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溆环评〔2026〕11号
你公司(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溆浦产业开发区红花园片区雨溆工业园,法人代表:肖育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24MADR3EF808)于2026年8月7日向我局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表(污染影响类)行政许可申请,我局已依法于2026年8月7日受理该项目行政许可申请,并完成了受理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如下:
一、你公司在湖南省怀化市溆浦产业开发区红花园片区雨溆工业园实施该项目。项目拟投资15000万元,建设配套年产5400吨健身器材用品生产线,项目拟分三期建设,一期项目产能为1000t/a健身器材注塑产品和1700t/a健身器材挤出产品,计划于2026年12月投产;二期项目产能为500t/a健身器材注塑产品和850t/a健身器材挤出产品,计划于2027年12月投产;三期项目产能为500t/a健身器材注塑产品和850t/a健身器材挤出产品,计划于2028年12月投产。本项目租赁湖南省怀化市溆浦产业开发区红花园片区雨溆工业园21栋1F、22栋1F和3F进行生产,项目占地面积为5300m2,总建筑面积为15940m2。
二、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该项目建设符合《湖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关于溆浦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2022〕23号)等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明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内容实施,并严格落实相关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一期、二期、三期产生的热塑性弹性体颗粒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输送至楼顶,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排气筒(DA001)排放;一期、二期、三期产生的健身器材制造注塑、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输送至楼顶,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排气筒(DA002)排放;NMHC、苯乙烯、臭气浓度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一期、二期、三期产生的印刷废气采用室内密闭负压收集后经管道输送至楼顶,经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排气筒(DA003)排放;印刷废气有组织排放的NMHC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1中印刷业排放标准;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一期、二期、三期产生的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管道输送至楼顶,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4)排放;烘干废气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生产工艺废水经絮凝沉淀池(TW001)处理、喷淋废水经絮凝沉淀池(TW002)处理后一同经生产废水排放口(DW001)排放至溆浦红花园金益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依托厂房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区废水排放口(DW002)排入溆浦红花园金益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将高噪声设备安装于厂房内,通过厂房隔声降噪;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高噪声现象;厂界周边的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规范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储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废布袋及粉尘、废弃包装材料可外售回收单位利用;生产工艺废水沉淀池污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掏处理;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丝印版、废弃容器桶、废活性炭、喷淋废水沉淀池污泥、废过滤棉均为危险废物,应暂存于危废间,并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成投入生产前,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项目在产生实际排污行为前,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六、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应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相关部门审批手续。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20日