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溆浦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溆财绩函〔2024〕5号)文件精神要求。按照部门职能、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部门预算资金、项目管理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财政部门预算批复、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等文件、规章制度,编制绩效自评报告。现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股、人事股、财务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管理股、养殖业管理股、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管理股。下属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股级事业单位6个。核定全额拨款行政事业编制115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07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7人,事业在职人员90人。离退休人员106人。二级预算单位4个,分别是:溆浦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溆浦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溆浦县农机事务中心、溆浦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其中,溆浦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3人,实有人数6人;溆浦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核定编46人,实有人数38人,溆浦县农机事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3名,实有人数25人;溆浦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核定事业编制18人,实有在职人员13人。
溆浦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有: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和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整体收支概况
2023年决算总收入29545.2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59.08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86.2024万元。总支出29545.29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4.62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7.65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33.2593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22509.7503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我局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和其他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按照《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及《溆浦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明确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严格经费管理,严格经费支出,有效发挥资金效益。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局机关及二级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23年决算基本支出6318.75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51.0996万元,含工资福利性支出934.62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33.2593万等,公用经费支出1067.6539万元,包含办公费用类23.71万元,差旅费59.75万元,公务接待费5.75万元,维修费12.60万元,公务用车6.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96万元,劳务费42.1万元,其他支出866.4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专项、专项调研和课题研究、业务培训、产业提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工作。
2023年决算的专项项目支出为23226.536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6.7865万元、基本建设性支出22509.7503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全年“三公”经费12.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26万元。较2021年12.1万元总额减少0.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5.75万元,比上年度公务接待费5.8万元减少了0.05万元,降低了0.8%。基本和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6.26万元,比上年度6.3万元减少0.04万元,基本持平。
三、绩效评级工作实施情况
根据溆浦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溆财绩函[2024]5号)文件规定,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评价小组通过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对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机构编制和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自评,形成评价结论。
四、资产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完善性,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
2、资产管理安全性,我局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资产管理制度,保证资产完整,使用合规。
3、固定资产利用率,我局固定资产账面原值总额1532.46万元,净值为932.46万元,实际在用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532.46元,利用率100%。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我局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及重点推进农业项目工作,结合我县三农工作环境,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90分(详见附表2),财政支出绩效为“优”。主要绩效如下:
(一)执行预算控制,厉行节约,实现预算收支平衡。坚持财务收支两条线的科学化管理方法,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单位财务统一核算。所有支出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有效杜绝了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从经济性分析来看,2023年基本支出6318.7535万元,相对于2023年支出4682.47万元,2023年增加支出1636.28万元,主要是其他目标价格补贴1763.73万元,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1279.52万元,增加的支出来自于职能事务性支出的增加。
