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们重点围绕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控、环境整治,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加大环境宣传力度,上半年,地表水2个省控断面和县城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100%。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加快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巩固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成果。针对2017年以来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环保督察交办件、反馈意见及华南督察局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和整改工作。截至六月底,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25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件14件、省环保督察交办件34件均已整改到位;涉及我县的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7件中23件整改到位,4件正在整治中。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进度均达到了序时要求:
江龙锰业公司历史遗留锰渣污染问题。已完成场地清表4500平方米、锰渣开挖清运34632立方米、水泥搅拌桩注浆1328根,临时围堰300米、挡渣墙305米、坡面整形、防渗膜铺设4400平方米、网格梁建设220米、导水沟及治理区域覆土、草籽撒播等施工任务,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编制效果评估报告和工程结算报告,达到序时进度。预计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效果评估报告和工程结算报告。
江东湾锑矿废渣污染问题。已转运废渣7.71万立方米,其中1号、2号堆场废渣均转运完毕,4号渣堆废渣正在转运中,已转运1.23万立方米。并委托中泰固废公司对转运的废渣做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预计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1号、2号堆场的复绿工作,完成4号堆渣的转运任务;预计9月30日以前完成4号堆场的复绿工作。
国家长江办交办的2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有序,效果良好:
江龙锰业公司已闭库渣库防渗措施不到位问题。已累计投入整改资金320余万元,完成了渣库清表、整形及覆膜、覆土等整改内容,建设挡土墙1200米、雨水沟2200余米、监测井2座、渗滤液收集池2座,撒播草种260公斤。完成总工程量的90%,达到了序时进度。预计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程。
浩峰矿业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问题。已累计投入整改资金800万元,污水处理站完成一级沉淀池、二级沉淀池、渗滤液收集池,订购了污水处理设备,设备操作间已经上顶;尾矿库区完成水毁沟渠的修复、涵管铺设(共约260米),修建了尾矿坝坝体排水沟、尾矿库南侧山体截洪沟基础700米(硬化510米)、泄洪涵管110米;厂区完成雨污分流沟400米、涵管160米,实现了雨污分流。完成总工程量的80%,达到了序时进度。6月11日以来,每日排放污水的检测结果达标。预计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程。
2.加强新老污染源预防和控制,全力改善水、气、土环境质量。一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持续加强新污染源控制,严格审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半年来,审批报告书项目3个,审批报告表项目14个,湖南省登记备案系统网上企业自行登记备案项目159个。在审批项目时,我们坚持执行国家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政策,加大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的力度,未出现违规、越级审批现象。二是加强老污染治理。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出台了我县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工作方案及考核细则,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将整治任务分解到部门,每月调度工作进度。水污染防治方面: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划定了我县龙潭镇、观音阁镇、水东镇、江口镇、低庄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区并对保护区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加强对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制药、化工、造纸、冶炼等重点行业的监管,避免对饮用水水源造成污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基础工作,督促低庄镇人民政府对列入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的低庄饮用水源取水口进行调整,现已动工建设。今年1-6月份我县三个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III类标准,其中县自来水厂取水口达到II类水质标准并维持稳定。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出台了我县《创建空气环境质量二级达标城市工作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组织实施。积极采取各项工作措施,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住建、环保、城管等单位开展联合行动,主要开展了城区扬尘污染整治、道路扬尘综合整治、露天烧烤、餐饮加工场所整治、燃放烟花爆竹整治,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好转,今年1-6月份我县空气优良率均保持100%。出台了溆浦县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目前我县录入国家平台系统共计248台,工作进度排全市第一。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严格控制污染土壤的建设项目,从源头控制。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配合农业农村局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结构调整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
3.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环境。一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信息调查。以行政村为单位、自然村为单元,组织开展污水治理全面调查,建立现状基础信息台账,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形成了数据资料。二是开展农村黑臭水体现状调查。按照《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基础信息台账,现已完成乡镇自查。三是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县域为单位,按照《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目前已完成文本编制,正在组织评审。四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整治卢峰镇麻阳水村、高低村,北斗溪坪溪村、光明村 ,统溪河镇竹坪村,桥江镇樟池村等6个村。目前已完成2个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他4个村正在实施,已完成总任务的50%。五是做好2019年农环工作扫尾。2019年农环扫尾工作垃圾车、垃圾箱项目已完成采购并已下发到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整合纳入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正在按计划实施。
