训。2024年以来,我局以经济普查部署会、试点培训会、人口抽样培训会、专业年报会等大型会议为契机,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等重要内容进行讲解,面向全县各乡镇、机关单位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会10余次,有效提高了参训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统计法治观念和防惩统计造假意识。

三、常态化贯彻落实统计监督职能

1.高质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保质保量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和统计涉外统计调查监管工作。我局更新“双随机”系统中执法检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库信息;制定了“双随机”抽查计划、抽查方案文件,都上传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并按照文件精神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工作,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减少和避免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互相扯皮,切实优化我县统计执法环境。并在执法结束后,及时将执法结果录入“双随机”系统,接受社会监督,推进“互联网+监管”推广。

2.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认真执行统计造假“党政同责”“一票否决”规定,健全全过程数据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推进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建立移交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积极协助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持续推动督察整改。持续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加大统计法宣传力度,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增强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不断提高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2.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2月统计法治宣传月”集中组织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普法学法的社会氛围。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活动,推动统计普法宣传提质提效。

3.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数据核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环境。

初审:舒衡军 复审:张月兴 终审:向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