(二)履职尽责,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所做的主要工作
1.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坚决把粮食生产摆在“三农”工作首要位置, 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今年的粮食生产任务目标是:粮食播面81万亩、总产35.9万吨,实际完成粮食播面81.94万亩、粮食产量37.48万吨,超过任务量0.94万亩、1.58万吨。全年恢复双季稻面积2000亩,再生稻面积15000亩,推广大豆玉米复合种植面积达1.87万亩。大力发展秋冬农业生产,计划油菜播种34.9万亩,实现扩面3.41万亩,目前完成油菜播种面积27.5万亩。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达84.62万千瓦,比上年增长1.1%,农业机械总台数14.9万台(套)。共完成机耕面积 79.6万亩,机插机播面积41万亩,机收面积 72.03万亩,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3.5%,油菜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3.57%。
2.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新增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花卉苗木生产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开展“非粮化”专项巡查,对基本农田“非粮化”情况入村、入组、入户现场核查,以行政村为单位登记造册,建立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台账,对以往已改成林苗花卉、鱼塘等的永久基本农田,有序恢复粮食生产,不宜种水稻的,因地制宜种植旱杂粮。截至目前,基本农田和水稻生产功能区内无新增“非粮化”面积。
3.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12万亩。2023年5.63万亩建设项目已全面开工,包括新增建设、改造提升、投融资创新。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社会投融资模式,建设面积共2万亩,社会资金投入5003.8万元,达到财政投入资金9449万元的53%。截至目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工作在全市排名靠前,正全力争取2023年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
4.推进杂交水稻制种。2023年溆浦县杂交水稻制种完成杂交水稻制种3.0335万亩,其中三系15110亩,两系15190亩,亲本(不育系)繁殖35亩;种子产量587.22万公斤,平均亩产193.58公斤,产量、单产比2022年分别提高5.4和9个百分点,种子产值1.06亿元以上。在桥江镇、观音阁镇大力推广杂交水稻全程机械化制种各项关键技术,巩固“五化”基地建设。在水东镇已完成现代种业产业中心工程项目设计,中心建成后,由先正达集团中国负责运营,进一步提高我县杂交水稻种子生产能力。
5.全力发展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水果、中药材、种业、油料和畜牧产业链,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总投资5亿元已开工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今年完成柑桔品改2万亩,无病毒柑橘苗木繁育中心建成,新发展中药材面积2.1万亩,新建成黄姜育苗中心,新开发出中药材化妆品、溆浦鹅系列加工熟食、银耳雪莲羹等特色加工产品。全县水果面积达34.5万亩,总产32万吨,其中柑桔20万亩,产量16.8万吨;中药材面积达17.5万亩,其中山银花10.2万亩,获评“山银花之乡”。水稻制种3.03万亩,产量587万公斤,平均亩产193.6公斤。生猪出栏达到102.3万头,溆浦鹅出笼57.75万羽。油菜面积34.04万亩,产优质食用油1.6万吨。
6.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制定出台《溆浦县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二十二条措施》《溆浦县村级集体经济“强筋壮骨”行动实施方案》,坚持党建引领,因村施策,积极探索,大力推广全产业托管、农资集采服务、土地流转入股、冷链仓储经营等发展集体经济8种模式,“一村一策”选准发展路径,拓宽增收渠道。近两年整合资金7000万元,扶持200余村发展村级集体产业,促进了集体经济收入快速增长,2022年完成214个村集体经济消薄。截至2023年12月1日,全县386个村(社),实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总收入4748.09万元,村均集体经济收入12.30万元,其中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5-10万元的村137个,10-20万元的村为197个,20-30万元以上的村11个,30-50万元的村35个,50-80万元的村4个,100-300万元的村2个。
7.持续整治人居环境。坚持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各部门“一把手”挂帅出征、带头研究部署、带头督促落实,县、乡镇、村设立农村人居环境专班,专抓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推进打擂比武,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每季度“打一次‘擂台’、开一次现场推进会”。按照“抓点示范、串点成链、连片成景”思路,建设6个县级示范片,25个乡镇示范片。以乡镇、村为单位开展“每周五集中清扫日”,今年来清理生活垃圾8.8058万吨,清理水塘、山塘3218口,清理沟渠1548.3公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4.7824万吨,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宣传教育2726场。
8.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大力实施“兴工强县、基础提质、文旅融合、统筹城乡”战略,深度布局农业“一特两辅”、工业“一主一特”、文旅“一核三圈”和“10+2”产业链。投资32亿元的硅砂酸洗提纯系列项目正式投产,与福耀、南玻等一批知名玻璃企业达成合作,努力打造千亿产业和中国“南部硅都”。推进文旅深度融合,把溆浦优质的生态资源与厚重的历史文化结合起来,创建4A景区2个、3A景区5个。雪峰山旅游被纳入全省五大旅游板块之一,长达7.6公里的亚洲最长观光索道即将建成运营。深化雨溆合作,共建“雨溆工业园”,在溆浦产业开发区规划350亩土地,合力打造现代化、集群化、生态化园区,已建成3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已落户企业28家,已投产14家,总投资55亿元,预计年内实现税收1亿元以上。完成怀化国际陆港104个标箱发运任务。在全省县域经济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县。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有待优化。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差异较大。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保障制度执行到位。制定《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及《溆浦县农业农村局机关管理制度》及《项目资金分配管理办法》。根据局本部实际情况,结合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继续完善相关制度,保证制度执行到位。
七、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一是加强支出分析,增强对经费支出的预判能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二是合理确定支出范围、开支标准,做到应支尽支、应支才支,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意识,将绩效考核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