4.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加强日常环境监管。认真按照监察职责要求,对各类污染源开展日常巡查,同时加强节假日期间的环境安全巡查,加强对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的巡查,防止出现死灰复燃现象。期间共出动监察人员500余人次,检查企业150余次,制作环境现场监察记录150余份。二是加强环境执法。针对环境现场监察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环境违法行为,我们积极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上半年,我们立案查处了6起环境违法案件,经济处罚约18万元。三是规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对县内的企业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制定了《2020年溆浦县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培训会,积极指导企业开展排污许可申报及申领排污许可证,至今共指导54家企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填报,35家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指导企业在网上开展排污许可登记管理547家,逐步形成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四是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加强对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共检查医院100余次,查处了一起非法扬散、流失过期药品(危险废物)案件。对全县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处置进行了现场排查,对超期贮存的企业(医疗机构),下达了环境现场监管意见书,督促其废弃危险化学品按照要求进行合法转运。对全县涉危企业进行了现场督查,强化了管理,建立了标识标牌、管理计划及交接台账。五是加强环境信访问题办理。上半年收到各类投诉及交办信访件24件,其中红网6件,12345市长热线7件,至今办结并回复22件,2件正在办理中。
5.加大环境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一是加强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宣传力度。按照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做好网站的维护和更新。1—6月,在溆浦环境保护网发布各类消息、动态68条(包括各类信息公开),在网站排名靠前。通过公众号平台制作和发布各类动态信息21条,向市局和溆浦红网报送各类新闻稿件25篇。二是开展了环保世纪行及“6.5”环境日宣传活动。与县人大一起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21家成员单位在警予广场开展了“6.5”世界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各单位围绕世界环境日的主题并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能职责设立宣传台,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环保宣传资料、宣讲环保知识等方式开展宣传,共悬挂标语横幅25条,摆放宣传展板42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0余份,解答相关环保问题咨询60余人次。三是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活动。5月7日,与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森林公安等单位深入桥江镇楠竹坑村开展农村法制宣传,引导村民树立良好的环境卫生观念,灌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6月5日,环境监察人员在低庄镇开展“6.5”环境日宣传,深入企业矿山,走进田间地头,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农村环保知识,接受群众咨询,为群众答疑解惑。四是结合禁毒宣传月系列活动、扶贫帮扶工作、社区“文明卫生创建”活动、爱国卫生运动月宣传、应急管理及防灾减灾宣传、安全生产等集中活动开展环保政策和环保知识集中宣传。
6.加强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牵头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等,全面推行各党支部“五化”建设。每个支部明确一名局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党建工作,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规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等工作。各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了抓党建促脱贫、党员进社区、慰问困难党员等活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按要求进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通过会议和上党课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疫情期间,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参加“四支队伍集村部(社区)、干群齐心防疫情”行动,深入各社区、联系村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学等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实施意见,清理各股室、站队廉政风险点67个;组织各支部党员、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例,开展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引为镜鉴,自觉筑牢拒腐防线;开展作风大检查大整顿,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整改落实,促进作风转变。
7.加强脱贫攻坚工作。局党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誓师大会,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夯实扶贫帮扶工作,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深入贫困户家中开展春节、端午节走访慰问以及为贫困学生捐口罩等活动;摸排贫困户劳动力就业情况,帮助贫困户解决就业;帮助制定脱贫计划,落实扶贫政策,完善扶贫工作相关资料档案;排查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整改;开展“亲帮亲,户帮户”活动,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加深了与贫困户的感情。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并销号。重点是按时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和国家长江办交办的2个问题以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的4个问题的整改工作。
2.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做好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准备工作。重点是对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确保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3.全面完成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夏季攻势”目标任务。重点是完成低庄镇四都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取水口调整工程、坪溪村等6个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低庄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和9个尾矿库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4.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由县环委办牵头按照《溆浦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8-2022年)》,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溆浦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
5.继续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农村黑臭水体现状调查和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坪溪村等6个任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按上级要求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验收申报工作。
6.继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龙潭石材开采区、低庄硅砂矿区、县城区等重点区域以及畜禽养殖业、涉尾矿库项目的日常监管,严格执法,从严、从快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7.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做好迎检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